時間:2021年07月23日 分類:文學論文 次數:
摘要:作家艾偉近期的一系列中短篇小說,借助于“戲中戲”的設定,在把某一劇作巧妙插入小說文本的同時,更是突出地運用精神分析的藝術手段,對相關人物人性存在的幽微之處,進行了深入獨到的勘探與表現。
關鍵詞:艾偉; “戲中戲”; 精神分析 ; 人性幽微
我們都知道,艾偉的諸多小說作品,從《愛人同志》《風和日麗》,一直到《南方》,都有著對于人性與生命存在中幽微處的藝術揭示和表達。 近期包括中篇小說《敦煌》《樂師》以及短篇小說《最后一天和另外的某一天》等在內的作品中,那種揭示表達人性與生命存在幽微的特點,無疑有著更為突出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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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具體分析他的若干中短篇小說文本之前,我們首先應該注意到,不知道是否出于一種創作構思上的理性自覺,反正一種顯在的文本事實是,他的這些小說中,都不約而同地出現了某種“戲中戲”的藝術方式設定。 《樂師》中“戲中戲”的插入,與那個名叫葉曉奕的女演員緊密相關。 葉曉奕,是小說中的鐘點工呂紅梅的雇主之一。 她不僅憑空誣陷呂紅梅偷了自己的珠寶首飾,而且還告發到了警察局。
作者:王春林
為了洗清呂紅梅的不白之冤,在掌握了相應的第一手證據后,曾經一度身為樂師的呂紅梅之父呂新,便專門闖到演出劇場來尋找葉曉奕。 來到劇場后,呂新發現,葉曉奕們正在排一出“民國戲”。 還有就是,在呂紅梅被放出來之后的一次工作之余,突然想起來葉曉奕曾經送給過自己一張戲票,便徑自去了戲院:“她漸漸看出了名堂。 葉曉奕扮演的是一個可憐的女人,是一個發了瘋的女人。 母愛是多么大的本能啊,她只知道帶著女兒走,不知道這樣會傷害到女兒。 她替她們揪心。 那個美麗的瘋女人因偷竊食物被人發現了,他要抓瘋女人。 這時,女兒拿起一根棍子向那人砸去,把那人砸死了。 瘋女人于是驚醒過來,恢復了神志。 有人報告官府,官府來抓殺人犯了,女人把一切都承擔下來……”就這樣,借助于呂新和呂紅梅他們父女,艾偉巧妙地把這部名叫《秋月》的越劇有機地嵌入到了《樂師》這部中篇小說之中。 一方面,只有把呂新和呂紅梅的兩個部分結合在一起,我們方才可以對《秋月》有一種相對全面的理解和認識,另一方面,艾偉之所以非得在《樂師》中嵌入《秋月》這部越劇,乃因為《秋月》所表達的母愛主題,與《樂師》的親情主題,有著某種潛在的對話和呼應關系。 “戲中戲”手法的使用,能夠幫助作家進一步豐富并深化《樂師》的思想內涵。
到了《敦煌》中,與“戲中戲”緊密相關的,乃是女主人公小項的閨蜜周菲。 周菲的工作單位,是永城的歌舞團。 或許與她所從事的職業有關,在所謂“云門舞集”的強烈感召下,周菲的一個人生夢想,就是“做一個能夠充分表達自己這么多年來生命體驗的舞劇”,一個比“云門舞集”的作品相比較更具敘事性的舞劇。 她之所以要調入永城歌舞團工作,一個根本目標,正是為了這個夢想的實現。 但實際的情況,卻正好相反。 一直到三年過去后,“周菲終于認清了事實:沒錢。 她要做的不是市場歡迎的,純粹是自我表達。 這有點自私,可周菲就想做這樣的作品。 她不想辜負生命,浮夸之作寧可不做。 ”請注意,周菲這里的想法,某種意義上也可以被看作是作家艾偉本人一種曲折巧妙的“夫子自道”。 