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年09月05日 分類:推薦論文 次數:
摘要:致良知之說由王陽明晚年提出,它的提出不同于宋儒理學在事事物物上求理,而是反求自心,從自己內心體會上入手。王陽明認為人心本然至善,良知各個自足,是一種不假外力的力量,而為學成德的方式即是通過“致”的過程達到成圣目標。
“致”就是“向前推致”,致良知就是把良知天理或者良知所覺之是非善惡不讓它為私欲所間隔而充分把它呈現出來,而不受后天私欲的障蔽,以使之見于行事。本文從致良知的角度看王陽明的為學,分析其為學方向內容,以及對知識態度問題。
關鍵詞:當代教育論壇期刊發表,期刊雜志發表,致良知,為學,成德
“致良知”注重向內發明本心,以求心有所得,同時向外推致良知、本心于萬事萬物。不同于朱子主張知先行后,“致良知”的提出是王陽明“兼知兼行”、“知行合一”主張的最好闡釋,“知善知惡是良知”,良知本是人人都具有,本性自然之狀態,而“致”的過程也就是擴充良知于外物的過程,推廣本心良知于外事外物,這樣就把知與行結合起來,知的過程也就是行的過程,在行中也即會有新知,知行合一。而如此看來,正是“致良知”的悟得,成就王陽明為學之思想。
一 為學方向
王陽明認為外在之物理終究不能印證本心,故為學之方向應是向內地探求,尋求本心的發明,就如同他后來所說的那樣,孝順之理,在父母長輩身上尋求,顯然是不能得到的,而應該是向內在的本心上尋求,如果內在之本心有孝順之良知,則將其外顯出來,也就表現為孝順之舉止,他認為人性本是至善的,不善之所以產生乃是受到后天私欲之蒙蔽本心,“若良知之發,更無私意障礙,即所謂’充其惻隱之心,而仁不可勝用矣’。然在常人,不能無私意障礙,所以須用致知格物之功勝私復理。即心之良知更無障礙,得充塞流行,便是致其知。”
故“致良知”在于為掃除后天私欲的蒙蔽,所以為學之方向也必然是向內的回歸。正如他所打的比喻:“今必曰窮天下之理而不知反求諸其心,則凡所謂善惡之機、真妄之辨者,舍吾心之良知,亦將何所致其體察乎?吾子所謂’氣拘物蔽’者,拘此蔽此而已。今欲去此之弊,不知致力于此而欲以之外求,是猶目之不明者,不務服藥調理以治其目,而徒悵悵然求明于其外,明豈可以自外而得哉?”可以看出,王陽明認為窮天下之理,卻不反求于本心,就如同眼睛看不見外物,卻仍欲治療于外物而不從自身上用藥一般可笑,顯然是不可能達到目的的。故王陽明認為內心之“良知“乃是為學之本。
二 為學內容
在王陽明看來,為學之內容也就是致良知,正如他所言:
“心之良知是謂圣。圣人之學,惟是致良知而已。此良知所以為圣愚之同具,而人皆可以為堯舜以此也。是故致良知之外無學矣。自孔孟既沒,此學失傳幾千百年。賴天之靈,偶復有見,誠千古之一快,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者也。”
他認為內心之良知是至高無上的,圣人之學問也就是致良知,乃因知善知惡為良知,良知本是內心之本然至善狀態,人人都有,不論圣賢還是愚鈍之人,只要致其良知,則都可以成為堯舜。所以致良知之外沒有別的學問。
致良知之義在王陽明看來應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體認本心之良知,以求于道德修為的提高,另一方面則是在良知的實現過程,而實現這一過程則落實到“致”的工夫之上。可見,在王陽明看來,為學之主要內容即是致良知之學,在發明本心上著工夫,直指本心,又將本心推致外物,踐行本心良知,這樣既解決了本心外物判為二的問題,又將知行合一,主客觀相結合。
三 為學途徑
在為學之途徑上,王陽明認為應從兩方面去實現,一方面是向內的探求,一方面是將內心良知向外的推廣。他認為為學之手段應該是做到心與理的合一。良知就是知善知惡,一種天賦所有的力量,它深根于人心之中,為本。而外物之見聞,則是末端。他認為良知的獲得并不是因外在的見聞而所有,外在的見聞也不是良知之用,所以良知不停滯于外在之見聞,但也并不是與外在之見聞相分離,王陽明認為在良知之外并沒有其他的學問,所以把“致良知”當做圣人教化的最重要的論說。故其認為探求于外在事物之物理是一種舍本求末的做法,是喪失了大義而追逐其次的做法,這種追逐外在之多聞多見之法,與致良知相去甚遠。
為學之途徑主要解決本心良知與外在之理之合一問題,因本心本是天賦所有,特點是至善自然,故將此至善之本心推廣外物,將天賦于心的天理外推于事事物物,應用于客觀實際,踐行于人倫日常,則本心即是光明,印照萬事萬物,這樣的話,此心就是天理。
王陽明的為學思想之內容即是致良知,在致良知之方法上有向內發明本心和向外推本心于萬物兩種途徑,并認為本心至善,將至善之心映照于外物,則此心就是天理,解決心與理的關系問題,“心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