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03月14日 分類:農業論文 次數:
摘要在我國,農業科研單位大多屬于事業單位,主要從事農業相關領域的知識創新、技術創新、技術產品研發及成果轉化和示范推廣工作。農業科研單位為農業科技進步做出了突出貢獻,但由于受體制和機制等因素影響,其發展也面臨一系列問題和困難。文章以江西省為例,通過了解江西省農業科研單位發展的現狀,剖析存在的問題,并查找存在問題的原因,進而對加快江西省農業科研單位發展提出了思路與建議,以期為相關決策部門提供參考依據。
關鍵詞農業科研單位科技進步江西省問題建議
1江西省農業科研單位發展的歷史與現狀
江西省一直以來都是我國的農業大省,在糧、油、肉、棉、果、蔬、茶等大宗農產品生產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江西的農業科研具有輝煌的歷史,曾經選育出享譽世界的水稻品種如“南特號”“蓮塘早”“6044”“7055”等,推動了我國水稻生產的變革及第一次農業綠色革命。江西在21世紀70年代培育出迄今世界應用規模最大、時期最長和配組最多的雜交水稻不育系“珍汕97A”和第一個應用面積超過667萬hm2的雜交水稻“汕優2號”,為我國雜交水稻的發展奠定了基礎。21世紀80年代以來實施的紅壤綜合改良,山、江、湖生態治理工程等重大科技工程項目。為造就綠色生態,江西提供了強有力的科技支撐。21世紀90年代以前,江西省農業科研單位的設置有省級農科院、地市農科所和縣級農科所等3級機構,從業職工超過2萬余人,如永修縣、云山墾殖場、鄱陽縣和萬年縣等縣級農科所都具有較好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能力。近20年,伴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及對農業科研機構的公益性性質認識的缺位,縣級農科所基本消失或名存實亡,地市級農業科研機構也逐漸萎縮。據統計,全省14個農業科研院所(包括省級和地市級農業科研單位)現有在職人員僅3 203人,離退休人員2 373人,合計5 576人。在職的工作人員中,有科技人員1 025人,工人2 178人,科技人員僅占全體在職職工的32%。科技人員中,有副高以上職稱的223人,中級職稱的336人和初級職稱的466人。有碩士以上學位的87人,本科353人,本科以上人員僅占在職職工的13?7%。
江西省農業科學院作為江西省最大的農業科研單位,其自1995年升格為省政府直管的正廳級科研事業單位后,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關懷和支持下,經歷了近20年的學科和人員結構的調整,目前建有水稻、環資、園藝和畜牧等13個研究所和9個檢測機構。截止2018年底,該院共有專業技術人員600人,專業技術人員占在職人員的比例由1995年的不足15%提高到目前的71?8%; 其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有263人,具有博士學位人員128名,碩士以上科技人員占專業技術人員比重超過35%。初步形成了以顏龍安院士為代表,中青年骨干為主體的學科帶頭人隊伍和人才梯隊。全院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38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10名,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1名,中組部“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1名; 農業農村部農業科研杰出人才1名,杰出青年科學家2名; 贛鄱英才“555工程”和省“雙千計劃”人選16人,省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31人和省級學科帶頭人10人; 農業農村部科研創新團隊1個,省級優勢科技創新團隊5個; 國家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科學家崗位3個,試驗站14個,江西省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首席專家6個。全院人才隊伍建設及科技創新能力取得了長足的發展。