很大程度上,與其說是周菲不想做“浮夸之作”,莫如說是現實生活中的艾偉自己,“不想辜負生命,浮夸之作寧可不做。 ”就這樣,一直等到那個被稱之為趙總的金主出現后,在他的贊助下,周菲才真正開始了舞劇的排練過程。 到了某年六月的一個晚上,周菲這一斷斷續續排了三年的舞劇終于在定名為《婦女簡史》后正式公演。 無論如何,我們都應該注意到,在看完這部《婦女簡史》后,小項所產生的這樣一種感覺:“好幾處,我看到了自己。 小項說。 ”實際上,小項的這種說法帶有明顯的暗示意味。 它所暗示給讀者的就是,《婦女簡史》既可以被看作是周菲的一種自我表達,同時也可以被理解為是小項人生經驗的某種折射。 從這個角度來說,舞劇《婦女簡史》與《敦煌》之間彼此映照的互文性關系,不管怎么說都無法被輕易忽視。
而短篇小說《最后一天和另外的某一天》中,與“戲中戲”緊密相關的,干脆就是那位曾經坐牢多年,剛剛從獄中因期滿被釋放不久女主人公余佩華。 余佩華收到一張話劇的票子,邊上印著劇名:《帶閣樓的房子》; 座號:六排十三號。 “她猜想應該是方敏寄給她的。 她不吃驚。 在那兒,方敏告訴過她,有人準備以她的故事寫一出戲。 ”雖然滿心的不情愿,但因為身為囚犯,她只能無可奈何地予以配合。 正因為內心里充滿了抗拒,所以,在并不意外地收到話劇票之后,余佩華曾經一度猶豫,到底去不去看這場話劇首演。 這個時候的她,雖然仍然是一位刑滿釋放者,但卻最起碼已經擁有了看戲與否的自由選擇權利。 到最后,她之所以決定去看戲,也還是因為惦記黃童童的緣故。 演出開始后不久,余佩華就敏感地發現,這個話劇和真實的自己之間,其實也還是有距離的:“看了一會兒,余佩華斷定這戲雖然有她的影子,但已同她沒有太多關系,那演員演的不是她。 ”然而,等到話劇快要結束但卻還沒有結束的時候,“方敏看到六排十三號的人站了起來。 余佩華退場了。 這一行為可以理解為她忍受不了內心被別人窺探,也可以理解為她不喜歡這出戲。 ”關鍵的問題是,余佩華到底為什么提前退場,一直到小說終篇為止,都沒有做出明確的交代。 如果說前面兩部中篇小說中,“戲中戲”更多只是在發揮一種與主體故事彼此折射映照的作用的話,那么,到了短篇小說《最后一天和另外的某一天》中,“戲中戲”的作用就更加重要。 它不僅差不多構成了整個短篇小說的“半壁江山”,而且更是一種進一步完成人物故事,探究挖掘人物心理奧秘的重要藝術路徑。
除了“戲中戲”,艾偉這些中短篇小說的另外一個共同特點,就是對于精神分析手法的熟練征用。 所謂精神分析,當然源自弗洛伊德所開創的,作為哲學或心理學的精神分析學說。 此種觀點認為,因為人的心理結構其實是由浮在水面理性層面的意識,和沉潛在水面之下帶有無理性色彩的潛意識兩部分有機組合而成的,所以,一部現代意義上優秀的文學尤其是小說作品,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必須通過各種藝術手段在描寫表現理性意識層面同時,也能夠把埋在人物心理深處的非理性的潛意識層面也充分有力地挖掘揭示出來。
事實上,在艾偉近期的這些中短篇小說中,正因為作家一方面巧妙設定“戲中戲”,另一方面積極有效地征用精神分析手段,所以才會對人性和生命存在的種種曲折幽微處做出相當深入的理解與挖掘。 首先進入我們分析視野的,是《樂師》。
