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年04月16日 分類:推薦論文 次數:
摘要:當前我國青少年在社會交往、思想道德等方面的偏差行為比較突出,這些問題產生的因素比較多,歸納起來主要是源于青少年生理變化、心理變化與社會心理變化融合的過程中產生的沖突,而導致心理不適。如果心理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則會產生偏差行為,嚴重的會導致違法犯罪。因此,要有效解決青少年在社會化過程中產生的心理問題,社會工作者應該從引導促進、輔導幫助、文化傳承、糾偏扶正等方面入手,思考應對措施。
關鍵詞:社會學研究論文,青少年,心理問題,偏差行為,應對措施
一、 青少年偏差行為的主要特點
(一) 青少年身心發展的主要特征
青少年時期,我們一般是指十一二歲至十七八歲,這個時期青少年身心的發展基本處在一個沖突與融合交織的狀態中,他們的生理變化、心理變化與社會心理正經歷一個從自發到自覺的螺旋上升階段,其間身心時時處于矛盾統一的交織狀態。青少年時期生理變化的主要特點是骨骼、肌肉、身高、體質劇變,腦功能和思維能力發展迅速,性腺發育成熟,精力充沛,記憶清晰,處在人一生中的黃金時期。心理變化的主要特點是富于幻想,具有好奇心、敢于冒險;思維淺顯,偏重于主觀、片面看問題;情緒表現相對強烈,比較容易激動或消沉、絕望,具有一定的沖動性;具有較強的自我意識,表現在做事的獨立性上。社會變化的主要特點是生理、心理的發展常常同客觀存在環境發生矛盾:有生理需求同道德法律規范的矛盾、旺盛的精力同較淺的社會認知能力的矛盾、對物質的渴求同現實提供的可能程度的矛盾、渴望自我獨立與依附家庭和學校的矛盾,可以概括為幻想同實際方面都存在矛盾。
青少年社會心理變化的這一特點是他們心理發展的最大特點。隨著身體發育趨向成熟,自我意識的迅速發展,孩子們開始強烈地感受到自己的體態變化越來越像成年人了。他們要求改變自己的地位,希望受到成年人的尊重;他們常以成年人自居,模仿成年人的口吻談話,愿意承擔成年人才能完成的任務。他們不喜歡成年人仍把自己看作不懂事的孩子而任意擺布,對老師或家長的“苦口婆心”比較反感。但是,他們的心態經常處于矛盾和不平衡狀態。青少年興趣廣泛,愛好易變是正常的現象,但引導不好就會養成見異思遷的不良習氣。處于青春期的青少年求知欲望強烈,思維活躍,想象力豐富,對抽象事物的認識能力正在不斷增長,因此,引導青少年利用青春期認真學知識外,引導他們學習最感興趣的特長,對培育他們健全的人格有極大的幫助。
(二) 青少年產生偏差行為的主要特點
動機是引起、維持、推動、導向人進行某項活動的內在動因,需要和欲望是人進行某項活動的基礎。與成年人相比,青少年偏差行為的典型特征可以從以下兩方面來分析:一是偏差行為產生的認知特點。青少年由于需求膨脹而能力有限,極易誘發偏差行為。二是從動機引發偏差行為的實施過程來看,青少年的偏差行為常常是因頭腦發熱,感情失控,或激情難抑而遷怒與他人不計后果的瘋狂行為。
1. 青少年偏差行為的認知特點。
認知是人腦對客觀世界的反映,包括感覺、知覺、表象、思維等。有偏差行為的青少年,對客觀事物的認識表現出如下特點。其一是認識傾向帶有情緒色彩。表現為好問、好動、好奇、獵奇。不該知道、不允許做的事,偏要去問、去做。一些青少年,看了色情、兇殺、俠客的錄像片和手抄本后,總想模仿嘗試其中的情趣,有的甚至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其二是思維能力不發達,對客觀事物的分析、認識能力低。一些青少年往往把假、惡、丑當真、善、美,把“俠義豪放”的綠林好漢作為崇拜、模仿的對象。其三在倫理觀念方面是非模糊或顛倒,形成了錯誤的人生觀。有偏差行為的青少年,往往文明禮貌與粗魯野蠻不分,視文明禮貌為“沒出息”,野蠻粗魯為“吃得開”、“鎮得住”;勇敢精神與亡命行為不分,把亡命當“勇敢”;團結友誼與哥們義氣不分,奉哥們義氣為處世哲學,“要想坐得住,就得哥們扶”,而且極易結成犯罪團伙。他們的人生觀是“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人生在世、呼喝兩字”的極端利己主義和享樂主義。其四是有偏差行為的青少年情感起伏節奏快、幅度大,“熱”得快,“冷”得也快,變化多端,喜怒無常。