2江西省農業科研單位發展存在的問題
2?1從業人員總量少,科研隊伍不穩定
科技創新,人才是關鍵。科技人才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特別是創新型科技人才,是國家發展的寶貴戰略資源。對于農業科研單位來說,科技人才是支撐其進行科研活動和開展科技服務的關鍵因素[1]。
從全省農業科研單位的整體情況來看,江西省農業科研單位人才總量少,層次低,結構不合理,科研隊伍不穩定。人才結構情況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1)現有在職人員總量不足,退離休人員的比例過大,地市農科所在職人員由20世紀80年代的5 000余人降至目前的3 000余人,如九江市農業科學院的離退休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為69%,新余市農業科學研究所的離退休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為67%。由于缺乏養老保障,養老負擔過于沉重。(2)在職科技人員中,人才結構不合理,年齡老化,中青年科技人員少,學歷層次低,科技人員以大、中專生為主,碩士以上科技人員僅占2?7%,全省14個農業科研院所,本科以上人員僅占在職職工的13?7%。(3)由于體制和待遇問題,農業科研單位尤其是地級市農科所科技隊伍斷層嚴重,中青年科技中堅缺乏,由于經費和待遇得不到保障,人才流失嚴重,引進人才困難,人才隊伍逐漸萎縮。以九江市農業科學研究所為例,近20年該所共流失40位科研骨干,而引進穩住的大學生僅有2位,造成在職人員從21世紀80年代的200余人銳減到目前的59人,逐漸喪失了科技創新能力。
作為全省最大的農業科研單位的江西省農業科學院,雖然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關懷和支持下,人才隊伍不斷發展壯大,但是也同樣面臨人才總量少,結構層次不合理等問題。由于受編制和經費的限制,該院人員規模在全國仍屬于較小科研院所之列,與中部地區各省比較,該院科技人員有443人,而湖南省農業科學院、山西省農業科學院、湖北省農業科學院、河南省農業科學院和安徽省農業科學院的科技人員分別達到1 821,1 582,798、615和564人,分別是該院的4?1倍,3?6倍,1?8倍,1?4倍和1?3倍,其中湖南省農業科學院僅從事水稻研究的人員也接近了江西省農業科學院全體職工人數。從人員結構來看,江西省農業科學院目前在職科技人員以青年人員為主體, 20世紀80~90年代引進人員少,而流失的科研骨干較多。由于人員少,造成創新團隊數量少,專業覆蓋面窄,優勢學科不多。
以上出現的這些情況與江西省作為農業大省是極不相稱的。
2?2學科設置滯后,結構不合理,特色不明顯
從全省范圍來看,江西省農業科研單位學科設置過于陳舊,沒有隨著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與時俱進,更沒有超前引領產業發展的新興學科,科研單位之間研究領域低水平重復較多。受競爭性立項和長官意志立項的導向,地市農業科研單位搞“小而全”式的“綜合性”科研所,以便在有限的項目競爭中占有一席之地。目前,江西省農業科研院所的學科設置主要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1)學科設置滯后。由于農業科研院所人才匱乏,高端人才引進困難,知識更新緩慢,導致學科設置停滯不前,不能根據社會的需求及時調整,始終在傳統學科設置的基礎上做研究,起不到引領新興產業發展的科技支撐作用。(2)學科設置不合理,特色不明顯。學科設置應根據當地的地區特點,結合好自己院所的資源,進行合理設置,進而發展當地的特色產業[2]。然而各個地級市農科所為了爭取項目的需要,都在追求“小而全”式的“綜合性”科研所,沒有形成適合當地發展特色的優勢學科。從全省范圍來看,只有少部分地級市農科所具有自己的特色和優勢專業,如贛州的煙草和柑橘、萍鄉的水稻、宜春的油菜等。