《樂師》的主要價值,集中體現在借助于一個意外的兇殺案而寫出了呂新和呂紅梅父女二人內心世界中那些“彎彎繞”的幽微之處。 呂新原本是永城越劇團的一名樂師(毫無疑問,小說標題即由他這一曾經的職業而來),雖然“人很隨和,也很熱情”,但他卻偏偏又是一個嗜酒如命的酒鬼,只要一喝上酒,“便成為一條糊涂蟲”。 成為糊涂蟲倒也還罷了,更關鍵的是,在一次嚴重醉酒之后,因為夫妻二人產生爭執,他竟然一失手用酒瓶砸死了自家的女人。 這樣一來,原本好端端的一個人家便家破人亡。 被判處無期徒刑后入獄的呂新自己倒好辦,最令人感慨揪心不已的是他那年僅十五歲的女兒呂紅梅。
一般情況下,很多作家會沿著這一疑問,將視點落到悲苦無依的呂紅梅身上一路寫下去,但艾偉卻偏偏要反其道而行之,要從二十年后呂新的出獄寫起。 自然,原本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呂新,之所以能夠在二十年后被釋放出獄,肯定是因為他在獄中的勞動改造期間,各方面表現令獄方滿意的緣故。 而這,也反過來證明了呂新原本的確不是一個惡人,除了酗酒的惡習外,無論如何都稱得上是一個好人。 用酒瓶砸死自家女人,真的是因為酒醉后的一時失手。
實際上,正如你已經預料到的,在獄中待了整整二十年之久的前樂師呂新,等到他重獲自由身,再一次面對早已發生了天翻地覆變化的現實世界的時候,的確已經無所適從了。 唯一讓他牽掛不已放心不下的,就是早已不知所蹤了的女兒呂紅梅。 既然如此,那呂新剩下的唯一使命,恐怕也就只能是想方設法四處尋找女兒呂紅梅的蹤跡。 就這樣,尋找呂紅梅,在構成呂新行動動力的同時,也在一時間成為《樂師》的一個藝術懸念。 問題在于,難道說艾偉要把《樂師》打造成一部帶有一定懸疑色彩的探尋小說嗎? 答案只能是否定的。 正因為作家的根本興趣只在于對人物的內在精神世界做深入的探究和挖掘,所以他輕而易舉地就讓呂新找到了失聯多年的女兒呂紅梅。 年已三十五歲的呂紅梅,這個時候已經有了屬于自己的三口之家。 丈夫屠寶剛是一個沒有多少頭腦的瘸子,他的瘸乃是1979年南方邊疆地區那一場局部戰爭的結果。
這個時候的他,是一家半死不活的理發店里唯一的店主兼職員。 兒子屠小昱,是一名生性乖巧的小學生。 至于呂紅梅自己,則是一個到處攬活的鐘點工。 其他不必說,單只是以上這些情形的羅列,就充分說明,呂紅梅的家庭,不僅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底層家庭,而且生存還相當艱難。 然而,嚴格說來,呂紅梅一家生存處境的艱難,其實也并沒有成為艾偉的書寫重心所在。 他所真正在意的,是在千方百計地想找到呂紅梅之后,已然多年沒見面的父女倆,到底該以一種什么樣的方式去面對對方。
正所謂“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云”,實際的情況是,父女雙方的心態,都是既欲相認但卻又不知道該以一種什么樣的方式相認。 在呂紅梅這里,與呂新的意外出現相伴隨的,是一種看似莫名其妙的肚痛:“隨著肚痛,被埋葬的往事又回來了。 她已經有好久沒這樣了,這病根是父親把母親殺了后因為驚恐而落下的。 那時候,她真是想不通,自己會出生在這樣一個家庭,會有這樣一個父親。 ”在呂紅梅的理解中,自己這二十年來所承受的一切生活苦難,都是拜這個糟糕父親所賜的結果。 也因此,在呂新不期然間突然現身后,呂紅梅才會有這樣的一種心理生成:“怨恨是那么強烈,就像她的胸口變成了一座火山,正在激烈地運動,巖漿正要噴薄而出。 她在心里尖叫:/‘我不能原諒他。 我無法原諒這個人。 ’”
