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年03月05日 分類:教育論文 次數:
[提要]教學公共性是大學教師應當恪守的基本教學道德,要求大學教師不能以“學術自由”為借口在課堂上講授違反教學公共性的“知識”。大學教學公共性具有公益性、共在性、共價值性,主要包括教師身份的公共性、教學權力的公共性和教學知識的公共性三大核心要素。大學教學非公共性問題的根源主要在于大學教師教學中存在的個人角色方面的非公共性,表現在大學教師的教學價值觀、角色扮演、教學均衡性、教學管理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大學教學公共目標的實現和效益。新時代大學教師教學道德建設要針對大學教學非公共性問題,夯實大學教學公共性的價值基礎、制度基礎和物質基礎,深化大學教師的教學道德“公共性”認知,提高教學道德能力,建設高水平教師隊伍。
[關鍵詞]大學教師;大學教學;教學公共性;教學道德
大學是重要的公共教育組織。公共性是大學的基本屬性,也是大學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高等教育進入普及化發展階段后,大學治理能力現代化成為高等教育綜合改革的重要目標,大學教學公共治理日益被教育界關注。
大學教學論文: “一流大學”校企協同創新的科技政策路徑
進入新時代,隨著《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等文件頒布,國家對教師的師德、教學行為和績效評價等制訂出一系列標準,具有極強的指導性和約束力。近年來,學者們圍繞公共教育和教育公共性等議題展開了廣泛研究,如對美、德、日三國公共性視角下的高等教育法制問題進行認真分析,為我國高等教育建立法制保障機制提供借鑒[1];立足實際,探討公共教育的現代轉型和公共教育的服務體制機制問題[2]。
基于對教育“私化”、消費主義、“規訓化”等現象的批判,認為民主教育和公民教育是教育公共性的實現路徑[3];從公共教育的角度,研究學校的性質、學校的結構體系與類型、學校的組織與文化、學校辦學體制與辦學機制、學校環境與設施、學校法律地位等[4];從“立德樹人”的角度[5]、教學學術的角度[6]、大學教學質量提升的角度[7],對大學教師的教學道德準則與責任、教學問責機制建設、大學教師教學評價的標準體系等進行了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從研究成果來看,重點關注了教育公共性的基本要素和特點、縣域義務教育資源配置的公共治理與學校德育的公共治理等問題,而關于公共教育領域和教育公共性領域還有大量內容有待研究。可以說,有關大學教學公共性的理論研究還處于起步階段,遠遠不能適應大學教學道德建設的需要。
教學道德是教師職業道德中的“專業道德”,是指教學活動蘊含的向善性,表征為教學以道德性為最高目的追求及教師道德在教學中的映射等兩個方面。20世紀末,國內學者開始關注教學的道德性問題,研究取向主要集中在對教學本質的深入探討和教學中的倫理問題研究方面①,為大學教師教學道德建設提供了一定啟示。在大學教學實踐領域,教學公共性作為大學教師應懂之理、應懷之心、應盡之責,在一定程度上被忽略或懸置,以至近年來,出現一些大學教師在教學中違背師德、突破教學道德底線的事件。
如2021年上海某學院教師在課堂上針對南京大屠殺死亡人數,竟然發表不符合事實的不正當言論,產生極其惡劣的影響并引起社會公憤,最后被學校開除②。鑒于此,我們不得不對此類違背教師教學道德的事件加以反思,這類事件為什么會發生?并在尋找大學教師教學“失德”“失范”產生之由時,對大學教師的教學公共精神、意識和責任等方面加以檢視,進而對大學教師教學道德問題分析的淺表化有清醒的認識,以推進大學教師教學道德建設向縱深發展。因此,研究大學教學公共性是提高大學教師教學道德建設的重要課題。
一、大學教學公共性的基本特點
在馬克思理論語境中,“公共”特指向所有人開放的區間,表示主體間的共在、共處、公有、公用、公利、共通、共識、公開、公平、公正等社會關系。“公共性”主要指多元現實主體在生產活動和交往過程中形成的非獨占、非排斥并且可以相互分享、互為條件的社會關系的屬性[8]。
共同占有生產資料、共同生產和共同享用勞動產品是共同體(自由人的聯合體)公共性的基本屬性。根據馬克思主義的基本觀點,本研究認為,大學教學公共性產生于社會不同主體對文化知識生產(文化知識的傳播、繼承、發展與創新)的共同需求和培養人才的共同需求,表示教學的公共屬性。廣義的大學教學公共性主要指教學活動的利益相關者,基于共同的文化知識生產的需求和人才培養的需求,在大學教學活動中形成的共有共建共享的社會關系屬性。狹義的大學教學公共性是指大學師生在教學活動中形成的共有共建共享的社會關系屬性。本文主要從狹義的大學教學公共性角度分析大學教師教學的公共性,及其所具有的公益性、共在性、共價值性特點。
(一)大學教學的公益性