以江西省農業科學院為例,由于受人員編制限制,學科設置仍局限于傳統學科,以種植業為主。存在的主要問題:(1)在江西的部分主導產業上存在研究空白,如蠶桑、茶葉、水產、特種養殖等。因此,江西省農業科學院在學科設置上還不完整。(2)受人員限制,該院除水稻所和土壤肥料所的在職人員達到60人左右,其他11個研究所人員均在20人左右,達不到農業農村部認定的50人以上的基本考核要求,無法形成學科群,對外沒有競爭力。(3)新興學科建設滯緩,如在生物技術、新能源、數字農業、農產品精深加工、設施農業和農業機械化等研究領域,受條件限制,該院在人員結構調整、學科帶頭人引進、團隊組建和平臺建設等諸多方面都存在困難,盡管認識較早,但發展滯后。
2?3平臺設施落后,缺少科研基地
科研平臺和設施是實施好農業科研項目的基礎條件。長期以來,由于缺少專項經費投入,全省農業科研單位的儀器設施條件相當落后,難以滿足現代科研創新對先進平臺條件的要求。在對全省地市級農業科研院所調查中發現:(1)科研試驗設備缺乏、老舊,由于經費短缺,無力購置新的科研設備。被調查的14個科研院所共有科研平臺28個,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 791?4萬元,大部分地市所的現有設備都是在20世紀80年代購置的,基本處于報廢狀態。(2)科研試驗基地不斷被蠶食和污染,逐漸失去試驗的條件。調查的14個科研院所共有試驗基地面積30?27hm2,除農業農村廳下屬的紅壤研究所和蠶桑研究所土地面積較大外,其他尤其是地市農科所的試驗地都嚴重缺乏,如贛州市農業科學研究所由于位處城郊,隨著城市的擴張,實驗農田逐步蠶食殞盡。
江西省農業科學院是江西省最大的省級農業科研單位,亦同樣面臨缺地、少地的問題,近年來該院通過加強實驗室建設,自籌資金建立了7個院級重點實驗室,利用農業農村部項目經費建立的水稻實驗室和土壤肥料實驗室已進入國家、省級重點實驗室的行列。該院實驗基地短缺的問題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 2011年省政府將高安市相城鎮渡埠農場約393?33hm2的土地劃撥給了該院,用于建設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農業科研創新基地(簡稱“高安基地”,下同),為該院乃至江西現代農業的長遠發展奠定了基礎。但目前,該院科研平臺與基地建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在實驗室建設方面,由于江西省財政沒有專項設備購置與運行經費投入,比較而言,各專業實驗室條件相對簡陋,全院沒有一棟按實驗室標準設計的綜合實驗室大樓,實驗設備分散,綜合管理與利用效率不高。在基地建設方面,盡管高安基地已完成了高標準的規劃設計,但在沒有專項基建投資的情況下,建設周期較長,功能難以在短期內完善。此外,作為全省綜合性農業科研單位,該院每年都有一批重要的科研成果需要在全省各設區市示范轉化,然而由于該院在地市沒有固定的試驗站,使該院的科學研究與成果示范轉化難以做到在全省覆蓋。
2?4事業費及科研業務費不足,發展保障乏力
從全省農業科研單位的角度看,多數地級市農業科研單位歷史負擔沉重,發展力不從心。江西省地級市科研單位絕大多數都是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各地市財政負擔在職人員工資和退休人員工資的一部分,其余的由各單位自行解決。江西省大多數地級市農業科研院所的離退休人員比例都比較高,一年的事業費除了發退休人員工資,再扣除醫保金、失業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和工會費等,在職人員工資缺口比較大,無辦公經費。地市財政所撥款項,首先要保證退休職工工資,再是維持全所的正常科研工作和辦公運轉。這種政策性制約,嚴重影響了各地級市科研單位各項事業的正常發展,給各個科研單位造成了沉重的負擔。在經費投入方面,全省14個地級市農科所在2010年共獲得財政撥款5 910?55萬元,人均1?1萬元,科研經費投入2 987?89萬元,人均0?9萬元。這些數據顯示,江西省對農業科研單位的投入嚴重不足[3]。
以江西省農業科學院為例,該院經過多年的發展,事業費和科研經費均有了較大幅度增長,但與全國其他強省的農科院差距依然很大。主要問題:(1)基本事業費中,沒有科研設備和設施購置和運行的專項費用,目前部屬院所具有的人均基本業務費也沒有。(2)科研經費中,多數來源于與其他單位合作或委托實驗的橫向經費,從該省科技管理部門爭取的經費不足20%,而江蘇、浙江等科研實力較強的農科院從該省財政給予的科研經費都在50%以上,即便是科研實力相對較弱的貴州農業科學院,貴州省科技廳給予他們的項目每年都在3 000萬元以上,占其科研經費總量的60%以上。
