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04月24日 分類:教育論文 次數:
摘要:中小學的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的推廣與實施對我國來說是一個超級新鮮的事物,這個制度的推進會進一步完善我國關于教師資格制度的理論與實踐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歷史價值與意義。本文通過著重分析我國以前實行的中小學教師資格終身制存在的弊端與缺陷,進一步闡釋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開展的實踐意義,解讀實施中存在的難點問題,可以優化教師隊伍建設,利于中小學教師的專業快速且健康成長,積極完善教師本身整體的綜合能力與素質。
關鍵詞: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實施難點
一、國內外學者關于教師資格證書的文獻綜述
(一)關于教師資格證書時效性的研究
涉及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兩方面:一是應如何劃定教師資格證書時限;二是使用何種方式能打破教師資格終身制。關于第一方面的研究,雖沒有達成一致的統一結論,但基本上可分成兩種:第一種是便于與我國各項工作相銜接,5年為一個周期的“均衡”模式,它的特點是時段固定,便于操作。第二種是根據教師專業發展理論,對注冊時間段進行不同劃分的“漸疏”模式,它的特點前密后疏,符合考察規律,也比較適應于教師專業發展的進程。
因而對于何種方式打破教師資格終身制成為了廣大學者的研究重點。應對這種情況,俞啟定提出教師資格再認證制度,即若干年后持證者進行第二次認證,通過認證轉為終身教師資格證書。宋永剛、余艷提倡實行教師資格定期認證制度,打破了資格終身制,要求中小學教師五年一次進行重新認證,對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與成長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又如周興國提出的教師資格定期的重新審議制度,它既不同于教師資格的再次認定,也不同于教師資格的定期認證,而是類似于定期的驗證和審查,進而來表示教師對本職業的適應性的對應關系。
(二)關于教師資格更新制度的研究
在國外實行的主要有教師資格更新制度,如到2001年美國提供永久性教師資格證書的只有5個州,其余的州都要通過更新證書,延長有效期。目前為止,關于教師資格更新制度的研究主要有:1.教師資格證書分級研究。例如在日本實行的三級教師許可證,主要包括專修許可證、一級許可證和二級許可證。2.教師資格更新方式研究。分為考試、繼續學分、業務檔案三種方式。3.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研究。認定機構多為非政府組織,有效地保障了教師資格制度的運行。例如美國、英國等發達國家,認證機構都是非政府組織。
(三)關于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的研究
此制度的研究尚處于起步階段,缺少系統的論述,主要是以報紙上的討論為主,著重圍繞三個主題進行的討論。第一種討論是關于實行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的現實可行性。第二種是對于我國教育部的政策文件的解讀。第三種是在省市小范圍內實行的實證研究,例如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關于書寫畢業論文進行的小范圍的研究。我國的教師資格證制度的研究主要是定期注冊制度的研究,在我國實屬新鮮事物,對于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的研究將是當今也是今后一段時間我國研究的重點也是熱點。
二、中小學教師資格終身制的弊端分析
《關于印發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暫行辦法》第十八條中明確規定:“取得教師執業資格證書者,應該在規定的期限內到指定的注冊管理機構辦理注冊的登記手續。逾期不去辦理者,執業資格證書及考試成績失去效力”。社會地位較好的會計師、律師等職業資格證書都要進行定期注冊,教師資格證書作為職業資格證書的一種,卻以終身制草草進行,成了廣大國民的討論熱點。我國教師資格制度長時間以終身制的方式存在,弊端日益顯現。
