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07月08日 分類:電子論文 次數:
摘要: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公眾日益提高的環保意識,輸變電工程環保糾紛日益增多,其中以公眾對變電站電磁輻射的投訴居多。分析變電站環保糾紛產生原因,對此提出變電站環保糾紛對策及建議,為變電站工程的順利建設和運行營造和諧環境。
關鍵詞:變電站工程;環保糾紛;電磁輻射
1 變電站環保糾紛現狀由于受供電半徑局限,直接為公眾提供電力保障的220kV、110kV變電站僅能滿足周圍數公里半徑區域內的供電需求,因此在居民、文教密集區域新建變電站工程是不可避免[1]。由于種種歷史和現實原因,輸變電工程長期受到群眾誤解,其中以公眾對變電站電磁輻射的投訴居多。因此有必要對變電站環保糾紛產生原因及對策進行研究,有效解決公眾對建設變電站的不滿與誤解,為輸變電項目的順利建設和運行營造和諧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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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產生原因
2.1 對變電站電磁環境的誤解和偏見
鄰避效應指社區民眾因擔心建設項目對身體健康、環境質量和資產價值等帶來諸多負面影響,從而激發人們的嫌惡情結,即采取強烈和堅決的、有時高度情緒化的集體反對甚至抗爭行為[1]。變電站工程由于其電磁環境影響看不見、摸不到、聞不到,公眾“談輻射而色變”,部分公眾將變電站工程視為抵制項目。
由于缺乏輸變電工程電場、磁場等方面的科學知識,部分公眾認為變電站會產生“電磁輻射”對健康有多種危害。這主要是由于目前我國電磁環境健康公共信息長期處于嚴重失衡狀態,對變電站電磁環境的科學知識缺少有力的正面宣傳[2]。
2.2 部分公眾謀求自身利益
許多變電站環保糾紛事件背后的真正原因是部分公眾以環保糾紛為借口謀求自身的經濟利益。具體表現:一是在環境影響評價階段,因為擔心建設變電站會影響景觀或者會造成房產貶值,反對變電站在附近建設。二是部分公眾不在工程拆遷和環保拆遷范圍內,卻提出經濟補償、拆遷房屋或者其他無理要求,當公眾要求沒有得到滿足時,他們便會向相關部門提出環保投訴,此時變電站工程的環保糾紛問題只是部分公眾謀求自身經濟利益的手段而已[2]。
2.3 變電站設備存在擾民現象
部分變電站內主變壓器等設備存在擾民現象,從而引發變電站環保糾紛事件。具體表現:一是早期建設的城區變電站多數為戶外型,占地面積大,設備陳舊,導致變電站廠界環境噪聲臨界或超標,引發周圍居民投訴變電站擾民;二是部分變電站進出線均為高壓架空輸電線路,在陰雨天氣時,高壓輸電線路會有明顯的電暈現象,并伴有明顯的“滋滋”放電聲音,引起周圍居民的心理恐慌,導致變電站環保糾紛事件的發生[3]。三是雖然變電站的廠界環境噪聲和聲環境噪聲滿足國家相應環保標準要求,變電站內帶電設備會產生低頻噪聲和振動等,引發周圍居民的不滿和環保投訴。
2.4 變電站項目公眾參與現存矛盾
變電站工程公眾參與現存矛盾主要是不同電壓等級變電站工程的公眾環境敏感度與公眾參與要求不匹配。電壓等級較低的項目如220kV、110kV變電站常常建設在城區內居民區、文教區等區域,公眾關注度和敏感度高;而50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變電站通常建設在人口較少的農村或工業區,公眾關注度和敏感度較低[1]。但是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相關規定,電壓等級高的500kV及以上的變電站工程需要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公眾參與要求高。反而公眾關注度和敏感度高的220kV、110kV變電站工程僅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公眾參與要求較低。
3 對策及建議
3.1 加強電網環保宣傳力度、針對性和有效性