但在另一個方面,呂新,不管怎樣地十惡不赦,也畢竟是她的親生父親。 很大程度上,正是這種一直潛藏在內心深處的血緣親情,促使呂紅梅對自己早已怨恨許久的這位父親產生了別一種感覺:“看到他如此蒼老的模樣,她還是感到辛酸。 她雖然恨這個人,但這個人畢竟是她的父親。 他在牢里待了二十年啊。 他也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她的心軟了一下。 ”但盡管如此,長達二十年之久的隔閡也還是如同墻壁一樣是一種不容忽視的客觀存在。 這種隔閡所導致的直接結果就是:“她也想過去認他,但她發現這很難。 這事讓她覺得害怕。 她不知道自己為什么害怕。 再等等吧。 ”那么,呂紅梅到底為什么會覺得害怕呢? 究其根本,恐怕還是因為她無法面對父親曾經是一個殺人犯(盡管是一時失手殺人)這樣一個殘酷的事實。
相比較來說,作家艾偉還是把更多的筆墨留在了一直被內心里的罪惡感嚴重困擾的呂新身上。 二十年來早已習慣了獄中簡單生活的呂新,由于出獄后無法適應看不到“制服”的生活,所以,他的很多言行都會讓人覺得是“鬼鬼祟祟”。 雖然他一心一意地想要找到女兒呂紅梅,然而,等到他終于在窗外看到女兒的時候,卻不由自主地陷入到了某種自相矛盾的猶豫狀態之中。 也只有到了此時此刻,一心一意尋找呂紅梅的呂新方才意識到,其實相認比尋找要難得多:“相認比他想象得要艱難,此刻她就在他面前,但她發現無臉喊叫她的名字,也無臉走近她。 ”毫無疑問,在這里所潛藏著的,也就是呂新自始至終都不可能釋懷,不可能原諒自己的愧疚心理。
而這,也正是出獄后的呂新最不容忽視的精神情結之所在。 大約也正因為如此,找到呂紅梅之后的呂新,唯一的自覺使命,就是千方百計地試圖以各種方式實現自我的精神救贖。 首先,是違背常理的頻繁理發行為。 呂新之所以要這么做,其實是試圖以這種方式補貼呂紅梅他們一家艱難的生活境況。 其次,是拼命地設法接近屠小昱。 在他看來,接近并設法維護屠小昱的生存權益,也就是在以一種“曲線救國”的方式幫助呂紅梅。 第三,就是他的暗中尋找真正的竊賊。 在葉曉奕家中的失竊事件發生,鐘點工呂紅梅因受到懷疑而被派出所強行拘留后,呂新之所以要依靠黃德高的力量最終尋找到真正的竊賊,以便徹底洗清呂紅梅所遭受的冤屈,也同樣與他的潛在贖罪心理緊密相關。
但最重要的,恐怕還是第四點,也即呂新那種看似絕對有悖常理的重返牢獄行為。 這里,一個重要的前提,就是作家艾偉關于屠小昱先天性心臟病的特別設定。 從根本上說,艾偉之所以非得讓屠小昱罹患先天性心臟病,正是為了給呂新提供一個極好的救贖契機。 在獲知外孫屠小昱罹患先天性心臟病但卻因為醫療費用的昂貴而無法得到及時救治的情況之后,呂新的內心世界首先是倍感傷痛。 也只有到這個時候,呂新才發現自己對呂紅梅的牽掛和尋找很可能是錯誤的。 就這樣,在徹底下定決心后,呂新果斷地采取行動了。
一方面,他返回永城,在一種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以十萬元的價錢賣掉祖宅,并委托作為買方的鄰居把這一筆錢轉寄給呂紅梅,其用途當然是屠小昱先天性心臟病的救治。 另一方面,則是永城的晚報在“拍案驚奇”欄目中對一樁“奇案”的報道。 那就是,在用一把玩具手槍制造了一場莫須有的銀行“搶劫案”的同時,這位名叫呂新的“出獄老人”,又用同一把玩具手槍硬是逼著服務員報警。 這樣一來,最終的結果,自然也就是呂新的被收押。 難道說是歹徒的精神不夠正常么? “歹徒的行為匪夷所思,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警方稱歹徒思維正常,排除了患精神病的可能。 ”雖然說晚報的記者和讀者都不知道呂新到底為什么一定要以如此一種方式重新入獄,要求繼續勞改,但我們卻非常清楚,呂新之所以要如此這般地煞費苦心,其實也只不過是為了實現自我的精神救贖,為了求得一份內心的安寧。
