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年04月16日 分類:經濟論文 次數:
2021年,“促進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和“深化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充分發揮非國有股東的積極作用成為政府重點工作之一。隨著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深入,國有企業中非國有資本參股比例逐步增加,“經濟人”特征顯著的非國有股東成為國有企業新的參與者,企業財務目標涉及民營、外資等多方利益相關者。在資本逐利天性驅使下,非國有股東會加大對高管機會主義行為識別力度,對國有企業完善公司治理機制,降低企業信息不對稱和代理成本提出了更高要求,這同時也增加了國有企業對第三方審計提升財務信息質量的審計需求。
國企混改后,外部審計需求的增加意味著財務報表使用者對財務信息質量的依賴程度加大,審計的信息價值和保險價值也隨之增加,審計師會通過提高審計費用以彌補相應成本和風險溢價。對國有企業而言,履行社會責任是分擔部分政府職能的有效途徑,國有控股股東不僅要實現企業價值增值目標,還要積極承擔保障利益相關者權益的社會責任。
1.國企混改與審計費用。
首先,與非混合所有制企業相比,混合所有制企業股權多元化且結構更加均衡,因而該類企業高管的機會主義行為也面臨著更為嚴格的股東監管環境。非混合所有制企業股權結構較為集中,易于大股東實際掌控經營權,使得高管會傾向于實現大股東個人利益的戰略決策,卻較少受制于企業外部投資者和監督者對信息透明化、戰略革新的要求,進而可能造成企業偏離成長軌道,損害投資者利益。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國有企業中多元化的異質投資者往往具有不同于國有股東的市場理念和市場觀念,能夠對國有企業大股東形成股權制衡。為促使企業戰略不斷適應市場化競爭,避免自身利益受到大股東個人意志和高管機會主義行為的影響,非國有股東會加強對高管機會主義行為的監督力度,增加外部高質量審計需求。
因此,國企混改后,隨著非國有股東逐利動機的加強,其外部高質量審計需求會逐漸提高,進而增加審計師審計成本和風險溢價,審計費用增加。其次,隨著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深化,更多異質股權力量加入國有企業,企業開始依賴市場力量,逐漸適應市場經濟下多種形式的需求,以股權置換等交叉持股方式來達成戰略合作的情況會逐漸增多。
在同群效應下,企業間的利益關系將越加緊密,企業會計信息也更易受到市場中持有關聯企業股權的投資者比較,財務報表被廣泛閱讀和使用,潛在的財務舞弊行為被識別的可能性增大,高管的監督環境得到加強。
一方面,隨著國企混改的不斷深入,國有企業股權結構趨于復雜,企業利益相關者增多,增加了審計業務復雜程度,審計師需要付出更多時間和精力以將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水平,審計費用隨之增加;另一方面,非國有股東由多元產權主體構成,其中不乏具有豐富信息渠道與分析能力的機構投資者,對高管舞弊行為具有較強的識別能力,增加了審計師潛在審計失敗被發現的可能性。依據審計保險理論和“深口袋理論”,審計具有保險價值,尤其是對聲譽好、質量高的事務所來說,為降低巨額索賠風險,審計師會提高風險溢價,審計費用更高。
2.國企混改、企業社會責任和審計費用。
首先,企業披露具有“特質”和“私有”特征的社會責任信息能夠為非國有股東財務決策提供增量信息,形成“溝通效應”,降低企業信息不對稱。一方面,信息不對稱的降低使得非國有股東對高管形成有效監督,并抑制其機會主義行為,緩解企業代理問題和降低重大錯報風險,進而有助于審計師減少不必要的審計程序,節約審計成本,審計費用降低;另一方面,信息不對稱的降低也使得投資者因財務信息不實導致決策失敗的風險減小,其轉嫁給審計師的保險價值也相應降低,進而減少審計師風險溢價需求,審計費用降低。
其次,企業良好的社會責任表現能夠作為“印象管理”策略,改善公司與投資者關系,緩解國有股東與非國有股東的利益沖突,進而促使公司內部控制系統更加完善,使審計師更容易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降低審計費用。再其次,良好的社會責任表現有利于企業緩解融資約束困境,進一步拓寬資金來源渠道,降低企業經營風險水平,從而降低審計師潛在訴訟風險,風險溢價降低,審計費用減少。
此外,良好的社會責任表現還可能成為高管轉移股東視線,掩蓋自身機會主義行為的策略性工具。