針對“鄰避效應”問題,一方面是需要加強電網企業環保宣傳的外部協作,建立與政府環保主管部門的日常溝通渠道,定期交流輸變電環保糾紛有關信息,共同研究對策,努力達成共識,并主動做好糾紛處理技術支持等配合工作。另一方面是要加大電網企業環保培訓力度,特別是從事施工建設、客戶服務等與公眾直接接觸的一線工作人員,提高環保知識儲備及應急處理環保投訴的能力。同時,政府環保部門、環保企業和電網企業需要積極使用如微博、微信等新興媒體平臺向公眾宣傳最新環保政策和環保常識,進而逐步扭轉負面信息肆意傳播、正面宣傳軟弱無力的被動局面。
3.2 認真執行環保相關法律法規和審批程序
電網企業應高度重視輸變電工程環保信訪、投訴和糾紛處理工作,嚴格按照《國家電網公司輸變電環保糾紛處理指導意見》和《江蘇省電力公司環保問題信訪應急預案》的要求,研究制定適合當地社會環境的輸變電環保信訪與糾紛處理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進一步健全輸變電環保糾紛預控和處理機制,規范糾紛處理程序。電網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環保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要求,加強對輸變電項目可研階段、初設階段、環評階段、施工階段和竣工試運行階段的全過程環保監督管理。項目嚴格按照環保要求及設計規范建設,切實完善輸變電項目各項環保審批程序。
一方面是電網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環保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要求,完善項目各項環保審批程序,在法律和程序方面毫無漏洞。另一方面是電網企業主動與地方各級政府和環保主管部門建立變電站環保糾紛處理協調聯動機制,主動爭取理解和支持,妥善處理糾紛。
3.3 積極處理更換存在擾民現象的變電站設備
對于部分早期建設的城區變電站設施存在擾民現象,電網企業應主動積極處理,選用新型設備及時更換陳舊設備,選用符合設計要求的低噪聲主變壓器,戶外型變電站總平面布置上將站內建筑物合理布局,使用高壓GIS配電裝置替代原有高壓AIS配電裝置,各功能區分開布置,將高噪聲的設備相對集中,充分利用場地空間衰減噪聲。對于部分城區變電站進出線均為高壓架空輸電線路的情況,建議電網企業可以逐步將高壓架空進出線改造為地下電纜線路,既可以降低對周圍居民的電磁環境影響,又可以美化城區景觀環境。對于新建變電站工程應優化站址規劃,宜建設全戶內型變電站,結構緊湊,采用吸聲墻、隔聲門等措施降低噪聲。
3.4 建立變電站項目公眾參與的有效機制
首先是明確公眾參與的調查主體是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其次是界定公眾參與的主體類型,主要是變電站周圍的居民、輸變電工程相關的研究機構和一般的社會公眾,同時適當提高公眾參與的準入門檻[1]。最后是實施公眾參與的多樣形式,可以采用問卷調查、座談會、發放宣傳手冊等傳統方式,同時積極使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平臺進行網上公示等方式,創新公眾參與的方式方法,建立變電站項目的信息公開、溝通和反饋機制,建立健全我國變電站項目公眾參與的有效機制。
4 結論
變電站環保糾紛涉及電網企業、政府、公眾等許多方面,針對變電站環保糾紛的現狀及產生原因,電網企業應積極應對,妥善處理好環保糾紛問題,有效解決公眾對建設變電站的不滿與誤解,為輸變電項目的順利建設和運行營造和諧環境。
參考文獻
[1] 林炬,李力 .輸變電項目環評公眾參與矛盾探析與解決建議[J].環境影響評價,2016,1(38):47~49.
[2] 樊東峰,張建立 .特高壓輸變電工程環保糾紛產生原因及對策探討[J].華中電力, 2011,4(24):45~48.
[3] 趙吳鵬 .輸變電工程環保糾紛及應對措施分析[J].內蒙古科技與經濟,2016,6 (12): 68~69.
作者:劉云 1,2 楊毅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