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年09月09日 分類:經濟論文 次數:
摘 要:近幾年“高職院校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逐漸成為高等職業教育研究的熱點問題。 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具有辦學主體多元化、建設背景產業化、社會服務綜合化等主要特征。 高職院校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的建設路徑包括:明確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的定位,確立其法人屬性以及完善管理機制。
關鍵詞:高職院校; 混合所有制; 產業學院
2020年7月,教育部和工信部聯合下發了《現代產業學院建設指南》,對產業學院的建設目標與任務提出了具體要求,為我國高等院校現代產業學院的發展指明了方向。 結合早前教育部發布的《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關于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若干意見》《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等多個政策文件中提到的鼓勵發展“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筆者認為,在一系列國家政策的支持下,探索構建高職院校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大有可為。
一、高職院校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的內涵及特征
產業學院是近幾年以來我國高等職業教育領域出現的新生事物,其概念起源于21世紀初在英國創立的開放式遠程教育機構——產業大學。 英國產業大學的辦學模式與組織形式為后期產業學院的構建與發展奠定了基礎。 我國產業學院在高等職業教育領域的實踐開始于2012年,早期探索者為中山職業技術學院,其與政府部門及當地行業產業合作舉辦了南區電梯學院、沙溪紡織服裝學院等4個二級產業學院。 隨后,2014年教育部頒布的《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中提到鼓勵發展混合所有制高職院校,掀起了職業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熱潮,近幾年“高職院校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也逐漸成為高等職業教育研究的熱點問題。
目前學術界對于高職院校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的概念還沒有達到共識。 高職院校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的內涵表現為二個方面,一是混合所有制,二是產業學院。 具體而言,高職院校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必須具備混合所有制基本屬性,即由兩種及兩種以上不同所有制性質的資本交叉融合投資舉辦; 同時具備產業化背景,服務于區域行業產業發展,與區域產業發展緊密聯系、高度融合,以地方產業鏈發展的需求為驅動力,開展學歷教育與職業教育,并提供多種形式的技能培訓、產品開發、生產服務、管理咨詢等社會性服務。
高職院校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的特征主要為三個方面:
一是辦學主體多元化。 高職院校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的辦學資本包括國有資本、集體資本、私營資本、境外資本等不同類型,其辦學主體包括政府機關、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社會團體、產業園區、龍頭企業、個人等。 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的產權主體必須是二種及以上的不同所有制屬性的資本,不同性質的所有制資本相互融合是“混合所有制”的本質特征。
二是建設背景產業化。 高職院校產業學院與一般的二級學院不同之處在于其具有明確的產業服務面向,具有鮮明的產業化建設背景,與區域行業產業的龍頭企業聯合辦學,其專業(群)布局、課程設置、產學合作等都直接面向區域產業集群。 產業學院具有明確的服務功能定位,立足于區域產業集群地,通過建立緊密的產學研合作關系,向區域產業集群定向培養精準人才。
三是社會服務綜合化。 產業學院是高職院校獨立運作的二級教學機構,行業企業與產業學院相互共建共管,能進行獨立的財務核算,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 高職院校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是深度的產教融合,不僅共同出資辦學,而且在人才培養、資源共享、創新發展等方面實現綜合性的社會服務。
二、高職院校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的建設路徑
高職院校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的建設,應契合區域產業集群與高職院校教育質量提升、專業結構優化的協同發展,不僅要達到產業與教育要素優化組合的科學合理性,還應實現資源結構與效益的快速增長。 同時,通過產業布局與關聯專業之間的相互融合與衍生,實現行業企業與高職院校之間的人才培養模式、課程體系構建、教學方式改革、科學研究創新、師資隊伍建設等方面的深度融合。
(一)明確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的定位
建設高職院校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首先必須明晰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的本質屬性、主要特性及辦學定位等,科學認識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與二級學院的差異。 二級學院是附屬于高職院校下設立二級教學單位,其在產權結構、辦學主體、創建宗旨、運行機制等方面皆與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存在不同之處。
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要融入區域產業集群及產業鏈,不是把學科、專業(群)簡單累加與拼湊,而是從產業市場與教育行業深度融合的角度,綜合權衡產業與專業(群)之間的邏輯發展關系,不偏離區域產業鏈對應的知識、技術、資源等方面的供需要求。
