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年05月12日 分類:經濟論文 次數:
摘 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是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基石,對于增強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安全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商業銀行作為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金融主體,應繼續深化助力“專精特新”企業發展的角色。在厘清“專精特新”企業特點、國內外支持政策以及商業銀行現有做法的前提下,本文提出,商業銀行下一步需重點深化投貸聯動機制,完善精細化信貸管理機制,積極構建供應鏈綜合性金融服務體系,加強銀政企合作,深化與產業園區的合作,培育綜合性科技金融人才。
關鍵詞:專精特新;科創企業;中小企業融資;科技金融;產業鏈;供應鏈;金融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中小企業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力軍,是保就業、保民生、保市場主體的重要力量。習近平同志強調“我國中小企業有靈氣、有活力,善于迎難而上、自強不息”。當前我國正處在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的時期,經濟增長模式和產業結構處于轉型升級的關鍵階段,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是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路徑。從全國工商企業注冊數量來看,我國中小企業數量突破 4400 萬戶,占企業總量比重超過99%,中小企業是我國經濟增長的支撐力量,貢獻了六成以上的GDP、八成以上的就業、五成以上的國家稅收額,同時中小企業對推動科技創新也具有重要作用,七成以上的技術創新均來自于中小企業(陸岷峰等,2022)。“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是中小企業群體中的“先鋒連”。
2021年,工信部等19部門聯合印發《“十四五”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規劃》,明確了提升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水平和構建中小企業梯度發展格局的目標,推動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數量分別實現100萬、10萬和1萬的目標,在政策指引下,積極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培育更多“專精特新”企業。商業銀行是助力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發展的重要金融主體,需掌握“專精特新”企業發展特征及國內外扶持政策,了解我國銀行同業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發展的現有措施,針對目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面臨的發展瓶頸問題,提出切實的解決方案,進一步鞏固商業銀行的“助推器”角色,深化金融有效支持實體經濟的體制機制,加快實現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
一、“專精特新”的提出及發展背景
(一)“專精特新”概念的提出國內首次提出“專精特新”的概念是在2011年7月,工信部有關成員在全國中小企業信息化推進工作會上提出“要培育一大批專精特新、充滿活力的中小企業”,同年9月,國家政策性文件中首次出現“專精特新”概念,在工信部發布的《“十二五”中小企業成長規劃》中,提出“將‘專精特新’發展方向作為中小企業轉型升級、轉變發展方式的重要途徑”。隨后,在2012年4月國務院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中,提出“鼓勵小型微型企業走‘專精特新’和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的道路”。2021 年 7 月,中央政治局會議首提“專精特新”,強調要開展補鏈強鏈專項行動,通過發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進一步解決我國技術創新領域的“卡脖子”問題。2022年3月,《政府工作報告》首提“專精特新”,強調“著力培育‘專精特新’企業,在資金、人才、孵化平臺搭建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
(二)“專精特新”的內涵“專精特新”是指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專業化”是指專注于核心業務及細分市場,以其生產工藝專業性、技術專有性和產品用途專門性的特點,在所處產業鏈環節居于優勢地位。“精細化”是指生產流程、運營管理、設計技藝和綜合服務的精細化,以其美譽度高、性價比好、品質精良的產品和服務在細分市場中占據優勢。“特色化”是指利用特色資源,弘揚傳統技藝和地域文化,采用獨特工藝、技術、配方或原料,研制生產具有地方或企業特色的產品。“新穎化”是指開展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培育新的增長點,形成新的競爭優勢(劉昌年、梅強,2015;林江,2021;董志勇、李成明,2021)。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主要是指堅持專業化發展戰略,長期專注于細分市場,具備與大企業協同發展的基礎,具有持續的創新能力和較高的研發投入強度,實施長期發展戰略,注重綠色發展的中小企業。具體而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需要在我國境內工商注冊登記并連續經營3年以上,符合相關認定標準,擁有高新技術產品,并且具有優良的生產狀況和運營管理能力。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是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中的佼佼者。根據工信部等相關部門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評定條件,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來定義:
