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年04月29日 分類:免費文獻 次數:
《關檢融合后進出口貨物關務合規風險與防控》論文發表期刊:《對外經貿實務》;發表周期:2021年03期
《關檢融合后進出口貨物關務合規風險與防控》論文作者信息:施靜(1967—),男,江蘇商貿職業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國際貿易與報關實務。 吳琳(1972—),女,南京綠道供應鏈研究院主任,國家標準《代理報關服務規范》起草專家;研究方向:關務管理。
摘要:我國關檢融合相關框架、制度經過兩年多推進實施已基本形成。關檢融合后海關監管效率和安全得以提升,進出口貨物關務合規風險變得更具綜合性、復雜性和多元性。結合近三年關檢融合制度改革具體措施,總結關務合規的監管、涉稅、涉檢、AEO認證和整合申報數據等主要風險點,從組織架構、制度規劃、過程管理、評估審計和救濟等五個方面提出有效防控要點,以促進外貿相關企業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關檢融合;進出口貨物關務;合規風險防控
為全面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促進外貿經濟發展,2018年3月檢驗檢疫部門整體轉隸海關履行相關職責。經過兩年多系列改革措施的落實,“統一申報單證、統一作業系統、統一風險研判、統一指令下達統一現場執法”的關檢融合工作改革目標已基本實現。在海關審核效率提高、企業申報更為便利的同時,關檢融合新政策、新流程的變化也給企業帶來了新的關務合規風險。對于進出口貨物相關企業來說,充分掌握關檢融合后進出口貨物關務合規風險的特點并加以有效防控,是適應關檢融合制度改革、良性可持續發展的內在需求。
一、關檢融合以來涉檢政策改革概況
海關總署2018年4月印發《全國通關一體化關檢業務全面融合框架方案》,決定將檢驗檢疫作業納入全國通關一體化整體框架,以此開始出臺一系列具體措施,有計劃、有步驟地推動關檢順利融合。截止2020年8月,國家相關部門及海關己出臺涉及關檢融合改革的法律法規、規章230多項。
關檢融合制度主要集中在轉隸檢驗檢疫職責、優化整合企業報關報檢資質、簡化和優化報關單位注冊登記、推廣統一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修改報關單填制規范、實行AEO(經認證的經營者)認證新標準、修改檢驗檢疫監管要求等方面。涉檢合規制度主要涉及進出口商品檢驗、出入境動植物檢疫、國境衛生檢疫和進出口食品安全四個領域。自關檢融合啟動后,全國人大、國務院、質監總局和海關等部門已對《進出口商品檢驗法》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X食品安全法X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相關實施條例或實施細則("四法”“四條例")做了修改,主要涉及監管主體變化。
海關一般援引《刑法》、“四法”及條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行政處罰實施辦法X進出口商品檢驗行政處罰辦法》等為涉檢執法處罰主要依據,原《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已廢止,《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尚未修改并增加涉檢驗檢疫部分內容,一般僅為涉檢處罰救濟依據。
二、關檢融合對進出口貨物關務合規性風險的影響
(一)監管風險
盡管關檢融合導致的關務管理和檢驗檢疫業務內容并未發生根本性變化,但隨著海關監管鏈的加長、監管內容的拓寬,關務合規風險變得更具綜合性、復雜性和多元性。一方面,檢驗檢疫作業融入整體框架和流程中,海關風險防控中心和稅收征管中心(“兩中心"與現場作業各崗位、各環節整合檢驗檢疫工作職責的落實,導致貨物監管范圍變大,合規性、合法性管理成為海關監管常態。另一方面,關檢融合后的海關管理手段更加豐富,監管進一步延伸至進出口貨物境外境內生產加工、運輸儲存、使用管理等環節。比如,關檢分離時代進口貨物在檢驗檢疫環節被商檢部門發現不符合入境條件可做直接退運處理,因未進入海關通關環節,海關就不會查緝處置。關檢融合后,通關監管實行“查檢合一”,涉及檢驗檢疫問題特別是固體廢物類貨物就可能直接面臨海關法的處罰。
