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年04月02日 分類:政法論文 次數:
摘要:法律援助作為一種法律制度,為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當事人提供了無償法律服務。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中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法律援助,通過法律援助賦予人民群眾更多的合法權益。文章在公共法律服務視域下介紹當前法律援助運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完善措施和建議后,保障法律援助在新時期下能夠得到人民群眾的滿意,在全面整合當前的法律服務資源、提供法律服務平臺后,能夠構建更加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務機制。
關鍵詞:公共法律服務;法律援助;人民權利;發展路徑
公共法律服務在運行過程中需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通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法律援助是一項法律制度,通過對法律援助的內容和范圍等進行擴張后,以此能夠使當前公共法律服務質量得到明顯提升,為達到智能精準的目標等奠定堅實基礎保障。
司法論文投稿刊物:《中國司法》是由司法部主管的,立足司法行政領域,面向法律界和法學界的應用法學類理論刊物,是推進司法行政理論建設,關注司法行政實踐探索,傳播先進司法行政理念的重要窗口。
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中法律援助所承擔主要內容和責任
第一,法律服務網絡的構建。通過建立四級(省、市、鄉鎮、村)網絡服務模式,以增加覆蓋面積;第二,拓展法律服務的事件和案例,在遵從民情的基礎上,對當前經濟困難的指標等進行適度放寬,為更多需求幫助的低收入人群和特殊人群等提供法律援助;第三,構建健全的法律援助質量考核機制,在參與申訴案件代理后,能夠對法律援助的質量和達到的目的等進行考核;第四,進一步完善當前的經費保障機制,給予法律援助更多的資金補貼,促進法律援助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法律援助工作開展的現狀剖析
(一)效果剖析
法律援助是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的主要職能,在新時期下得到了政府和黨的高度重視,其已經為很多需求法律幫助的群眾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例如:在放寬法律援助的事項范圍后,通過對經濟困難標準的收入等進行下調后,解決了很多法律問題,切實保障了人民最合法的利益;制定《軍人軍屬法律援助工作實施辦法》,為農民工、殘疾人、老人等特殊人群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中西部地區的13個省,派出了109名的律師志愿者和數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這些事項范圍的擴大和調整切實滿足了公共法律服務中提出的重要思想,即“一切以人民群眾為主”。[1]
同時,法律援助工作開展過程中為了能夠使法律援助工作得到順利開展,通過切實為法律援助提供保障,如:上海市在2000多個看守所構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值班的律師;開展各項試點工作,即:看守所中派駐法律援助值班律師,為被告人或者嫌疑人等提供法律幫助;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試點工作;將地方法律援助業務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這些工作的開展和事實說明當前法律援助工作已經取得了相應的實效。
(二)存在的問題
1.缺乏聯動協調機制的制度保障日常法律援助工作過程中,雖然一些部門已經構建了聯席會議制度,但是這一制度無法給予法律援助工作最大的支持。其一,很多部門在工作時出現了不積極配合工作時容易出現“人情”關系;其二,崗位職責不明確,工作中容易出現相互推拖的現象,主動幫助積極性較低、受傳統思維和傳統工作模式的影響,沒有合理的開展為人民工作的各項服務,導致一些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員為了能夠證明自身的經濟狀況時出現來回奔波的情況,降低法律援助在人民群眾中的權威和滿意度。
2.協調聯系機制不健全法律援助工作作為政府工作的重要內容,需要構建一套健全的統籌協調機制,以便讓更多主體進行參與。現階段,法律援助中心是法律援助的主體,而其他的主體并沒有進行參與,導致法律援助工作僅僅能滿足日常的實務性操作,使得法律援助無法得到全面的發展。
3.法律援助工作缺乏有效的管理第一,法律援助機構并沒有對志愿者隊伍或者派遣的一些法律律師等進行培訓,導致其在工作中出現“形式化嚴重”“不作為”等情況。這主要與法律援助機構沒有制定標準化的管理體系有直接關系,導致一些法律律師的工作態度和工作能力等出現問題。[2]第二,農民法律意識較為薄弱,宣傳不到位,導致法律援助在農牧民中的知曉率相對較低,法律援助工作也難以得到順利開展。