第一,在經濟效益方面,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具備較好的發展前景,近兩年主營業務收入或凈利潤的平均增長率達到5%以上。第二,在專業化程度方面,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注于細分市場,專注于特定細分市場的經營時間需要達到3年及以上,主營業務收入占比達到70%及以上,主導產品在國內細分行業中具有較強影響力和較高知名度,且細分市場占有率排名全省前三。第三,在創新能力方面,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同業中具有顯著優勢,規模較大的“小巨人”企業的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3%,規模中等的“小巨人”企業的研發經費支出占比超過6%,企業具有較多自主知識產權的科研成果和較強的科研成果轉化能力,并且建立產學研機構,擁有扎實的人才基礎和良好的技術創新環境。第四,在經營管理方面,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具備精細化管理能力,且具有完善的精細化管理流程及方案,產品的生產執行和品質標準均通過國際相關行業協會或管理體系認證。
(三)“專精特新”的發展背景隨著逆全球化趨勢和中美貿易摩擦的加劇,嚴重威脅我國產業鏈供應鏈的穩定和安全,加快解決關鍵核心技術“卡脖子”問題是構建我國新發展格局的重要任務(董志勇、李成明,2020)。積極推動“專精特新”企業發展,一方面有利于加速我國科技創新步伐,推動新技術新業態全面發展,另一方面有利于提升企業家信心,構建良好的市場營商環境,促進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從改革開放開始,我國經濟發展進入騰飛階段,企業是經濟發展的主體。從圖1中可以看出,2001年我國加入WTO之后,企業景氣指數呈現波動上升趨勢,直到2008年前后爆發了全球金融危機,我國企業景氣指數在經過短暫劇烈波動之后呈現急速下降趨勢,與之相匹配的是我國企業家信心指數,兩者變化趨勢高度一致。2016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著力振興實體經濟,引導企業形成自己獨有的比較優勢,發揚‘工匠精神’”,很大程度上提振了企業家信心,中國企業景氣指數呈現穩步上升態勢。然而,隨著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蔓延,從2019年末到 2020 年上半年,我國企業經濟景氣指數經歷了“滑鐵盧”式暴跌,探底指數與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時的指數相差不大。
在經過短暫疫情沖擊之后,我國企業家信心重回疫情前水平,企業景氣度也有較大好轉。我國中小企業是構成“專精特新”企業的主力軍。我國中小企業在數量上遠多于大型企業,然而在實力上卻遠不及大型企業,比如資產總量、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等相關經濟指標均落后于大型企業。從圖2可以看出,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狀況急轉直下,中小企業發展指數從2010年9月的最高點108.9下降至2012年9月的最低點87.5,降幅接近20個百分點。在此情形下,2012年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明確鼓勵小型微型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自2013年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經過短暫的上升期之后,便進入了平穩發展時期,新冠疫情的暴發致使多數行業的中小企業發展遇到了嚴峻挑戰,如旅游、餐飲、線下銷售、交通運輸等行業均出現不同程度的虧損(宋娟,2020)。
在此背景下,2021年黨中央、國務院及各部委相繼出臺了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和發展的通知文件,進一步明確了發展壯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數量規模,促進中小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四)“專精特新”的發展格局2021年10月,習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加快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從宏觀層面來看,在加速“強鏈補鏈”進程中,我國正在引導形成涵蓋產業鏈領航、單項冠軍和“小巨人”企業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格局。第一層級是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創新能力和成長性突出,長期深耕于特定細分市場,創立了所屬領域的優勢,形成與大企業配套發展的模式。第二層級是單項冠軍企業,在全球特定細分市場競爭中,其生產工藝和單項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均具有較強的比較優勢。
第三層級是產業鏈領航企業,其在產品技術和市場競爭方面,均具有較強的國際話語權和影響力。到2025年,我國將基本實現創新型企業梯度培育格局,進一步推動我國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雷李楠、譚子雁,2021)。
二、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發展特征專精特新
“小巨人”企業專注于細分市場,在自主創新、市場競爭、運營效率等方面具有顯著優勢,是全國中小企業的排頭兵。截至2021年末,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及入庫企業分別達到4762家、4萬多家和11.7萬家,主要分布在我國東部、南部地區,呈現顯著的都市圈效應,且集中在制造業領域,具有創新能力強、發展潛力大、盈利增速快和成長性突出等特點。