然后,是故事情節構成更為復雜的《敦煌》。 如果說《樂師》聚焦的是由樂師呂新的失手犯罪所引發的一場親情糾葛,那么,《敦煌》所聚焦的,就是女主人公小項的復雜情史所引發的種種精神困局。 小項的工作單位,是永城電視臺。 在和身為醫院外科大夫的丈夫陳波結婚前,除了幾次單戀,連一次正兒八經的戀愛都沒有談過。 或許正因為如此,當她聽聞到閨蜜周菲一段婚外出軌的故事的時候,一方面是“嫉惡如仇”般生氣:“周菲還沒說完,小項就生氣了。 小項認為周菲是個壞女人,一個有夫之婦怎么可以干這種事。 ”另一方面,則是自己的一種信誓旦旦:“她說,我如果結婚,不會和別的男人亂來。 ”
但事實上,在和陳波通過經人介紹的方式結婚后,小項最遺憾、最耿耿于懷的一件事,就是自己竟然沒有談過一次像模像樣的戀愛。 為此,她不僅感到百般委屈,而且還千方百計地試圖有所彌補。 這樣一來,也就首先有了她對于曾經的副臺長韓文滌一番不管不顧的倒追。 只有到這個時候,周菲方才清醒地意識到:“對于一個沒有談過一次戀愛就結婚的女人,小項是不會善罷甘休的,無論是精神還是肉體,出軌是遲早的事,不是對韓文滌也會對其他人。 ”果不其然,因為韓文滌的性無能而草草了事后不久,小項就利用一次參加培訓活動的機會,不僅結識了只是萍水相逢的盧一明,而且兩個人很快就打得火熱。
但小項卻根本就沒有料想到,由于自己從少女時代開始就有著記日記的習慣,更由于她竟然膽大包天地把和盧一明之間的這次艷遇都不管不顧地寫到日記中的緣故,等到她一次跟隨永城小百花劇團到法國巴黎演出的時候,她和盧一明的出軌這枚炸彈終于被引爆。 在偷看了小項的日記相關內容后,一貫冷靜的外科大夫陳波把電話打給了一位曾經在日記中被提及的知情人,也即妻子的閨蜜周菲。 從這個時候開始,小項便陷入到了永無休止地被陳波折磨的過程之中。 陳波不僅在肉體上瘋狂地折磨小項,在她身上留下了累累傷痕,而且還對小項進行精神折磨。 所有這一切,都讓小項意識到,“陳波對她有一種偏執的迷戀。
有時候小項覺得這種迷戀未必是真正的愛,可能是她對他的傷害造成的。 可怕之處就在這兒。 ”雖然說在小項的主動要求下,陳波不僅和她離了婚,而且還找了一個幼兒園的老師做新的女朋友,一切看似逐漸恢復正常。 然而,一旦發現離婚后的小項,又有了一個名叫秦少陽的海歸男朋友,陳波馬上就又回到了不正常的狀態。 他不僅立即中斷了女友的戀愛關系,而且還以各種威脅的方式強制性地要求秦少陽離開小項。 到最后,懷抱著一絲幻想,小項被迫無奈地再一次回到了陳波的身邊。
然而,好景不長,沒過了多久,小項就意識到了陳波的故態復萌:“這天晚上,他們親熱時,小項再次意識到那個黑洞依舊在陳波身體里。 小項想,一切只是美好的幻想,問題是沒那么好解決的。 ”就在小項徹底陷入一種絕望狀態的時候,對他們之間的不正常關系早已有所洞察的婆婆,也即那位海洋生物學家專門來找她。 在強調小項是一個好女孩的同時,婆婆認定問題出在陳波身上:“我們作為父母知道是怎么回事。 陳波這孩子心理一直不太健康。