關檢融合對關務合規管理提出更高的信息化和精準化要求。海關將開啟“互聯網+監管”時代,運用大數據技術提升海關管理智能化水平。海關直接抓取企業ERP系統數據觀察企業生產狀況,并根據生產型企業特點,建立32個ERP類日常監控指標,設立監管閾值,數據異常即時預警,根據預警監測情況進行分類處置。這意味著通過互聯網這一橋梁,海關監管與企業關務活動將全方位、深度融合。
(二)涉檢事項風險檢驗檢疫業務主體的復雜性、多元性及專業性導致關務合規風險提高。關檢融合后,無論是商品檢驗、動植物檢疫、國境衛生檢疫還是進出口食品安全,其監管內容及法律規范體系相對復雜,企業法定義務較多,同時還存在法檢目錄、技術標準、行業規則、商品歸類、報檢水準及合規意識等因素的影響,企業更易發生違法違規行為導致行政處罰,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
(三)涉稅事項風險
關檢融合后,事后稽查將成為海關稅收監管主要方式。隨著“一次申報、分步處置”通關作業流程、企業自報自繳稅款、稅收征管要素審核后置及"兩步申報"等改革舉措的實施,多數情況下通關過程將不涉及沙稅事項海關審核。海關會在貨物放行后的核查、稽查環節投入更多人力和精力,還會啟用更具專業性和查錯動力的中介輔助稽查。事后稽查模式下海關可以更多地調閱財務憑證、審價報告等反映企業經營狀況材料,改變了以往在審價、價格質疑作業環節被動接受經過企業處理的資料、難以主動取證獲取疑點信息的狀況,企業將面臨更為嚴格和深入的涉稅合規審查。關檢融合后,海關轉承出口貨物原產地證書簽發職能(另一機構為貿促會),簽發的原產地證書版式、申領程序、證書條件等方面均發生了變化,相關的規定與審核更加嚴格。比如,企業已習慣以船期不穩、信用證要求等原因要求商檢部門做產地證倒簽、后發,關檢融合后的新規對“非故意的差錯、遺漏或不可抗力”以外情形將一律不再倒簽或直接進入緩審,由此可能會導致出口貨物不能享受進口國關稅優惠,甚至產生貿易糾紛。
(四)企業AFO風險為推進關檢業務深度融合,海關整合優化了企業信用管理制度。一是企業信用信息海關采集范圍中增加了“企業產品檢驗檢疫合格率、國外通報、退運、召回、索賠等情況”和“因虛假申報導致進口方原產地證書核查,騙取、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出口貨物原產地證書等情況”:二是對企業涉及檢驗檢疫被追究刑事責任或申請期間涉嫌違反檢驗檢疫規定被刑事立案的,海關將直接認定為失信企業或終止認證:三是對一般認證企業、高級認證企業及失信企業增加了進出口貨物平均檢驗檢疫抽批比例、出口貨物原產地調查平均抽查比例、優先辦理海關注冊登記或備案手續以及優先向其他國家推薦食品、化妝品出口企業注冊等適用管理措施。AEO認證等級將對企業是否享受便捷通關、極低的查驗率以及國家間互認、企業品牌價值等產生極大影響。
(五)整合申報數據風險企業整合申報合規風險大為增加。關檢融合后海關將原報關單和原報檢單申報項目進行梳理整合、統一申報,面向企業端形成"四個一",即“一張報關單、一套隨附單證、一組參數代碼、一個申報系統”。原兩單合計229個貨物申報數據項精簡到105個,整合后的新版報關單增加部分原報檢內容形成了具有56個項目的新報關單格式,原報關報檢參數整合為一組參數代碼,整合原報關、報檢重復提交的隨附單據和相關單證,對類別代碼及申報要求制訂了新的標準,形成新的隨附單證申報規范。變化較大的是集裝箱商品項號關系、取消“關檢關聯號”啟用“數據中心統一編號"、商品編碼增加11-13位檢驗檢疫附加編號等項目。
2019年底起,關檢數據整合后進出口貨物申報、艙單申報和運輸工具申報業務統一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辦理,申報人通過電子口岸平臺一點接入、一次性提交滿足所有管理部門要求的標準化單證和電子信息,平臺涵蓋眾多子系統,涉及海關、邊防、海事、外管、商務、港口等主要進出口管理部門,通關物流數據量十分龐大,口岸通關、查驗、物流領域等具體業務多達幾百項。
三、進出口貨物關務合規風險防控要點
(一)建立關務合規機制,進行合規風險評估,重構內控流程為有效管控關務合規風險,企業需建立相應的組織架構,設立關務合規部門,人力資源有限的企業至少應指定專人負責。其職責是制定管理制度流程、內訓、內外部工作協調和關務風險控制與處理。其職能和權限應是獨立的,不與業務交叉。