三、國內外支持培育“專精特新”的政策
“專精特新”是我國針對專注于細分市場且具有專業化發展戰略的企業或產品的特定稱呼。國外針對從事特定細分市場、差異化經營的企業稱謂有所不同,比如美國和日本的“利基企業”、德國的“隱形冠軍”、韓國的“中堅企業”等,此類企業和國內“專精特新”企業具有相似特征。對比分析國內外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發展的舉措,發現國內外政策的異同點,有利于加深商業銀行對我國“專精特新”企業的思考。
(一)國外支持培育“專精特新”的政策分析
1.美國支持培育利基企業的政策措施。美國利基企業是針對特定目標市場或細分市場,創造具有差異化優勢的產品和服務的企業,是構成美國創新活力企業的主力軍。美國政府對利基企業的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構建專業化的服務體系。由美國小企業管理局組建專業服務公司和企業發展中心,為小企業提供成長全周期、發展全方位的咨詢服務。二是構建完善的社會專業組織咨詢服務制度。由美國聯邦政府主要出資,并支持美國各類商會、聯合會等專業協會組織各行業專家為當地中小企業提供咨詢服務、經營診斷及技術指導,幫助中小企業解決發展問題。三是制定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計劃及法案。1982 年,美國政府通過《小企業創新發展法案》,正式啟動全美最大的一項研究項目計劃——小企業創新研究計劃(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 Program,簡稱SBIR計劃),旨在通過美國政府資金推進中小企業技術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具體而言,在美國的聯邦政府機構中,凡是年度研發經費超過1億美元的政府機構,需要從年度研發經費預算中劃撥3.2%①的款項用于支持SBIR計劃中的小企業(沈梓鑫、賈根良,2018)。
2.日本支持培育利基企業的政策措施。日本利基企業分為潛力型NT(Niche Top)、NT型企業、GNT(Global Niche Top)型企業三種類型(趙奉杰,2014)。20世紀90年代末日本開始實施對利基企業的支持培育政策,具體政策措施如下:一是加大宣傳力度,強化評選及跟蹤調研體制建設。在2006年至2009年期間,日本政府實施了“朝氣蓬勃的300家產品制造中小企業”評選項目,為每年評選上的300家企業給予貸款擔保、人才引進等優惠政策支持,并為利基企業進行全球宣傳,提高本土利基企業的國際影響力,從而進一步激發日本中小企業向利基企業轉型發展。日本政府結合利基企業評選及跟蹤調研情況,深入了解利基企業在全球化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經營管理、海外市場拓展、技術研發等方面問題,為各級政府機構及社會服務組織、金融服務機構制定培育利基企業政策提供參考,進一步加大利基企業在全球價值鏈的競爭優勢。二是增加培育利基企業的經費預算,完善政策與法律配套體系建設。
日本政府在研發投入、知識產權保護、人才培育和海外競爭等方面為利基企業提供了強有力的資金支持。在研發投入方面,2020年日本政府提供約3600億日元補助,激勵中小企業加大新產品研發、服務創新和改善生產流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日本政府一方面將中小企業專利費和國際申請費等減免50%,另一方面為中小企業提供海外知識產權被侵權的支援服務,2020年日本政府劃撥7.4億日元經費預算,旨在幫助中小企業進行海外侵權警告、訴訟等知識產權保護舉措。在人才培育方面,日本政府劃撥34.1億日元預算經費,通過建立“人才確保對策推進事業”的全國網絡,幫助中小企業解決人才不足的問題。在海外競爭方面,為增強利基企業海外發展動力,提高日本企業競爭力,日本政府制定了“新出口大國共同體計劃”,在2020年劃撥253.9億日元預算經費,組織各行業專家對日本利基企業海外發展提供專項支援服務。日本政府積極完善政策與法律聯動效應,例如《中小企業基礎制造技術提升法》的配套政策之一是“戰略性基礎制造技術提升支援事業”,除此之外還配套了相關融資支持、知識產權保護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史冬梅等,2021)。
3.德國支持培育隱形冠軍企業的政策措施。
早在20世紀80年代,德國著名經濟學家赫爾曼·西蒙(Hermann Simon)教授就提出了“隱形冠軍”的概念。德國“隱形冠軍”企業是在某一特定細分市場處于絕對競爭優勢的中小企業,不常出現在媒體大眾視野,年銷售額不超過50億歐元(邱石等,2021)。德國政府對培育隱形冠軍企業的支持措施如下:一是構建法律保障體系,創造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為防止出現德國大企業長期壟斷經營、確保中小企業市場平等競爭的地位,德國政府相繼出臺《反對限制競爭法》《中小企業促進法》《小型企業服務投資促進計劃》《中小企業創新核心計劃》等,將培育隱形冠軍企業提升到國家戰略層面,維護中小企業發展權益,為中小企業構建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
二是高度重視引導中小企業專業化、創新化發展。德國政府設立了多項創新扶持項目,包括“中小企業創新核心項目”“高科技創業基金”“歐洲復興計劃啟動基金”“歐洲復興計劃創新項目”,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2016年德國聯邦經濟和能源部發布《數字化戰略2025》,針對中小企業數字化發展提出了“中小型企業數字化投資項目”,通過劃撥10億歐元的資助經費,幫助中小企業加快數字化轉型。德國政府鼓勵中小企業深化“窄門”理念,專注于特定細分市場和某項具有比較優勢的單一產品,通過對技術和工藝的創新和改良,將單一產品做優做強,引導從事“窄門”的中小企業升級轉型成為“隱形冠軍”企業。德國實行“雙元制”人才培養模式,在政府和行業監督下深化校企合作辦學機制,為中小企業培養了大批高素質技能型人才(周及真,2017)。
四、銀行同業金融支持分析