3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3?1對公益性、基礎性和社會性的認識不到位
正確認識農業、農業科研及其農業科研院所的地位、作用和現狀,是制定農業科研單位體制改革政策的前提和關鍵。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在我國同時又是弱質產業,政府對農業實行的是一條長期的保護政策。農業科研是農業的技術支撐,對農業科研活動的有力支持應當是政府實行農業保護政策的重要內容。2012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實現農業持續穩定發展、長期確保農產品有效供給,根本出路在科技。農業科技是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基礎支撐,是突破資源環境約束的必然選擇,是加快現代農業建設的決定力量,具有顯著的公共性、基礎性和社會性[4]。
從國外的情況看,農業科研的社會公益性質為大多數國家所認同,而且組織體系完善。在我國科研機構面臨著是否轉制的艱難決策時,浙江省政府發文(浙編(2003)99號)明確認定“浙江省農科院及所屬事業單位定為社會公益類純公益性事業單位”,并加強了省級財政的投入和扶持。然而,江西省各級部門對農業科研單位的公益性地位認識普遍不足,農業科研單位尤其地方農業科研院所的基本事業費得不到保障,大多數地市農科所列為差額撥款單位,醫療、養老得不到保障,工資、福利等待遇遠低于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的同等人員。平臺、基地、甚至辦公設施等建設經費均需要通過經營或爭取項目經費加以解決。由于經費困難,使得人才流失嚴重,新老更替困難,在職人員科研素質低下,對外競爭實力不斷下降。事實證明,對農業科研單位缺乏公益性地位的認識是造成科研創新能力滯后的根本原因。
3?2固定性投入不足,缺乏競爭性投入的基礎
農業科研的公益性特點,決定了政府是農業科研的投資主體。堅持以政府主導的固定性投入為主、競爭性項目投入為輔的原則,是公益性農業科研單位事業發展的基本保障。除行政事業費實行全額撥款外,科研單位的固定性投入主要包括科研基本業務費、基礎條件建設費、平臺運行和維護費及用于學科建設相對固定性的科研項目投入等,而競爭性投入經費指在優勢學科領域通過項目競爭獲取的科研專項經費,如參與國家重大或重點科研計劃、國家行業專項、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合作項目及重大平臺建設項目等。目前,農業科研單位的國家隊及大多數發展較好的省級農業科學院都有自主支配立項的科研專項資金或按人均下撥的自主業務費,如江蘇省農業科學院、浙江省農業科學院等自主立項經費都在1億元以上,用于項目的啟動,為爭取競爭性項目奠定基礎。此外,重點實驗室、科研基地等的基本建設投入也由地方政府立項投資,同時每年還安排固定的設備運行和維護修理等專項資金。在人才引進方面,自2004年起,江蘇省政府給予江蘇省農業科學院每引進一位博士增加20萬元事業費的鼓勵政策,這一舉措對江蘇省農業科研機構人才隊伍和學科團隊的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
雖然近年江西省各級政府加大了對科技的投入,但由于科技管理部門堅持企業是科技創新主體的政策導向,針對事業性科研機構的投入占總經費的比重越來越低,沒有專項基礎條件建設投入,重大科技項目絕大多數進入了企業。農業科研機構相對弱質,在缺乏固定性科研投入的前提下,在國家層面競爭項目的能力更為低下,對于多數地級市農業科研單位來說,獲取科研項目經費的渠道很少,依靠競爭性生存和發展變得更為艱難。
3?3運行和管理機制滯后,未形成統一的管理體系
江西省農業科研機構有省和地市級兩個層級,除高校內設科研機構之外,省級科研機構有江西省農業科學院以及江西省農業農村廳下設的5個研究所,地市級科研機構主要指地市農業局下設的農科所(或農科院)。科技管理部門與農業科研機構的關系僅僅是臨時的業務管理關系,即農業科研機構從科技管理部門獲得競爭性項目立項之后,在項目期內發生的項目管理關系。省級農業科研院所與地市級農業科研院所在行政管理上沒有隸屬關系,在業務上也沒有指導關系。因此,江西省農業科研單位在管理上互不相干,在業務上相互之間缺乏有效的資源整合與聯合共享機制,在學科建設上各自為政,缺少統一規劃和調控。