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實行的是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下的資源高度集成模式,即在學科設置、專業(群)布局的基礎框架上,按照高職院校發展方向與產業學院服務定位的具體需求,重點圍繞區域產業集群、產業鏈的發展軌跡,實現行業企業與高職院校雙方知識、技術、資源、創新、信息化的高度“共享”集成,從而形成集“產、學、研、創、用”五大功能為一體的教育模式與合作服務機制,實現有效的專業人才培養和精準的服務功能定位。
此外,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應實現區域產業集群內外多方主體及要素的有機整合,打通產業學院與行業、企業、研究所、行業協會、產業園區等多種機構的合作以及技術協同的交流溝通渠道,破除制約雙方可持續發展的阻礙和瓶頸,建成協同合作、深度融合、功能齊全、結構嚴密、互通互進的發展模式。
(二)確立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的法人屬性
確立法人身份是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安身立命的根本所在。 目前我國關于高等教育的法律體系與框架下,混合所有制高職院校的法人身份問題無法可依,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的法人身份更加難以確定。 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的法人地位和法人屬性問題,可以從二個方面加以解決:
一是依據最新頒布的《民法總則》中法人類型的分類,明確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的法人屬性。 《民法總則》從是否營利、是否以國有資產舉辦、是否具有公益性等方面的界定,將法人分成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和特別法人三種類型。 由于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本身的根本屬性和辦學特征,以及資本的逐利性與教育的公益性存在的沖突與矛盾,無法將其歸類于《民法總則》中營利性法人或者非營利性法人類型。
高職院校不屬于營利性法人,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承擔著公益性職業教育的主要功能,定位為營利性法人顯然不合適; 產業資本、私有資本等非公有資本參與辦學必然要求實現資本增值,這也不符合非營利性法人的特征。 因此,可將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定位于特別法人。 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作為獨立的教育教學機構,不以盈利為目的,從事公益性的職業教育、技術開發、社會服務等多種職能,與行業企業、社會團體、個人等共同出資舉辦組建,符合特別法人的基本特征。
其次,可以參照以往獨立學院的管理辦法,確立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的獨立法人地位。 雖然2020年公布的《關于加快推進獨立學院轉設工作的實施方案》預示著獨立學院即將退出我國高等教育的歷史舞臺,但獨立學院十幾年的發展模式與辦學經驗,對于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而言,有非常重要的參考價值,因為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的發展背景、辦學特點和主體屬性,與以往的獨立學院有一定的相似之處。
2003年教育部發布的《關于規范并加強普通高校以新的機制和模式試辦獨立學院管理的若干意見》,明確“獨立學院”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2008年頒布的《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明確獨立學院享有學位授予的自主權,進一步明確獨立學院獨立自主的辦學權。 因此,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的法人身份問題必須依靠專門的法律法規或明確的條文予以明確。
現有的很多教育政策文件都鼓勵發展具備混合所有制特征的產業學院,比如《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關于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現代產業學院建設指南》等文件,但在確立法人屬性層面沒有明確的條款。 所以,只有通過修訂《職業教育法》,增加明確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法人資格的條文; 或者頒布專門性的關于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法人資格方面的政策文件,才能從法律層面明確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的法人身份問題。
(三)完善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的管理機制
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由于辦學主體多元化,要遵循市場規律和教育規律的雙重發展原則,完善管理機制和構建現代治理結構是產業學院高效運作的重要保障,也是實現人才培養目標的前提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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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依據辦學主體的出資額度構建合理的股權結構,根據股權在董事會、監事會享有不同程度的控制權、處置權等,產業學院在黨委領導下,實行院長負責制,通過起草產業學院章程規范與明確各辦學主體的權利與義務,形成合理的法人治理結構。
其次,要有效的發揮利益相關者的作用,參與到混合所有制產業學院的管理中。 產業學院可與行業協會、產業園區、龍頭企業、科研機構等主體加強合作,成立產業學院治理專家委員會,監督與檢驗產業學院在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綜合治理等各項工作的完成情況和成效,并在市場預測、產業調研、決策咨詢等方面開展針對性的指導工作。
第三,將深度產教融合、協同創新發展的管理理念貫穿產業學院辦學的全過程,產業學院與行業產業共享整合教育資源,引領學科、專業(群)建設的改革,推動人才定向培養的目標,組建穩定的專業教學團隊,構建系統的標準化實踐教學場地,強化產業學院校企協同發展的功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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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盧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