(一)明確服務“專精特新”客戶的戰略導向工行、建行、中行、交行等金融機構均與工信部簽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戰略合作協議》,并在此基礎上主動加強與地方政府機構對接,對各級“專精特新”企業實施服務。比如,工行制定了《關于深化“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優化“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融資+融智+融商”綜合金融服務體系,進一步發揮“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領軍銀行優勢,助力制造業提升核心競爭力;農行制定了《關于加強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營銷工作的指導意見》,啟動了“小巨人”企業專項營銷活動,對“小巨人”企業培育清單上的企業逐戶設計方案;中行制定《中國銀行支持“專精特新”企業行動方案》。股份制銀行中的招商銀行也在2010年開始啟動“千鷹展翼——創新型成長企業培育計劃”,聚焦新動能、高成長中小企業,一站式服務于創新創業企業。
(二)提升銀行金融服務的創新能力針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不同成長階段的不同資金需求,金融機構紛紛加大金融產品創新,利用金融科技、供應鏈、集團不同類型子公司協同等方式加大對“專精特新”企業的支持。工行推出了“專精特新貸”專屬融資產品、專屬金融服務顧問和專屬撮合服務平臺,并提供“貸+債+股+代+租+顧”全口徑、全周期、全產品服務,邀請戰略合作伙伴,共建金融服務生態圈,更好滿足“專精特新”企業直接融資需求;建行構建“科技企業創新能力評價體系”,通過大數據技術實現知識產權在金融領域的“信用化”;興業銀行建立了科創企業“技術流”評價體系,依托大數據分析,從知識產權、研發投入、團隊實力、產學研情況等17個維度定量評價企業的科技創新能力,并推出“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投聯貸”等線上科技貸產品;平安銀行借助科技力量提升風控能力,以“人+企”為方向,多維數據挖掘提高小微企業主畫像的精準度,釋放信用潛能。
經濟師職稱論文:金融科技在商業銀行數字化轉型的應用研究
五、商業銀行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發展的思考和建議
目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市場規模小,但盈利增速快、成長性特點突出,多數企業集中在制造業領域,市場競爭能力強、發展潛力大。商業銀行作為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發展的主陣地,需幫助專精特新企業“揚長避短”,充分釋放專精特新企業的特點和優勢,解決專精特新企業市場規模小、融資難的問題,包括銀企信息不對稱、企業融資渠道及方式的單一性、銀行信用擔保匹配性不足、銀行信貸風險共擔機制不完善等方面問題。商業銀行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要更加精準、可持續、高質量,深度研判分析并提供綜合性服務方案。
(一)深化投貸聯動機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多數集中在科創領域,具有研發投入強度大、經營風險高、企業規模小等特點,與銀行風險偏好存在較大差異。深化投貸聯動機制,一方面可以有效彌補企業融資不足的發展短板,另一方面可減少銀行不良貸款風險、規避銀企信息不對稱等。在新時代背景下,銀行要積極與第三方投資機構,如私募股權基金、證券交易所等,展開深層次合作,銀行內部也要擴大合作主體部門范圍,相關的銀行子公司也需要建立與第三方投資機構的系統性合作,比如銀行理財子公司、其他直接股權投資類子公司等,構建更完善、更成熟的服務體系,滿足不同性質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在不同發展階段的融資需求。
(二)完善精細化信貸管理機制與傳統中小企業相比,“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在資金流轉周期及占用形式、生產經營管理及模式等方面具有明顯特點。作為科創企業的排頭兵,“專精特新”企業在成長期表現出多樣化、個性化、多元化的金融需求,銀行作為“專精特新”的重要融資主體,客觀上更需要以精細化信貸服務支持企業發展。處于發展期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在市場上推廣其生產的高新技術產品和高價值技術裝備存在難度,企業營收增量突破有瓶頸,如果按照傳統審核財務報表的貸款審批流程,銀行很難提供較大支持。從企業特點出發,對于這類市場估值高、核心技術強、經營團隊優的潛力客群,銀行必須轉變信貸管理模式,從過去只關注財務報表轉向綜合研判企業成長價值。針對性地設置“專精特新”企業風控模型,優化信貸審批額度流程,合理確定企業貸款額度,充分考慮“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資金流轉周期的特點,實現“要生產、資金到”的良性信貸管理機制,減少貸款期限與企業生產周期的錯配。
(三)積極構建供應鏈綜合性金融服務體系伴隨著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反復、中美貿易摩擦、俄烏局勢等國內外復雜的政治經濟形勢,發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對于穩鏈、固鏈、強鏈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有利于提升整個供應鏈的穩定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從銀行角度來看,需具備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戰略視野,由“點”及“面”。積極構建供應鏈綜合性金融服務體系,與行業頭部企業建立全方位戰略合作關系,切入上下游企業整合信息流、資金流、商流和物流等核心數據,實現信息整合和資源銜接,推動整個供應鏈綜合性金融服務體系的發展。加強對供應鏈綜合性金融服務中財務信息和業務結構的披露,提升供應鏈綜合性金融服務的風險管理水平,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高效的全方位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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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榿倫1 鄭炫圻2,3 朱 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