首先,過高程度履行社會責任需要長期承擔過多社會成本,不利于非國有股東收回初始資本,進而會在某種程度上損害其他中小股東利益,激化代理沖突。而非國有股東無法在短期內實現企業長期戰略變更,進而會加強對高管的監督,更加關注高管是否存在基于機會主義的壞消息隱匿行為。
其次,在國企高管的薪酬激勵被行政級別工資制弱化的情況下,高管掩蓋機會主義行為的動機強烈。由于企業社會責任表現越好可能越有利于高管掩蓋自身的自利行為,且高管作為實施企業社會責任戰略的主要參與人,將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與個人追求私利的目標相結合的可能性較高,因而為了逃避非國有股東的監督,國企高管在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掩飾”下操縱財務報表的可能性也更大,審計師將會針對性地實施更多審計程序以識別高管可能采取的更加隱蔽的舞弊手段,并提高風險估價,促進了國企混改對審計費用的正向影響。
1.變量選取。①被解釋變量:審計費用(LNFEE),取上市公司當年審計費用的自然對數。②解釋變量:國有企業混改程度(GOV)。本文采用 前 十 大 股 東 中 第 一 大 非 國 有 股 東 的 持 股 比 例(GOV_1)以及前十大股東中非國有股東的持股比例之和(GOV_N)衡量。③調節變量:企業社會責任(CSR)以潤靈環球上市公司社會責任報告綜合得分衡量。評分越高,企業社會責任表現越好。④控制變量:公司規模(SIZE)以年末總資產自然對數衡量;資產負債率(LEV);資產收益率(ROA);審計師選擇(BIG4),來自國際“四大”時為1,否則為0;第一大股東持股(TOP1);業務復雜程度以存貨占總資產比(INV)和應收賬款占總資產比(REC)衡量;當年是否虧損(PRELOSS);獨立董事比例(DD);審計意見類型(OPIN),“標準無保留意見”時取1,否則為0。此外還控制了年份和行業固定效應。
2.模型設計。
3.樣本選取與數據來源。本文以2012-2019年A股(非金融類)國有上市公司為初始樣本,根據研究慣例進行刪減處理,并對連續變量在前后1%分位縮尾后,最終得到3048個公司年度觀測值。本文數據除企業社會責任得分來自潤靈環球數據庫,其余來自CSMAR數據庫,通過Stata16.0軟件處理完成。
1.描述性統計結果:審計費用(LNFEE)的均值為14.118; 前 十 大 股 東 中 所 有 非 國 有 股 東 持 股 比 例(GOV_N)的均值僅為13.1%,第一大非國有股東持股比例(GOV_1)的均值為7.8%,表明我國國有企業“一股獨大”問題仍較普遍,混合所有制改革還有推進空間;企業社會責任(CSR)的最小值和最大值分別為21.274和77.626,標準差為12.270,極差和標準差都較大,說明樣本中國有企業社會責任評分呈現不均衡狀態。同時,表中42.293的企業社會責任(CSR)平均水平也顯示出我國國有企業的社會責任履行程度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2.多 元 回 歸 分 析 結 果 : 國 企 混 改 ( GOV_N和GOV_1)的系數均在1%水平上顯著為正,表明國企混改形成了非國有股東治理效應,增加了審計師促進財務信息價值提升的壓力和潛在訴訟賠償風險,審計費用顯著提 高 。 假 設 H1得 到 驗 證 ; 交 互 項 ( CSR×GOV_N和CSR×GOV_1)的系數均顯著為正,表明企業社會責任表現越好,國企混改對審計費用的正向影響越明顯,企業社會責任具有正向調節效應。假設H2b得到驗證。
3.穩健性檢驗:為了確保前文研究結論的可靠性,本文進行如下穩健性檢驗。第一,為保證檢驗結果的穩健性,本文對所有模型就標準誤進行了企業層面的Cluster群聚調整,結果表明本文結論依然成立;第二,本文采用“PSM傾向得分匹配法”,根據國企混改程度是否大于樣本中位數,采用一對一最近鄰匹配法為混改程度高組(處理組)篩選出滿足事前平行條件假設的混改程度低組(控制組)。用PSM方法估計的國企混改對審計費用影響的平均處理效應,估計系數符號和顯著性水平都沒有發生根本性改變,與主回歸部分結果一致。
結論:
本文主要結論如下:(1)國企混改后非國有股東監督治理效應顯著,提高了企業的高質量審計需求,審計信息價值和保險價值提高,審計費用顯著增加;(2)企業社會責任對兩者關系具有正向調節作用,企業社會責任表現越好,非國有股東治理效應越顯著。結論表明,審計費用作用于國企混改主要路徑是非國有股東發揮監督治理效應和提高外部高質量審計需求,促進了國有企業公司治理水平和財務信息質量的提高。良好的企業社會責任表現對提高國有企業高質量審計需求具有促進作用,進一步增進審計的信息價值和保險價值,審計費用從而增加。
作者:重慶 陳正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