你們這樣下去,陳波和你都會毀掉,還有豆豆,豆豆還年幼,她承受不起你們的家庭冷暴力。 ”那么,陳波的心理為什么會不健康呢? 知識分子婆婆不無坦率地揭示了其中的緣由:“我們去咨詢過醫生,醫生認為陳波童年有陰影,有強烈的不安全感,才導致他抓住你不肯放,只要你在他身邊,活在這個城市里,他就不會得到安寧,無法重新開始。 ”就這樣,借助于婆婆的一番話,作家艾偉在強有力地揭示出陳波內在精神情結的同時,也給出了解決問題的唯一可能,那就是小項的被迫離開。
就這樣,既為了拯救陳波和豆豆,也為了拯救自己,小項最終還是被迫離開了永城。 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是,這樣的一個中篇小說,又為什么一定要被命名為“敦煌”呢? 這就牽扯出了與盧一明緊密相關的另外一條故事線索。 應該注意到,敦煌的最早被提及,是在小項與盧一明發生艷遇的那個時候。
那一天,盧一明突然毫無預兆地提到了敦煌。 雖然說盧一明并沒有回應小項的提問,但“她卻有自己的想象,敦煌一定有著他刻骨銘心的故事,敦煌對他意義非凡,而她讓她想起了敦煌。 她覺得她在他那兒更像是一個通往敦煌的媒介。 ”無論如何,我們都不能不佩服小項預感的精準到位。 這就又牽扯到了小項焦頭爛額時,盧一明那封信件的意外出現。 正是在這封信中,一直被小項當作“花花公子”的盧一明,以沉痛的語調講述了他和前女友一段在敦煌的殉情故事。
在盧一明的講述中,因為“愛會導致窮途末路”,已經沒了力氣的他們倆,便“相約沉沒于月牙泉冰涼的水中”。 沒想到,她走了,我卻因為被救而僥幸活了下來:“這之后,我一直過著地獄般的生活。 ”也因此,到這封信快要結束的時候,盧一明才會說:“也許有一天,你會去敦煌,去月牙泉。 在月牙泉的西北角有一塊大石頭。 我女友的骨灰撒在那兒。 上面有她的名字。 ”事實上,正是在讀了這封信之后,小項才決定立即北上前往敦煌。 然而,等她趕到敦煌的時候,卻從一位自稱是藝術家的人那里,了解到了故事的另外一個版本:“那地方曾經發生過兇殺案,有一位姑娘死在那兒。 法醫說是被人按住頭窒息死的。 殺死她的是一個混蛋,他自己也畏罪自殺,但運氣好,被救活了。 藝術家說。 ”卻原來,這一對情侶一起到敦煌來玩,途中女孩愛上了別人,男人便起了殺心。 虧得那個男人有他們倆雙雙殉情的遺書,所以才逃過一劫。 聽聞藝術家的講述后,小項一時間陷入到了巨大的迷惑之中:“她不知道發生了什么。
這世界太不可思議了。 她該信什么呢? 那封信里的話還是信藝術家的話? ”關鍵的問題恐怕還在于,這個世界上到底還有沒有真相可言。 在我的理解中,艾偉之所以非得要把盧一明與敦煌緊密相關的故事穿插到小說中來,其實是為了借此證明敘述者此前關于外科大夫陳波心理狀態的理解和認識,也未必就是事物的真相。 更進一步說,即使高明如小說家,能不能憑借所謂的藝術想象最終抵達人物真實的內在精神世界,恐怕也還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就此而言,生命存在本身或許還真就是虛無的。 大約也正因為如此,所以,艾偉才會借助于小項這一人物形象發出一種如斯的生命感悟:“她感到生命如塵土一般,誰也抵擋不住那只神秘的命運之手的撥弄。 看起來過去做的每一個選擇都是自己做出的,可回過頭去看,還是見出無處不在命運的照拂下。 ”既如此,小項到最后對仁慈佛音的服膺,也就是一種合乎邏輯的結果:“那么闊大的仁慈的聲音,在整個殿宇里縈繞,通向天際。 ”