全省沒有形成統一的管理體系,其不良結果:(1)力量分散,內部競爭,低水平重復,缺乏協同創新。(2)搞“小而全”式的“綜合性”科研所,學科優勢不明顯,人、財、物浪費,平臺資源不能共享。(3)為了競爭項目,科研立項脫節區域生產實際,科研成果沒有轉化價值。(4)組織管理混亂,內部缺乏溝通,科研目標多集中于產中階段,而產前基礎研究與產后加工環節力量薄弱。
4加快農業科研單位發展的思路與建議
4?1堅持社會公益性,提高創新和服務能力
農業科研單位承擔著科技進步的使命,改革要堅持以提高農業科技原始創新和自主創新能力與水平為核心,為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富裕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從世界農業的發展來看,各國都不斷加大對農業的支持和保護,把農業科研作為國家公益性事業。通過加強農業科技支持農業發展是世界各國的共同選擇,也是世貿組織規則鼓勵和倡導的重要支農途徑。在我國農業科研事業單位的改革中,也出現過由公益性質改為自收自支(改企轉制)后又改回公益性質或撤銷(撤并)后又重新建立的反復。因此,農業科研事業單位改革要堅持社會公益性質,從資金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為農業科研創新提供長久穩定支持[5]。
4?2充分發揮江西省農業科技創新聯盟協同創新能力
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是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的基礎,也是建設好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前提。目前,江西省農業科技創新聯盟已于2016年建立,作為整合全省農業科技資源,開展現代農業發展關鍵技術聯合攻關的平臺,江西省農業科技創新聯盟經過近3年的運行,取得了初步成效,進一步優化和整合全省農業科技資源,打破部門、區域、學科界限,加強了省內農業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大聯合、大協作,大力推進產、學、研和農、科、教協同創新。同時,在江西省農業科技創新聯盟的基礎上, 2018年分別在萍鄉、九江、贛州、井岡山4個地區掛牌江西省農業科學院分院, 4支“地方主力軍”正式成立。此外,還要積極發揮湘鄂贛區域農業科技創新聯盟和國家農業科技創新聯盟“大聯合”“大攻關”的作用,提升全省農業科技協同創新能力。
4?3建立農業科研投入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
現代農業產業的發展必須依靠科技,而科技的發展在政策、投入、人才3方面缺一不可,歸根結底還是靠經濟實力。要建立農業科研投入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切實增加對農業科研機構的投入,改善農業科技創新條件。(1)保證公益性農業科研機構事業費全額撥款。(2)大幅度增加科研業務費、儀器設備運行費和基礎條件建設經費的專項投入。(3)在科研立項方面要堅持“穩定支持和適度競爭相結合”的原則,保證科研崗位專家在聘用期間有相對充裕的固定科研經費,同時增加競爭性項目數及項目經費的投入,充分營造科研人才從事科技創新的自由環境,讓創新思想孵化出具有現實生產力的科學技術產品。
參考文獻:
[1]葉永鋼, 熊濤.構建新型農業科技創新體系的對策——以江西省為例.安徽農業科學, 2013, 41(1): 356-358.
[2]吳海燕, 徐芝亮,韋禮和,等.科技創新激勵機制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以公益性農業科研單位為例.農業科研經濟管理, 2018(1): 1-3.
[3]熊濤, 申琪鳳,陳光宇,等.關于構建江西省區域性農業科技創新體系的思考.農業科技管理, 2013(1): 17-19.
農業論文投稿刊物:江西農業科技是由江西省農業科學院主辦、江西省農村致富技術函授大學協辦的農、牧、副、漁業綜合性科技期刊。辦刊宗旨為“架設農技金橋,傳播農業信息,服務廣大農民,蘩榮農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