三、公共法律服務視域下全面推進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路徑
(一)制定完善的法律援助工作機制和工作規范各地方法律援助機構為了能夠實現統籌管理,應該搭建聯動平臺,讓老百姓通過基層服務網絡獲取法律服務,進而達到提升工作效率,彌補傳統工作模式不足,給予百姓更好體驗的目的。但是想要全面建立法律援助協調機制,還需要明確基層服務人員的責任、流程、服務等,在根據新時期發展的實際情況下適當的調整自身的工作。例如:各地法律援助機構可以制定嚴格的工作規范。對于一些以自身利益為主,違背公共法律服務標準的行為給予嚴厲的懲罰;對于沒有以人民群眾為根本利益將給予大會批評等,并將其納入考核績效中,全面提升工作人員的工作動力,規范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為。
(二)制定完善的聯動協調機制
為了構建更健全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需要滿足新時期人民對于法律服務提出的更高需求,通過構建“點、線、面”的法律服務網絡,在政府的指導下,由司法部門進行協調,通過明確各職能部門的工作職責,以便讓更多的社會公益組織進行參與。其目的就是彌補之前的不足,改善當前的律師結構,通過創建一支新興的承接主體,以此保障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基層律師所等的相互協調。
同時,針對法律律師事務所服務質量較差的問題,可以采取群眾監督的方式,在實現聯動下能夠制定禁止執業期限,通過采取投訴或者另派律師的方式,對當前的服務質量進行改善。[3]而在統籌發展中還可以增加更多的統籌對象,以切實推進法律援助工作的順利開展,例如:婦聯、殘聯、工會、共青團、老齡委、人民調解委員會等組織。
(三)搭建人民滿意的法律援助網絡平臺
為了全面推進法律援助機構的發展,充分發揮其智能,法律援助機構可以通過搭建“熱線、實體、網絡”等平臺,以達到建設的總目標。目前,直到2018年起,全國已建成的縣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達到了2900多個,鄉鎮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多達3.9萬個。為了使得網站發揮出重要作用,各地區的法律服務網站在正常運行時,老百姓們不會再為了“來回辦事”“沒人搭理”等問題而煩憂,只要通過登陸法律服務網站,就可以在里面“辦公證、請律師、找調節”等,全面實現了“網上辦”和“馬上辦”。
同時,“12348、110、12345”等熱線聯動機制的構建,使得各部門之間的協作更加密切,公共法律服務也得到了正常開展。例如:縱觀疫情期下的法律服務問題,很多地區都為人民群眾提供了網絡法律救援助服務,通過大力宣傳網上辦公和操作的流程等,為群眾提供24小時的服務,百姓只要足不出戶就能夠享受到法律的援助,即鄉村律師顧問通過電話和網上留言等給予百姓更多的見解和法律幫助。
(四)提供更多專業化的法律顧問和法律服務團隊
首先,法律援助工作的順利開展需要一批專業的隊伍提供法律支持。借助培訓和采用激勵的工作手段對提升他們的工作能力等發揮著重要作用。例如:對于一些“赤腳律師”進行法律培訓,在定期進行法律培訓工作后,以便解決農村地區法律律師缺乏和能力不足的問題。[4]
其次,引進一批更加專業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政策理論研究隊伍(司法部門的專家參與、法律服務機構的專家參與、科研院專家的參與等),能夠為政府決策等提供咨詢工作,在做好宣傳工作后,以便全面提升廣大群眾的法律維權意識。最后,鼓勵一些法學類的學生積極參與法律援助工作,將自身所學的理論知識應用到實踐中,在幫助這些法學類學生積累更多工作經驗的同時也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更多中堅力量。
四、總結
新時期下為了能夠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具普惠性和便利性、公益性,我們需要站在大局意識下,認識到自身的不足,通過建立人民滿意的法律援助機制,結合先進管理技術、建立多元協同參與的創新模式,以便得到更多人民群眾的認可,增強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工作的權威性,在共同承擔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時,達成工作的目標,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的開展。
參考文獻:
[1] 徐娟.數據化時代構建共享型公共法律服務平臺的實踐與探索——以四川為實證樣本[J].中國司法,2020(10):31-35.
[2] 胡佩,馬潤,李姝晴,胡強.“總體戰”視域下《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務條例》地方立法研究論要[J].華中師范大學研究生學報,2020,27(03):1-5.
[3] 豐怡凱.論線上法律援助服務機制的構建——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為切入點[J].六盤水師范學院學報,2020,32(04):43-49.
[4] 黃東東,張娜.基本公共法律服務視野下的法律援助均等化研究[J].山東社會科學,2020(06):178-182.
作者簡介:鞠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