最后進入我們分析視野的,就是那個簡直可以被看作是短篇小說“神品”的《最后一天和另外的某一天》。 很多時候,這樣的作品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夸張一點,與其說是艾偉完成了這個短篇,莫如說是另外某種強大的神秘力量假艾偉之手完成了這一作品。 正如同我們前面分析“戲中戲”時候所強調的那樣,它不僅差不多構成了整個短篇小說的“半壁江山”,而且更是一種進一步完成人物故事,探究挖掘人物心理奧秘的重要藝術路徑。 具體來說,所謂的“最后一天”,是女主人公余佩華出獄之前的最后一天。 這一部分所集中聚焦的,其實是余佩華和黃童童之間的某種親密關系。 依照常規,到了這最后一天,被釋放者是可以不去工作的。 但余佩華卻拒絕休息:“余佩華今天拒絕休息,方敏有點意外,也有點不高興。 余佩華違拗了她的指令。
這是余佩華第一次表現出同平常不一樣的意志。 不過方敏沒往心里去,猜想這同黃童童有關。 ”實情的確如此,為余佩華所牽掛不已的,正是這位看上去“有點傻,并且是個啞巴”的黃童童。 在余佩華的感覺中“來了一年或者更長”的黃童童,之所以會鋃鐺入獄,也是因為殺人的緣故:“黃童童殺死了自己的繼父。 繼父欺負她母親還欺負她。 ”
很可能是惺惺相惜的緣故,從黃童童進來的那個時候開始,余佩華就在盡可能想方設法地幫助她。 但或許真的有所謂心靈感應的東西存在,盡管余佩華刻意隱瞞,但黃童童還是知道了這是她在獄中的最后一天。 事實上,也肯定是因為一貫關心呵護自己的余佩華要出獄的緣故,這最后一天的晚上,徹底絕望的黃童童自殺未遂。 難能可貴的一點是,即使面對著這樣一個可以說和自己休戚相關的突發事件,作家艾偉的處理,仍然是那樣一如既往的冷靜與克制:“余佩華愣在那里,好像她的思維停止了運轉。 這感覺很像她出事那一天。 ”關鍵處在于,艾偉不動聲色地提到了余佩華自己出事的那一天。
那一天的具體情況如何呢? 艾偉拒絕做更進一步的展開和交代。 另外有一點不容忽視的,是艾偉對獄中生活感覺的那種精準捕捉與表現。 比如,“她沒睡著,時間仿佛停止了。 在這兒十七年,她從來沒像今天晚上這樣感到時間凝滯不動。 好像不會再有黎明,長夜將永遠留在今晚。 ”正因為余佩華明天就要離開這里,所以才會形成如此一種特別的感覺。 比如,“月光像一把刀子,插入這間小屋。 ”能夠把月光和刀子聯系在一起,絕對是艾偉的獨到發現。 只有這樣的一種語言修辭,才足以把獄中生活的特殊性傳達出來。
“另外的某一天”,則是指余佩華出獄一段時間后應邀去觀看以她自己的故事為原型的話劇《帶閣樓的房子》的那一天。 這一天,在去往劇院的路上,余佩華曾經數次想起自己內心一直牽念著的黃童童。 首先是一種愧疚心理的表達:“她不再想兒子。 她更多想黃童童。 她聽說黃童童治愈后又關了禁閉。 她寫信,黃童童沒回。 她相當憂心。 她曾許諾過會去看她。
當時黃童童不相信是對的。 她沒有勇氣。 那里的人都認識她,在她們眼里她或許不配以自由人身份到那里探監。 ”無論如何,余佩華都是一個擁有強力意志的個體,即使是她,都沒有勇氣踐諾去看望獄中的黃童童,由此可見,一個人的確很難真正地去面對自己生命歷程中的“麥城”。 然后,是洋娃娃的意外發現和購買。 在南山路的一家文具店里,余佩華意外發現了自己在獄中曾經制作過的一只洋娃娃:“這款產品,從她手中生產了成千上萬只。 她仔細辨別,是不是自己做的。 ”結果老板娘矢口否認這只洋娃娃的來歷,但余佩華最終還是決定買下了它:“她喜歡把一個沒有包裝的洋娃娃交給方敏,那感覺像是她剛剛從車間里生產出來一樣。 她答應過黃童童,會送她一個。 ”這一細節說明,一直到這“另外的某一天”為止,余佩華都依然沒有勇氣去踐諾探望一下黃童童。
