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年03月06日 分類:推薦論文 次數:
經濟視角轉軌時期我國的經濟壟斷 推薦本站相關優秀雜志:《經濟視角》是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信息發布平臺,是目前吉林省公開出版物中唯一側重理論聯系實際的省一級綜合性經濟期刊,是指導全省經濟工作的權威刊物之一。國際標準刊號ISSN:1672-3309;國內統一刊號CN:22-1225/F,郵發代號:12-358 12-389。上半月的受眾是各級黨委、政府的決策者;各項戰略、政策、措施的制定者;各項經濟活動的具體實施者,及所有從事經濟工作的領導和同志,下半月側重于理論研究,為各級經濟領域專家學者、各大專院校師生、金融貿易研究機構資深人士發表學術見解,進行經濟研究、學術探討交流提供一個展示平臺和窗口。
摘要:經濟壟斷是因生產與資本的集中而形成的,其界定方法有結構主義觀點和行為主義觀點,轉軌時期我國經濟壟斷問題逐漸突出,筆者認為,有效解決經濟壟斷問題的方法是制定反壟斷法。
關鍵詞:經濟視角,壟斷,經濟壟斷,反壟斷法
壟斷是指排斥、限制競爭的各種行為的總和,按照壟斷的產生與行政權力的關系可分為經濟壟斷與行政壟斷。行政壟斷是行政權力濫用的結果,受傳統計劃經濟的影響,經濟壟斷是因生產與資本的集中而形成的,根植于市場經濟自身的土壤中,是競爭優勝劣汰的結果,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我國目前處于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的時期,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經濟壟斷已經逐漸形成。
經濟壟斷的界定
界定經濟壟斷的方法有兩種,即市場結構界定方法和市場行為界定方法。
(一)市場結構界定方法
這是一種以確定合理市場結構的標準來界定壟斷的方法。所謂合理的市場結構,即存在適當規模和適當數量的競爭者的競爭性市場結構。壟斷就是通過不合理的企業規模,減少競爭者數量,造成市場結構不合理。不合理的市場結構決定著企業的市場行為,壟斷企業就可能利用其經濟優勢,控制其他企業,排斥、限制競爭,從而影響市場運行的質量,即市場績效。因此,為保證市場績效就要保證合理的市場結構,對市場結構造成破壞的企業就是壟斷企業。按市場結構界定的壟斷實際上是一種壟斷狀態,壟斷狀態確實有產生限制競爭、危害社會后果的可能,但卻不是必然的,同時,單純以市場結構界定壟斷也容易破壞規模經濟,產生阻礙經濟發展的后果。
(二)市場行為界定方法
這是一種以市場行為造成的影響及后果來界定壟斷的方法。這種方法并不針對企業的規模和結構,而是認為企業的競爭行為應當是正當、合法的,如果一個企業為達到壟斷地位阻礙、限制新競爭者加入該行業或達到壟斷地位的企業濫用其經濟優勢,排擠、控制現有競爭者,其行為都構成了壟斷。這個意義上的壟斷是指壟斷行為,壟斷行為即包括對市場的實際危害行為,也包括潛在危害行為。按壟斷行為界定壟斷的目的在于制止壟斷企業“惡”的行為,補償“惡”所造成的損失,而不在于打破惡的結構。這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反壟斷與規模經濟矛盾的問題,同時也彌補了市場結構與市場行為之間的非必然聯系的不足,與市場結構界定方法相比,具有很大的進步。但行為界定方法也有不足,比如“給市場造成的潛在危害”很難準確把握。壟斷本身錯綜復雜,我們在實際操作中應把結構界定方法和行為界定方法相結合。
我國的經濟壟斷問題
(一)市場經濟自發形成的壟斷
我國目前正處于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軌時期,市場機制雖然在資源配置中奠定了基礎性作用,但表現還不是特別充分,市場經濟的特征還沒完全體現,靠生產與資本集中而形成的經濟壟斷表現并不明顯。近幾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當前市場上已存在了濫用經濟優勢的排斥、限制競爭行為,比如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經營者以訂立合同,達成協議等方式共同決定商品或服務價格,聯合限定產量或銷量,共同劃分市場,聯合拒絕購買、銷售某種商品的行為。經濟壟斷無論從結構主義方面還是從行為主義方面來說都已顯現,且將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國有企業的改革、民營企業的發展而逐漸突出,并逐漸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經濟壟斷。
(二)外商壟斷
隨著我國經濟市場化、國際化進程的加快,外資企業正以各種方式介入我國企業兼并市場。橫向兼并帶來的可能結果是消除競爭,形成壟斷,自上世紀80年代中后期外資涉足我國的企業并購開始,外商收購的范圍已從小型企業和虧損企業逐步轉向效益看好的骨干企業,這就可能形成某些行業的外商壟斷。另外,我國在外商投資企業法中,只規定了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比例的下限(不低于注冊資本的25%)沒有規定上限,這就給外商控制、壟斷我國某些行業提供了可能,危脅到我國民族工業的發展。在電腦操作系統、感光材料、輪胎、網絡設備、照相機、軟包裝等行業,外國企業均占據著主要份額。
(三)跨國壟斷
我國加入WTO后,有更多的領域向外界開放,具有顯著優勢的跨國公司搶占我國市場的速度和力度必然加強,跨國壟斷的問題將更加突出。當前的跨國公司正在逐漸突破一個地區一個國家的范圍,出現非中心化的趨勢,其目的在于維持其在全球市場的壟斷地位,謀求全球范圍的利益最大化。世界各國在自己的反壟斷法中紛紛規定了域外效力原則,對涉及到本國利益的跨國公司予以查處。我國目前尚沒有一部統一的反壟斷法,跨國壟斷的查處還是一個空白。
制定《反壟斷法》,制止壟斷行為,是各國通行的做法。我國的反壟斷立法,既要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又要從我國國情出發;既要反壟斷,又要保障規模經濟的發展;既要從結構主義出發控制企業合并,又要從行為主義出發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既要反經濟壟斷,又要反行政壟斷;既要規定適用除外條款保障壟斷的積極性,也要借鑒“域外效力原則”,維護我國的經濟安全。另外,我國應該設立一個獨立、權威的反壟斷機構,確保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