大學教學是大學師生以文化、知識、技術的學習為共同工作內容的公共事務,是大學師生的一種公共實踐活動。基于大學的公益性和以培養人為基本職責的職能定位,主要目的是實現大學促進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等公共職能,并擔負促進精神文化發展的社會使命,即按照黨和國家教育方針的要求,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大學教學活動賴以開展的教學組織、教學制度、教學設施、師資隊伍、教學關系、教學機會等有形和無形的資源都屬于公共教學資源,不能由少數人獨占和獨享,要面向所有師生開放并公平使用,非排除、非競爭地讓全體師生無差異地共有共享,使全體學生均擁有實現自己教育期待的可能性。
(二)大學教學的共在性
大學教學活動是師生專門從事高深知識學習與探究的活動。師生基于共有的文化知識生產的任務與使命,建立具有生命意義、文化意義、社會意義的教學共同體。
這里的“共在”主要指大學師生同在教學共同體中。大學教學共同體是大學教學公共性的歷史存在形式,具有特定的創設目的與范式,體現著大學理念、公共精神、公共道德、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追求大學教學價值共享和教育的統一性;大學教學共同體是師生教學交往的公共存在,具有對象性、總體性和價值性特點。師生在教學活動中,通過對象化的活動確立自己存在的合法性。師生不僅僅是自然存在的個體,還是社會存在物,是人的“類”存在物。師生作為“總體存在物”,“是受動的、受制約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9](P.209)。
“大學有許多功能和價值,但是大學最重要的功能和價值應該是它的公共性,包括它作為社會道德的楷模,成為公共利益的代表、人類理想的寄托,以及精神與文化的家園。”[10]師生的教學交往活動必須遵守公共規則和共同秩序,師生“既要合乎規律地去生存,又要合乎目的地去活動。”[11](P.185)大學教學共同體是師生個人獲得自我實現的基本方式。“只有在共同體中,個人才能獲得全面發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說,只有在共同體中才可能有個人自由。”[9](P.99)師生只有在教學共同體中才能獲得自身的客觀性和價值性,才能獲得對個人尊嚴的尊重,才能獲得發展的機會。教學共同體保護每一個師生的權利,師生在共同建立的具有共生性的教學主體間性關系中,實現教學相長。
(三)大學教學的共價值性
大學師生基于文化知識生產需求被制度化地組織在一起,以每個人都認同的價值觀和集體意識為紐帶,形成合法的、整體性的教學世界。首先,在這個教學世界里,師生共同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教師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統率人才培養全過程,學生努力成長為社會主義建設者與接班人。
其次,在這個教學世界里,師生共同認同并實踐教學的責任與使命,教學活動扎根中國大地和大學文化,面向國家重大戰略需求,面向經濟社會主戰場,面向世界科技發展前沿,根據教學規律,將教學目標“同我國發展的現實目標和未來方向緊密聯系在一起”,不斷促進教學更好地“為人民服務、為中國共產黨治國理政服務、為鞏固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服務、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12](P.75)。再次,在這個教學世界里,師生秉持并實踐共有的師生觀。
師生作為學校“公共人”,在教學活動中,需要具備公共意識、公共關懷、公共良心、公共責任,不斷追求教學的公共利益。大學教師“要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堅持教書和育人相統一,堅持言傳和身教相統一,堅持潛心問道和關注社會相統一,堅持學術自由和學術規范相統一,引導廣大教師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12](135);做學生的“引路人”,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知識、有仁愛之心的“四有”好教師[13](207),幫助和支持學生成為有理想、有追求、有擔當、有品質、有修養的時代新人。
二、大學教師教學公共性的核心要素
從要素系統分析,與大學教學相關的要素可以分為外層結構要素與內層結構要素。國家制度、國家體制、社會發展要求與發展水平等屬于外層結構要素;學校歷史、學校文化、辦學資源、學科專業、大學師生、教學體制、教學組織、教學制度、課程教材等屬于內層結構要素。在內層結構要素中,大學教師的教學身份、教學權力、教學知識是核心要素,集中體現了大學教學的公共性。
(一)大學教師身份的公共性