2. 青少年偏差行為的特點。
青少年的偏差行為與成年人的違法犯罪是有區別的,青少年的心理主要呈現以下特點:其一是不考慮后果的盲目性。青少年時期正處于人生從幼稚走向成熟的時期,因為某些青少年在社會化進程中沒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加上年青人逞強好勝,所以,他們的這些偏差行為,常常有些瘋狂,不思考后果,往往容易走上歧途。如他們有的僅僅是為簡單地模仿電影電視中的某個鏡頭和情節,或者為模仿小說或現實社會新近發生的一些作案的犯罪伎倆,有的僅僅是同學或朋友間所謂的爭強好勝,顯示自我的天不怕地不怕而致使偏差行為發生。其二是產生偏差行為的隨意性。許多有偏差行為的青少年在某種因素誘發和刺激下,或一時的感情沖動,會比較簡單的隨意發泄自己的情感,較少是經過事前思考或預謀后實施自己的計劃。這種突發性行為反映了未成年人情感易沖動,不善于控制自己。其三是偏差行為的連續性。一次偶爾爆發的行為一旦得手之后,僥幸心理便得到強化,強化他們對這一行為的認可,以致于把這一類行為進一步延續下去,結果會離正確道路越走越遠。其四是偏差行為的逆反特點。青少年雖年幼無知,但同樣渴望人格上的獨立和自立,能夠獲得平等的權力和尊重,不愿受管束,這種心理隨年齡的增長會越來越強烈,特別是當他們具有一些不良行為而被管教時,他們輕則反感對抗,重則予以報復。
二、 青少年偏差行為的心理分析
(一) 青少年偏差行為的心理分析
眾多調查表明,當代青少年普遍存在個人與他人、個人與學校、個人與社會關系如何調處的矛盾,普遍面臨著如何有效解決青少年升學、就業、早戀等問題,而隨著青少年年齡的增長,發展帶來的問題會越來越多,對青少年的影響越來越大。有的造成了青少年的心理障礙問題,有的造成青少年出現偏差行為,有的甚至使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在心理健康欠佳的青少年中,最常見的是青少年表現出輕微心理失調而非心理障礙,常常表現出如下癥狀:有的情緒波動,時而熱情豪放,時而郁郁寡歡;有的脾氣暴躁,冒險逆反;有的孤獨寂寞,意志消沉;有的依賴從眾,情感脆弱;有的自卑煩惱,多思多慮;有的學生嫉賢妒能,難以自控;有的因過分緊張、焦慮引起學習困難;有的由體形變化、異性交往、情感誤區引起青春煩惱等等。可這種看似不起眼的輕微心理失調是決不可小覷的,如果長期得不到調適,不能獲得平衡,就容易引發心理問題加劇,輕的可能造成心理障礙、稍重可能形成精神疾病。有的青少年為尋找排解心理困惑,在不正確的社會風氣的影響下,甚至會走上違法犯罪道路。所以社會學家說,青少年時代是人生的危機時期,如果沒有正確的社會引導,青少年違法犯罪的人數將會大大增加。
(二) 青少年違法犯罪行為的心理分析
青少年犯罪問題不僅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也是我國政府和學者十分關注并著力解決的社會問題之一,尤其是當今社會傳播媒體的空前發展,青少年以敏感的心靈感受著時代的變化,見多識廣,早熟、早知、思維活躍。而在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也出現了一些新的特點,無論從犯罪動機、犯罪形式、犯罪的手段等都發生了一些新的變化。國內外學者對青少年犯罪動機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研究。Elliot提出的綜合緊張理論、控制理論和社會學習理論,他把青少年犯罪發展的路徑歸納為:家庭關系或學校關系緊張———與家庭和學校的聯系減弱——與不良同伴的聯系增強——學習不良行為——犯罪。[1]Loeber等人則提出青少年越軌行為有3種發展軌跡:公開型(Overt)、隱蔽型(Covert)和權威沖突型(Early Authority Conflict)。公開型的兒童在8歲時開始出現攻擊和侵犯行為,以后逐漸升級,發展到欺負毆打他人,最終出現嚴重的暴力犯罪,如傷害、強奸等。這類兒童的不良行為可能也包括了隱蔽型和權威沖突型兒童的行為特點。