企業應對關務風險重新進行評估,內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規風險、貿易管制及稅費風險、海關監管風險、供應鏈風險、海關信用等級風險、貿易安全風險等六個方面。除常規內容外,風險評估應重點關注關檢融合相關要求:
(1)貿易國別篩查,企業應注意海關對貿易國別是否有特殊的檢驗檢疫要求或國際制裁限制,比如進口厄瓜多爾冷凍南美白蝦、出口目的地涉及伊朗。
(2)貿易商品篩查,應注意相關用途和技術是否受管制、許可限制或其他特殊要求,比如兩用物項、易制毒化學品、敏感技術、包裝要求。
(3)業務相關方篩查,包括國內外供應商、采購商及物流、報關、銀行等代理商的背景和經營狀況,是否有涉檢風險。
(4)業務流程篩查,重新梳理、設置各關務環節風險點、控制目標及控制措施,建立關務合規工作流程(SOP),比如進口機電設備,工作流程須設置3C證書審核節點。
(二)梳理、修訂涉及關檢融合改革的合規制度
合規制度是企業關務管理的核心,直接影響其業務成本和穩定性。進出口、代理報關和國際貨運代理等相關企業應全面學習把握關檢融合后海關管理制度的新變化和新要求,審視美國貿易保護主義抬頭對國際貿易規則的破壞、新冠疫情后世界貿易環境的變化,結合企業公司體系的規范標準以及自身進出口工作內容和特點,調整關務策略,重新梳理、修訂本企業貿易和關務合規制度。必要時中小型企業可通過外部咨詢完成合規制度建設。關務合規制度應涉及企業整個工作流程,覆蓋所有客戶、產品、員工和交易,具有綱領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系列制度應充分關注關檢融合后海關監管的重點領域和重點監管要求,比如AEO認證、稽查方式、原產地證書申領、申報系統調整、關務信息、流程及業務場景的變化、歸類及參數代碼的更新等。關務合規制度還應體現企業合規文化的培養、對各種不合規行為的描述和處罰,以及適當的獎勵措施。(三)加強進出口貨物關務過程性管理
企業的關務風險面臨著各個環節的挑戰,包括采購、物流、倉儲、銷售、生產、財務等。企業要根據進出口貨物的實際情況及關檢融合的相關制度對貨物的關務合規性進行全流程、鏈條式跟蹤管理。重點工作包括:(1D搭建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ERP管理系統,以適應關務管理的發展需求。(2)注重貨物關務信息管理,建立包含實物、圖片、技術參數、用途、品牌型號、工藝圖紙、生產廠家等信息的"商品歸類數據庫”,為海關歸類特別是涉檢編碼提供準確的數據保障。(3)加強關務相關資料和數據審核,企業內部各部門加強協同配合,報關行與進出口企業加強協調溝通,杜絕未經審核的申報。(4加強關務檔案管理,相關手續、資料、單證、附件、樣品等在通關結束完整、及時、妥善歸檔保管以備事后稽查。
(四)建立關務合規內部審計制度并有效落實。
對關務活動進行自我評估或內部審計是一種確保合規責任履行的控制機制,有預防、保護、促進、監督和評價的作用。隨著關檢融合及海關圍繞服務促進所進行的改革,海關主要通過運用風險管理理念和“企業分類+差別化作業"的管理手段有效提升整體管理效能。客觀上迫使企業主動健全關務風險管理,主動對本企業關務實施有效監管,提升企業資信等級。企業通過關務內部審計獨特的內部觀察者視角可準確認識合規風險和控制中存在的問題,并提供富有建設性的建議,防微杜漸,及時整改,以保障關務合規工作的持續性和有效性。囿于審計資源缺乏和視角限制,中小型企業可通過聘請專業關務咨詢公司方式進行社會化關務內部審計。
(五)實施合法、有效、靈活的關務合規教濟措施
由于其特殊的專業性和復雜性,企業在關務活動中難免會出現違規情形,這就要求企業及時、有效地采取救濟措施將關務合規風險和經營成本降到最低。企業應對危機至少應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1D主動披露,通過自查向海關主動提交能說明存在問題的報關單證、合同、發票、會計賬簿、憑證、生產記錄、中介審計報告等單證材料,主動向海關報告其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并接受海關處理,爭取從輕或者減輕處罰。②組建危機項目小組,協同應對海關爭議,避免在稽查或與海關磋商過程中出現眾口不一、信息不完整導致事實不清等問題,避免海關產生不必要懷疑。(3)全面分析海關質疑,準確聚焦爭議焦點,在了解海關質疑對象、范圍和內容的基礎上,準確把握法律條文,嚴密梳理貨物相關資料,以最快速度提交申辯理由,必要時可尋求專業關務咨詢機構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