(一)不利于教師的專業發展
李明善在其《教師專業發展論綱》關于教師專業發展進行了詳細解讀,其中的主要內容包括發展專業自我、拓展專業知識、建構專業人格、遵守職業道德、提升專業能力、形成專業思想。[1]教師從入職到退休,要經歷許多職業發展階段。[2]不同的發展階段水平與發展的主要內容都是不同的。因此,作為教師資質憑證的教師資格也應是不斷持續變化的。其中“教師資格終身制”,教師會缺乏對自身職業發展與專業成長的緊迫感與動力感,進而失去了教師資格制度的內在的實際價值。[3]教師資格終身制對教師沒有了任何約束力,[4]甚至還成為了一部分教師生存的“保護傘”,不利于教師專業化的長期發展。
(二)不利于教師繼續教育
國外其他國家成熟的教師資格制度是一體的資格制度,主要整合了教師的資格、教師的繼續教育及教師的職稱評定制度。[5]但是,由于在我國實行教師資格制度終身制是不利于相關制度的進一步整合,缺少包容性,致使與其有關的其他制度全都喪失了其應有的合法性。[6]隨著社會發展,新的教育理念不斷出現,中小學生的身心特點不斷變化,為了更好的適應發展要求,教師進行繼續教育是尤為重要的。但教師繼續教育在資格證書終身制保護下,進修的結果不論怎樣,都不會影響教師已經獲得的相應的法定資格,不能產生任何實質性的威脅。[7]在現實教育生活中,教師資格終身制培訓難以激勵在職教師主動學習和進修的熱情,培訓缺乏實效,無獎懲措施規范教師行為,促使教師繼續教育如履薄冰,不利于教師的繼續教育。
(三)不利于教師退出機制
我國的中小學教師資格制度旨在讓愿意從教、有能力從教且熱愛教育的優秀人才長期從教、終身從教。通過正常的教師退出機制,清理出不合格人員,最終實現“優者從教”[8]。我國教師編制蘊含著“鐵飯碗”的特質,退出權取決于教師,用人單位是很難單方面來解除勞動關系的。教師資格制度再實行終身制,無異于給教師的“鐵飯碗”增加一層保護膜。[9]首先,無法清除不教學又在編的教師,影響了國家教育部門對教師隊伍發展的宏觀調控。其次,對于部分教師只能解聘教師職務,但不影響他們繼續應聘其他的教師崗位。[10]教師資格終身制致使教師能進難出、職務能上不能下等問題,不利于教師的退出。
三、中小學教師定期注冊制度的實施意義
(一)彌補了教師資格制度的不足
我國的教師資格制度經過長時間的發展,暴露出了諸多的實際問題,例如教師的資格認定條件較低;資格證書的時效、使用范圍不清;認證的機構專業屬性不強;法律條款、規章制度不全等等。[11]教師資格制度存在的問題致使資格證書的質量受到質疑,教師的社會地位不被認可。然而,此制度的施行會有效改善制度存在的許多現實問題,保障教師資格的準入制度,優者從教,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質量。
(二)促進了教師未來專業化的發展
中小學定期注冊制度中要求教師每五年要考核一次,考核合格教師維續任教,不合格教師退出教師崗位,利于解決不合格的教師退出問題,優化教師隊伍,敦促從事教學的教師必須認真對待教學工作、完善職業道德、接受繼續教育培訓,逐步提高自身素質,只有達到五年一注冊的要求,為教師的專業發展提供動力支持,積極踐行教師專業化的發展之路。
(三)提升了教師社會專業地位
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的有效施行,從政策法規的層面強調教師職業的專業水準和不可替代性。說明只有最適合的人才能當教師,只有優秀的教師才能長久從教,并不是任何受過高等教育的人都能從事教師職業,也并非所有有過教育背景的人都能進行教育教學,提高教師準入標準,優化教師隊伍,利于體現教師職業特點,助于教師職業發展。只有提高教師工作待遇,改善教師的社會處境與地位,促使更多的優秀人才進入教師行業,才能不斷提升教師的社會專業地位。
四、中小學教師定期注冊制度的實施難點問題
(一)中小學教師定期注冊制度的實施缺乏保障
1.教師資格證管理細節不到位。教師資格證在注冊的過程中,出現一些管理細節不到位的問題,如證書上信息與實際不一致、錯誤或重復的現象;部分教師的檔案中丟失當時申請教師資格證書的申請表或申請表上沒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的申請編號等;個別省市頒發的教師資格證編號規則不一致(如編號中出現橫杠)問題;部分教師證書由于遺失了,沒能及時補辦;甚至存在無教師資格證書上崗的情況。