隱蔽型的兒童出現不良行為的年齡在7歲,主要是一些順手偷竊、破壞財物等小問題,最后會犯的錯誤也是中等嚴重的行為,如偷盜、違法使用信用卡、買賣毒品等。權威沖突型兒童最初表現出反抗或不聽話的行為可能早在3歲,以后會發展成固執、蔑視權威,最終會發展到逃避權威,比如逃學、離家出走等。以上三種發展軌跡,每一種都先由家庭開始,然后擴展到社區和學校,由和父母的沖突、同伴的沖突發展到對陌生人的傷害。[2]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調查也發現,小學四、五年級進入青春期后,不良行為開始出現,十三、十四、十五歲是不良行為的爆發階段,隨后違法犯罪行為增多,特別是閑散在社會上的不良少年,多數以違法犯罪所得作為娛樂消費的主要來源,十六歲是被司法機關繩之以法的高峰年齡。[3]這些研究反映青少年犯罪受到影響最大的是緊張的家庭關系、不良的群體伙伴以及從小受溺愛產生的蔑視權威等因素,在這些不良因素的影響下,青少年易出現攻擊和侵犯等不良行為,最后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三、 社會工作者有效應對青少年偏差行為的措施
青少年面對眾多的壓力和沖突,面對逐漸失調的心理,他們顯得既脆弱又無助,家庭、學校、社區或者說全社會的責任就是幫助他們擺脫困境,走出陰影,糾正他們的偏差行為,引導他們通過自身的能力,來維護和保持心理健康,防止心理障礙的產生,防止心理變異而導致偏差行為的產生。心理學研究表明,雖然好奇心理、虛榮心理、盲從心理、爭強好勝心理、逆反心理、利己心理、報復心理以及尋求刺激心理等都可能誘發青少年偏差行為,但偏差行為的養成是長期處在不健康心理狀態下的結果。可以這樣說,偏差行為傾向不只存在于不良少年身上,幾乎每個青少年都會存在“有可能”導致偏差行為的先天因素,也都會接觸“有可能”導致偏差行為的社會環境,因此,幾乎每個人都存在偏差行為,只是這一傾向的強弱會因人而有所不同。社會工作者只有了解青少年的心理特點,及時掌握青少年的心理動向,并且用科學的教育方法加以引導,才能防患于未然,對青少年偏差行為加以預防或糾正。在這個過程中,作為社會工作者,所發揮的作用是不亞于學校和家長的教育引導作用的。
(一) 引導促進青少年心理向健康方向發展
引導青少年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有了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青少年就能對人生、對世界、對社會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并能正確地觀察和分析客觀事物,做到冷靜妥善地處理事情。提高對挫折和心理沖突的耐受力,從而防止心理障礙的發生。要做到這一點,社會工作者就要利用社區平臺、利用社團的非政府優勢,加強青少年的傳統文化教育,弘揚優秀的民族文化傳統,承認其他民族文化的優秀部分,并對之加以創造性吸收。使他們真正熱愛自己的民族文化,在一個輕松愉快的環境中了解中國歷史、文化和藝術,擺脫現在“重技術、輕思想”、“重理工、輕文科”的局面,培養他們的民族自豪感,并樹立為民族的騰飛而奮斗的奉獻精神。
引導成人提高素質促進青少年健康發展。首先,要加強對成人教育觀念轉變的指導,尤其要轉變父母的教育觀念。隨著青少年自主意識的增強,他們希望別人尊重他們,渴望自己主宰自己的命運,這本身是一件好事,它有利于青少年應付未來信息社會激烈競爭的挑戰,如果成人還采用命令口吻同青少年打交道,勢必會引起青少年的反感,很難達到教育的目的,成人只有采取循循善誘的方式,站在青少年立場上考慮他們的需要,教育才會事半功倍,這就要求社會媒介、大眾團體等要加強這方面的宣傳和教育,讓父母和老師改變以往的慣性教育模式,加強關于青少年心理方面知識的學習。其次是對父母和老師進行有益指導,促進他們提升自身的能力,改變他們過去純靠經驗來管教孩子的老方法,努力學習新的知識,掌握新工具,運用豐富的資料來更好地教育青少年。最后要研究新形勢,積極做好準備。社會和政府應該強化對未來青少年發展的研究,因為不斷發展的社會,對青少年的影響也在不斷變化,我們只有掌握了社會形勢的發展規律,才能對社會產生的問題有個提前預知,從而做好引導青少年健康發展的準備。