大學教師主要有兩種身份:社會身份和職業身份。社會身份是大學教師基于法律規定的公民身份和基于血緣、地緣、業緣、學緣等社會關系形成的社會身份。大學教師的社會身份是其在家庭和社會活動場所的身份,是對其履行公民義務和維護特定社會關系的身份規定。大學教師的職業身份是其基于教育事業規定和教師職業規定形成的專業身份,是大學教師在從事和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時的身份,有特定的活動時空限制和專業規定。
大學教師教學身份的公共性是指大學教師在大學教育教學活動中所表現出的作為“公民類”和“教師類”所具有的“共身份”屬性。大學教師身份的公共性是一種制度性身份表征,具有合法性、強制性等特點。其中,合法性基于教師身份的法律授權,基于教師從事教育教學活動時的合道德性要求與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職業規范;強制性基于大學教師在代表國家利益、人民期待和社會思想行為引領等方面的重要地位。教師個人自由的前提是維護并實現好教育公共利益。大學教師身份并不表示大學教師在社會階層體系中的賦能,而主要表示大學教師在科學知識生產系統中的責任。大學教師身份主要包含兩層公共性:一是作為社會公民身份的公共性,這是大學教師最基本的身份公共性。
大學教師在從事教學活動時,要服從“公民類”的公共法律法規政策要求、公共道德和公共良心要求,履行公民的公共責任,行使公民的公共權力,維護并實現公共利益,分享公民的公共權益。二是作為大學教師身份的公共性,這是專業者身份的特定公共性,也是大學教師最根本的身份公共性。“教師的道德行為表征著專業的獨特品質,作為專業者的教師無可避免地成為道德行動者。教師專業道德關注教師的道德實踐,基于對何謂道德上適切行動的理解,描述了教師在與學生、同事等群體互動時的專業行為方式和行為邊界。”[14]
根據我國《教師法》規定,大學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大學教師在從事教學活動時,要服從“教師類”的法律法規要求、教師職業道德要求、大學教師特定的學科專業要求,維護并促進大學實現公共利益,分享大學的公共利益。大學教師履行專業者的政治責任、經濟責任和文化責任,其中,履行文化責任至關重要。大學教師在履行文化責任時不能忽視政治、經濟、科技等領域的公共要求。因為,政治深刻影響著大學教師文化生產的方向與人才培養的方向,經濟深刻影響著大學教師文化生產的規模、規格、速度、效益,科技深刻影響著大學教師文化生產的現代化水平。需要說明的是,大學教師是有限能力者與有限責任者,其公共身份有嚴格的邊界限定,社會大眾不能泛化大學教師身份[11]。
(二)大學教師教學權力的公共性
大學教師擁有的教學權力是一種來源于法律授權和公民委托的公共權力,必須遵守公共權力的相關規定。大學教師的教學權力既具有公共文化權力屬性,又具有公共政治權力屬性。基于大學文化組織屬性的邏輯規定,大學教師的教學活動是一種制度化的公共文化活動。大學教師教學權力的行使要有利于教學公共利益的實現,有利于大學生生命質量提升和能力培養,有利于知識的繼承、傳播、應用、發展與創新。
大學教師的教學權力主要用于處理公共教學事務,其作用主要在教學公共領域與公共空間內發揮。大學教師在運用教學權力時要摒棄“教師中心論”的教學權力觀,遵循公共文化權力的民主、平等、自由的基本邏輯要求;大學教師教學權力的公共政治權力屬性,是基于大學的政治服務功能本身的邏輯規定。
在大學教師教學活動中,文化的傳承與創新有明確的政治規定性和主流意識形態的制約性。大學性質、教育方針、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明確指出了“培養什么人”“怎樣培養人”“為誰服務”和“誰領導和管理”等根本問題。大學教師進行教學活動時,在宏觀層面要服從黨的政治領導,確保傳承與創新的文化有利于培養學生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利于先進文化生產、有利于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在微觀層面,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落實思政課程和課程思政的教學要求。
大學教師教學權力的公共文化屬性與公共政治屬性并不矛盾。大學教師的教學活動在實質上須符合國家與民族的政治要求、社會與時代的發展要求、人才培養與學生發展的規律要求,是一種系統性的文化選擇、文化傳播和文化創新活動。上述要求是對大學教師教學權力公共性的根本規定,大學教師在履行這些要求時便會體現出大學教師教學權力的公共性。
(三)大學教學知識的公共性
大學教學知識是大學公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師生教學活動主要依賴的公共文化資源,具有合法性、公益公開性、共享性。
1.大學教學知識的合法性。