2.教師資格注冊管理系統有缺陷。由于我國教師資格注冊管理系統是新建的管理系統,在填報信息的過程中出現了許多實際問題:首先,教師資格注冊的系統對網絡瀏覽器的要求通常較高,兼容性不是太好,存在只有在特指的幾個瀏覽器上可以運行,并且存在不同的電腦操作系統、不同的瀏覽器上會顯示不同的結果,有的部分會顯示,有的會區域顯示。其次,在系統填報信息后,教師資格注冊申請表導出的功能有嚴重的缺憾,要么導出全部,要么只能導出當前的頁碼部分,沒有更多的其他選項來進行操作。教師資格注冊管理系統的缺陷,對于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者來說存在使用的不便。
3.教師定期注冊經費存在短缺。按照教育部的規定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不允許收費,并且也沒有專項經費。但在實際操作中,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支撐。如全國的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的培訓、政策宣傳、資料打印、辦公用品等都需要資金。各個教育部門只有自掏腰包維持進行。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將成為常態化工作,涉及的人數眾多、地域更廣,經費數額巨大,長此以往沒有專項經費,各個教育部門會出現各類棘手問題,只有科學合理地劃撥專項經費才能進一步推進制度順利的廣泛開展。
4.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核不專業。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認定機構在我國多為縣級教育或市級教育的非專業行政部門。換言之,在我國教師能否通過注冊是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決定的。讓教育的行政部門去審核專業的教師資格注冊,非專業人員去審查專業資格,充分地體現了審核具有明顯的非專業性質。作為非專業團體,傾向于把考核內容量化,關注結果,認定機構在注冊審核中的不專業,會降低通過注冊的教師入口標準,不利于高質量教師隊伍的建設,影響教師行業的整體素質。
5.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缺少配套的保障制度。由于缺乏相應的制度保障,出現了兩難困境:一是把未通過注冊的教師轉到非教學崗位,不僅待遇沒變化,反而工作量減少,違背了懲罰的初衷,成了變相“提升”;二是未通過注冊的教師繼續任教,會嚴重挫傷教師注冊熱情。教師資格制度只有與其他教師保障制度有機融合,才不會出現教師缺位現象。
(二)中小學教師定期注冊制度考核的標準不夠
此制度的考核內容主要集中于業務考核、繼續教育、教學工作量以及師德情況。其中業務考核和教學工作量可量化考核,對于師德和繼續教育無法量化考核。
1.道德考核標準表述模糊,操作前后矛盾。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主要實行“師德一票否決制”,只要違犯師德就不予進行注冊,退出教育系統。在各省首次注冊的工作方案中師德考核的表述僅一句話:“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影響惡劣,不予注冊”。但師德考核由任教學校出具師德表現證明即可。任職學校通常以“合格”或“較好”評語敷衍了事。[12]在我國從古至今師德都是備受重視的,從某種程度上甚至先于學識。[13]定期注冊中在師德考核方面的做法,只會削弱定期注冊制度的權威性。
2.繼續教育考核標準混亂,評價方式單一。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是每隔五年考核一次,若在有效期內未按規定完成360學時的教育培訓,暫緩教師資格證書的注冊。沒有注冊的教師,不得從事教師工作,更不得晉升教師的相應職稱(職務),待情形消失或改正補齊以后,才可以重新去申請資格的認定注冊。若暫緩注冊結束,仍不達標者,退出教育系統。教師繼續教育已成為在職教師的常態工作,由平均每年48學時提升到72學時,評價方式單一,然而,在首次注冊中每個試點實施細則中,各個試點各立標準,致使各地的繼續教育考核的標準不一,存在混亂現象。
(三)中小學教師定期注冊制度結果無法操縱