(二) 輔導幫助青少年建立健康心理
社會工作者對青少年的言行應該有充分的了解,由此掌握當下青少年的發展狀況,只有了解了青少年的心理發展特點,才能幫助他們在充分了解自己能力和特點的基礎上,確定學習、工作或其他方面的奮斗目標。首先,社會工作者要引導青少年不要僅憑良好的愿望和熱情盲目地確定一些脫離實際的目標,更不要盲目參加不切合實際的競爭,對自己的期望值不要過高,否則目標落空,遭受挫折,容易產生心理障礙。其次要幫助他們學會自我調控情緒。在現實生活中,青少年難免會遇到不良刺激而出現負性情緒,考試挫折后的苦惱,同學吵嘴后的生氣,工作中的不如意……對于這些,社會工作者要及時提醒和告誡他們學會自己調控情緒。并適時推出一些積極的文體活動,使他們的心理得到放松,防止消極心境的產生。最后要輔導他們學會人際交往。青少年在正常交往中,能溝通思想,交流情感,從中得到啟迪、疏導和幫助,增強信任感和激勵感,從而大大地增強學習、工作、生活的信心,最大限度地減少心理困惑,保持健康的心理素質。
(三) 文化傳承工作為促進青少年心理健康起到橋梁作用
當今社會,我國正處于一個由“前信息社會”向“信息社會”過渡的時期,這種大背景對整個社會產生的巨大影響,主要體現在文化傳承的斷裂、傳統權威的瓦解以及人際關系的冷漠。[4]其中,文化傳承的斷裂直接造成家庭矛盾,造成青少年與成人間的代際沖突。所謂文化傳承的斷裂,是指在社會變遷、階層流動、文化交流過程中,青少年作為信息社會的主體,他們所具有的文化與其父輩所擁有的文化已經有著很大的不同,呈現出一種斷裂性變化的局面。導致的直接后果就是青少年的價值觀與其父母長輩的價值觀有很大不同,有時甚至對立,從而造成雙方對同一問題的看法矛盾或者溝通困難,給家庭帶來代際之間的沖突,進而影響到社會的穩定。
因此,社會工作者應該扎根在中國社會,著力于治療中國文化斷裂的“硬傷”,繼承與借鑒雙管齊下。我們也知道雖然社會工作的發展受到政策的影響,但它并不具有政府屬性,因此,許多社會工作者都是一種志愿者形式的組合。為了極大的發揮社會工作者實踐服務的作用,有學者對目前我國的社會工作存在的組織結構做了研究,并倡議通過政府,社會工作教育機構及海外有關機構和國際非政府組織結成三方合作關系,致力于我國社會工作的研究,在繼承我國傳統社會教育優勢的基礎上,借鑒發達國家的社會工作理論及經驗,圍繞我國青少年的現實心理特點,從可操作層面對青少年心理問題進行有效研究并開展實際服務,促進青少年社會工作研究和社會事業的巨大發展。
(四) 社會工作者可以有效糾偏扶正青少年的行為
青少年偏差行為有一個過程,青少年的偏差行為發生之時必有不良思想和行為的表露。如果發現孩子有以下不良言行出現,社會工作者就應高度重視。如社區青少年有模仿兇殺、俠客的行徑,任意毀壞財物,經常結識不良朋友,或者看淫穢錄相,接觸毒品,或者大吃大喝,出入娛樂場所,大把花錢等不良行為出現時,社會工作者就應該一方面教育引導,另一方面通知家長配合教育,讓孩子逐漸從不懂事變得懂事,就能從根本上阻止孩子偏差行為的產生。有學者研究證明了這一點,“青少年實施刑事犯罪之前會實施各種不良行為,犯罪青少年的不良行為顯著多于普通青少年”。研究發現,“大多青少年在實施刑事犯罪之前有劣跡行為史。在自我報告的25項違法犯罪行為中,少管所青少年在被判刑之前,有95%以上的人有過1項以上的違法犯罪行為,有91%的人有過1項以上比較嚴重的違法行為,其比例顯著高于普通中學青少年和工讀學校青少年”。[5]這些數據說明,青少年在行為上發生偏差之前,他們的社會心理已經通過不良習慣外顯出來,這個時期及時發現他們的這一苗頭并及時采取有效的糾偏措施對于調適他們的心理起著不可小覷的作用。
總的看來,要糾正青少年偏差行為,靠某一部分的力量是難以完成的,這需要青少年群體、家庭、學校、社會構成“四位一體”的有機體系,在實踐中共同服務青少年,才能解決這一世界難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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