雖然說方敏作為余佩華的管教,曾經和她有過長達十七年的親密接觸時間,但卻很難說真正了解余佩華。 一方面,余佩華的確是一位被成功改造的楷模。 但“另一方面,她一點也不了解余佩華。 她殺了自己的叔叔。 九年后案子意外暴露。 那時候她已結婚生子。 ”多少年來,她自始至終都沒有坦白過自己的殺人動機。 面對法官的詢問,“她要么回答不知道要么沉默。 ”方敏之所以會在有時候覺得余佩華是一個陌生人,根本原因正在于此。 而這,也正從根本上構成了方敏的朋友陳和平“試圖用戲劇形式探索她內心的原因”。
事實上,《帶閣樓的房子》所講述的,乃是一個類似于“哈姆雷特”的故事。 從方敏的角度來看,“這出戲對余佩華的故事作了全新的想象和拓展。 職業也改了。 戲中女主角父親被人謀財害命。 女主角和母親相依為命。 一年后,遠在廣州工作的叔叔住進了這一家,叔叔充當起父親的角色。 女主角對叔叔和母親的結合非常反感,并懷疑父親的死與此有關。 有一天,女主角洗澡時,叔叔意外闖入,雖然叔叔看上去是無意的,但女主角認為叔叔居心不良。 ”與此同時,劇作中一個重要的情節推動力,來自鄰家的那個啞巴妹妹。 正是她一個“叔叔殺了父親”的夢境,堅定了女主角的相關認識。 就這樣,在似乎所有的一切都在證實叔叔乃是殺人兇手的情況下,“女主角用一根電話線勒死了叔叔。
她把叔叔拖到衛生間浴缸里,把她從硫酸廠搞來的硫酸倒在叔叔的尸體上。 ”因為曾經專門研讀過余佩華的案卷,所以,在方敏看來,除了具體的對話內容之外,“其中的細節和余佩華在法庭上的陳述完全一致。 ”多少帶有一點吊詭意味的,是故事情節的最后大反轉。 正如同作品的標題所預示的那樣,話劇最終結束在那個母親意外發現叔叔殘骨的閣樓上。 也正是在這個時候,方敏看到了余佩華的退場行為:“這一行為可以理解為她忍受不了內心被別人窺探,也可以理解為她不喜歡這出戲。 ”那么,余佩華到底為什么會退場呢? 話劇中的相關表達,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與余佩華的現實行徑是契合的? 所有的這一切,艾偉其實并沒有在小說中給出明晰的交代。 作家所最終給出的,其實是一個可供讀者做各種不同理解的開放性結尾。
但我們無論如何都不能忽視的是,等到演出結束后余佩華堅持要方敏把洋娃娃帶給黃童童的時候,方敏的一種艱難回答:“黃童童已經不在女子監區了。 ”盡管說作家這里的處理是一樣的避而不答,但他關于余佩華的描寫還是令讀者非常震驚的:“余佩華突然面色變得猙獰,她幾乎是喊出了聲,告訴我,她在哪里? 方敏吃了一驚。 十七年,她第一次感受到余佩華不被馴服的力量,她似乎理解了十七年,不對,應該是二十六年前余佩華的行為。 ”不管怎么說,十七年來出現在方敏視野中那個余佩華,都是馴服的。
很大程度上,正是黃童童的不幸遭遇(雖然敘述者沒有明確交代,但最大可能是已經不在人世了)所激發出的那個桀驁不馴的余佩華,方才是那個曾經犯下過命案的強力意志的余佩華。 一方面,以上兩個側面結合起來才是完整的余佩華,另一方面,更進一步說,余佩華、黃童童,以及話劇中那位女主角,她們三者其實互為鏡像。 從根本上說,正是依托于這種互為鏡像的藝術方式,艾偉才能夠積極有效地探測并表現出某種沉潛于她們人性世界深處的精神情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