大學教學知識是人類文明成果的高度提煉與集成,具有公共知識的客觀性、可檢測性、有效性。什么樣的知識可以進入大學的學科、專業、課程,這涉及知識政體問題。從學理上分析,文化知識只要被依法按照一定的程序選擇與組織到大學的學科、專業、課程,就完成了知識的大學制度化過程,具有了一定的合法性和價值合理性,也就具有了國家規定性、政府規定性、社會和學校規定性,這些規定性就是大學教學知識的公共規定性。
大學則要求教師按照社會主義教育目標的要求,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從“公共”的角度傳播、繼承、發展教學知識。大學教師在課堂上根據教學大綱要求和課程目標要求講授的知識,就是具有公共規定性的知識,而不是個人想當然講授的知識。因此,大學教師不能在大學課堂上以“學術自由”為借口,講授反公共規定性的知識。
不可否認,大學教師要對教學知識進行再加工,但教師對教學知識的再加工必須符合馬克思主義理論的基本原則和黨的政治主張,必須符合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大綱的要求,必須符合大學生健康成長規律與人才發展要求,必須符合公共知識發展的時代方向。可見,大學教學知識的公共規定性從根本上否定了教師“私人”化的“知識再生產”。
2.大學教學知識的公益公開性。
大學教學知識是公益性資源,主要體現在間接與直接兩個層面。間接層面,大學教學知識是間接服務于國家需求、社會需求的公益性要求,滿足對大學教學知識有需求的全體公眾的需要;直接層面,大學教學知識是實現學校及其師生需求的公益性資源,它直接服務于學校及其師生。
從理論上分析,大學教學知識具有公開性特點,即大學教學知識面向全體公眾開放。這種開放是不設限制條件的開放,是非歧視、非排除、非競爭的開放,任何組織和個體都沒有權力對大學教學知識進行封鎖和自我規避。但在實際生活中,大學教學知識具有資源的稀缺性特點,為了減少公共資源擁擠現象,大學有可能對大學教學知識的時空參與者進行有限排他與競爭性安排。但這類排他與競爭,不能以損傷學生的發展為代價。一般來講,大學教師對具有同等學習權利的學習者,應平等開放教學知識,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開,不能厚此薄彼。
3.大學教學知識的共享性。
具有公共規定性與公益公開性的大學教學知識,理論上能夠被社會公眾共有共享,但事實上主要是被全體師生共享。大學教學知識的共享性要求大學教師在課堂上要尊重每一個學生的學習權利,信任每一個學生的學習能力,不能將教學知識在學生之間進行階層性的安排和營利性傳授,也不能將大學教學負載上自利性的知識編碼。從大學教學知識的功效方面分析,大學教學知識的共享性主要強調共享的質量,即強調大學教學知識的文化質量與發展人的質量。
一方面,我們強調大學教學知識對文化的傳承與發展意義,突出大學教學知識對經典文化的傳承與創新等方面的功效;另一方面,我們強調大學教學知識對大學生的教育價值與發展意義,突出大學教學知識對大學生的素質培養、身心發展、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功效。
三、大學教師教學公共性存在的問題
大學教師是大學教學公共性生產的主體。從理論上分析,大學教師對大學教學公共性的行為選擇可以分為兩類:意愿性行為和非意愿性行為。大學教師教學的意愿性行為一般是指主動行為,這種教學行為也可稱為“大學教師的主動教學”,有利于大學教師公共性精神的形成,促進大學教學公共效益的實現。大學教師教學的非意愿性行為是被動行為,也可稱為“大學教師的被動教學”,大學教師的非意愿性行為容易產生消極的教學情感,不利于大學教師公共性精神的養成和教學公共效益的達成。
大學教師的教學可能表現出“合大學教學公共性行為”和“大學教學非公共性行為”。在大學教學中,大學教師的非公共性教學行為不利于大學教學公共性的價值實現,甚至會對教師的職業形象與社會聲望產生負面影響。大學教師教學公共性存在的問題表現為教學的非公共性,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大學教師教學價值觀問題
大學教師是大學教學公共性建設的關鍵力量,其前提是大學教師要有正確的教學價值觀。然而,一些大學教師由于自身的認識原因,在教學中會因公共性價值觀存在問題而傷害到教學公共性。第一個問題是一些大學教師對教學公共性價值觀缺乏認知。
一些教師的知識結構中存在公共性理論知識的盲區,對教育教學公共性認知不夠,不清楚教師在教學中應承擔的公共責任、公共義務和應遵守的基本原則;一些教師缺乏教學公平觀和平等觀,沒有確立“以學生發展為中心”的教學理念,教學價值觀偏離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軌道;一些教師以“學術自由”之名,在課堂教學中無原則地加工教學知識,違背課程思政的教學要求;一些教師將教學“公器”視為“私器”,建立教學“排斥地帶”等等。
這些表現都源于缺乏教學公共性認知。第二個問題是一些大學教師對教學價值觀與教學制度的關系認知有偏差。大學教學制度是公共制度,深受大學教學價值觀的制約。大學教學價值觀與大學教學制度具有內在的統一性,包括大學教學價值觀外化為大學教學制度和大學教學制度內化為大學教學價值觀兩個層面。大學教學價值觀對大學教學制度設計、制定、執行和評價具有先導作用,在大學教學制度制定與實施中發揮著指導作用。