教師資格證書“學科不符”“高段低聘”“低段高聘”注冊的一系列問題,遭到社會專業人員的質疑。“學科不符”與“高段低聘”在注冊過程中都能輕松通過注冊,而對于“低段高聘”卻是要暫緩注冊,等要獲得高段的證書才能通過注冊,這是在教師資格定期注冊中默認的注冊方式,但是從實際情況得知,具備高段教師資格證書的教師并不一定適合去教低年級的學生,而且這種默認的注冊方式會促使更多教師熱衷于考取高段的資格證書,使教師資格證書出現高段資格證書一邊倒畸形狀況。再者,教師資格的注冊結果在實際中缺乏本應具有的制度的嚴肅性。不符合標準的教師,不得從事教師工作,更不得晉升教師的相應職稱(職務)。但是還有很多不合標準的教師依然在一線教學,并沒有完全脫離教職工作崗位,還在繼續從事教育工作。如果要求暫緩注冊的教師轉崗,教學任務在短時間內沒有人來承擔。因此,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在實際工作中不易操作施行。
五、中小學教師定期注冊制度實施的幾點有效建議
(一)端正教師資格注冊的工作認識教師要正確認識到注冊制度的進行是為了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促進教師向專業方向去發展。教師也應重視并負責自己的系統注冊相關信息,確保真實與準確。教育資格注冊的管理部門更應對這項工作給予更多關注,它不僅關切每個教師的切身權益,更關系到制度能否真正的落實,影響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以及對政府、社會的信任。
(二)完善教師資格注冊信息的管理系統推進教師資格注冊的工作,需要建立縣、市、省和國家四級教師資格注冊信息管理系統。從注冊工作開始就要為建立此信息系統打下良好的基礎,要求有專門的管理機構或專業人員負責,確保資料數據的及時更新、準確無誤,要有基礎的電子設施和設備條件,加強對教師的管理及考核,充分呈現教師發展的專業化機構的作用。
(三)統一教師資格證書的信息錄入數據教師資格證書填報信息的不統一、編號與身份證號的不統一、證書級別與任教年級的不統一(低證高任)、證書學科與任教學科的不統一、在職教師多年仍沒有證書等一系列問題,致使教師資格證書不能實現首次定期注冊。因此無論是教師本人,還是教育管理者,都要及時了解注冊問題的相關政策措施,統一教師資格證書信息錄入數據的準確性,保證在職教師都能順利實現首次注冊。
(四)優化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實施保障機制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要發揮其作用,激發教師的從教熱情。注冊成功延長教師的任教年限,配套獎勵制度,如得到榮譽稱號,提升工資待遇和福利。優化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保障機制,使定期注冊從被動走向主動,建立素質精良、技能過硬的教師隊伍。
(五)提高初始教師資格證書的獲取標準教師資格定期注冊主要針對的是已獲得資格證書的全部在職教師,若是中小學課堂教學質量沒有得到應有的保證,定期注冊制度也只能是一個空談,并不能發揮其真正的實際效用。教師資格學歷偏低和沒有相關實踐方面要求是我國資格證書獲取標準存在的主要問題。因此,要推廣與實施教師定期注冊制度,就要不斷完善我國教師資格的相關制度,只有提高初始的教師資格證書的獲取標準,讓真正優秀的教育工作者進入教師行列。
(六)增強教師資格培訓內容的有效性[14]教師資格培訓內容的有效性可以保證教師隊伍的穩步建設。教師繼續教育的相關培訓是定期注冊制度考核的主要內容,它除了對于一般學科進行簡單分類之外,并沒有研究在職學科教師不同發展階段的實際培訓需求和培訓成效,F存的一些培訓,與我國實施的教師資格五年一注冊的定期培訓也不相關,不能提升培訓時效,為定期注冊制中的考核做基礎。在這種條件之下,應該結合教師的職業生涯發展周期相關理論,并以此為理論指導,去著手設計相應的、適合教師發展的教師培訓的課程內容,來保障培訓內容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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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職稱論文投稿刊物:《教師教育研究》由國家教育部主管,是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教育部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交流北京中心聯合主辦的全國性教育科學學術刊物。該刊于1989年創辦,由我國著名教育家顧明遠先生任主編!督處熃逃芯俊啡轿坏匮芯拷鉀Q教師教育中的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