大學教學制度是大學教學價值觀的具體反映,對大學教學價值觀的實現提供強有力的保障。從這一意義上分析,在大學教學制度的教育價值訴求體系中,教學公平、教學平等、教學民主是居于核心地位的教學價值觀[15]。在世界高等教育發展的歷史長河中,由于教學價值觀的差異,產生了大學教學民主制度和大學教學專制制度,出現了大學教學為少數人服務和為大多數人服務的教育分野。在我國的大學教學活動中,一些大學教師對大學教學價值觀與大學教學制度之間關系的認識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主要表現為:對“大學是什么”“大學教學是什么”等涉及大學教學價值觀的根本問題,一些大學教師缺乏明晰的認識和集體意識,影響到大學教師教學公共性的集體認知與集體意志的形成;一些大學教師顛倒了大學教學價值觀與大學教學制度的主次關系,表現出對教學公共性的正當性的認知偏差,將大學教學制度等同于大學教學價值觀或凌駕于大學教學價值觀之上,將大學教學價值觀的正當性依附于大學教學制度的正當性中;一些大學教師不能正確處理大學教學價值觀與大學教學制度的矛盾,其中,一種傾向是固守僵化、陳舊的大學教學制度,阻礙先進大學教學價值觀的功能發揮,另一種傾向是固守“教學為少數人服務”的教學價值觀,阻礙現代大學教學制度的功能發揮,這兩種情形都會傷害到大學教學公共性普遍價值的實現。
第三個問題是一些大學教師不能堅守教學公共性價值觀。一些大學教師容易受市場因素影響和外在利益誘惑,從功利主義和工具主義出發,追逐教學的實用價值和個人目的,忽視教學的人文價值,淡化或虛化大學教師的教學公共性;少數大學教師利用教學“尋租”,牟取不當收益;少數大學教師將公共性師生關系“私化”,變味為庸俗的市場關系或私人利益交換關系,與學生及其家長建立起不恰當的社會關系;少數大學教師將教學與科研的關系倒置,一味追逐科研成果,敷衍本科教學。以上這些亂象都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四、新時代大學教師教學道德建設
大學教學道德以教師道德為前提和基礎,是大學師德在教學中的反映和表現,直接決定教師的教學實踐成效和教育影響力。同時,大學教學道德貫穿于大學教育教學活動之中,對大學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揮著重要作用。目前,在部分教師中存在一些教學道德問題,如教學責任感不強,教學態度敷衍;教師對學生缺乏關懷,不以學生為本;學風浮躁,名利思想嚴重;日常教學中缺乏德育滲透。”[16]新時代尤其是進入高等教育普及化發展階段后,大學教師教學道德建設任重而道遠,需要我們系統治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進。
教學道德是對大學教師職業道德的基本要求,是大學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必須遵循的行為準則。教學道德不僅是教師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道德“認知”,更是和教師教學實踐直接相關的專業能力,決定著教學道德決策和教學設計、實施和效果。“教師的專業能力是基于職業感、道德感、人際交往、師愛的情感智慧,也包含了基于個體經驗積累、實踐感悟、教學反思形成的實踐智慧。”[19]
教學道德決定著師生教學關系和活動方式,直接影響學生主體能動性的發揮和教學發展目標的達成。“教師的教學理性以教學道德為指引,教學道德以教學理性為根據。”[20]教學道德與教學理性密切相關,共同影響著教學道德決策和教學道德原則的貫徹落實。當大學教師面臨教學道德困境時,需要依據師德規范或教學價值理據,做出道德判斷并確定教學方案,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
教師身份的公共性要求大學教師增強對學術職業的忠誠與責任感,履行好立德樹人的神圣職責。如同公務員入職宣誓一樣,教師也要對自己的學術職業作出莊嚴承諾。“我將教學視為一項道德職業。我將研究和學術事業視為公眾的一種信任,并且接受這項職務所帶來的社會義務。”[21](P.191)新時代的大學教師應不斷提高師德水平和教學道德能力,激發教師教學道德的自覺性和按教學道德實施教育的能力,防止教學非公共性問題的負面影響,做具有公共精神和履踐公共責任的人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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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為鴻周守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