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年11月12日 分類:推薦論文 次數:
摘要:耕地是農業最重要的生產資料,在農業乃至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礎性作用。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是由我國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決定的,是由農業的基礎地位決定的,更是由耕地對于維護社會長治久安的重要性決定的。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耕地保護,要求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然而,亂占耕地、浪費土地的問題一直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耕地數量持續減少,質量不斷下降,直接影響了耕地的可持續利用。
關鍵詞:生態科技職稱論文發表,職稱論文發表,保護,癥結
1 我國耕地保護的癥結
耕地數量的多少、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農業生產的規模和產量。據統計,1997-2006年,全國耕地總量從19.51億畝減少到18.27億畝,平均每年減少1240萬畝,相當于每年減少一個較大地級市耕地的規模。從耕地減少的流向看,主要有建設占用、農業結構調整、生態退耕、災毀等。造成耕地減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各方面都缺乏耕地保護內動力
一是政府及相關部門方面。當前干部政績考核過分注重GDP和財政收入的數量增長,一些地方領導干部不能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普遍存在“重經濟發展,輕耕地保護”的現象,甚至形成“保護耕地就是保護落后”的觀念,盲目追求經濟的高速增長,忽視了對耕地資源的保護。更有甚者,有些地方政府將耕地作為創收的重要資本,低買高賣,從中牟利。集體土地產權主體缺位,也導致了耕地容易被占用。國土資源部門因機制體制所限,只能服從和服務于地方政府,耕地保護制度難以落實。
二是用地單位方面。當前好地、劣地的耕地開墾費等土地取得費用基本相同,而平原耕地平整場地、生產運營等費用明顯要低。因此用地單位一味追求利用土地平整、交通方便的城市周邊平原耕地,造成大量的良田被城市新區吞占。不少工業用地布局分散、寬打窄用、優地劣用,低水平重復建設問題較為突出。村兩委隨意答復占地的情況也很多。
三是農民方面。隨著農民收入來源的多元化和收入水平的提高,耕地對農戶提供生活保障的作用逐步弱化。由于種植糧食作物的比較效益十分低下,農業結構轉型加快,加上征地補償的次效應,農民更傾向于種植經濟作物或耕地被征用。
(2)相關法律法規制度不夠完善
一是規劃落實不到位。目前全國還未形成保障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的法律措施、經濟措施和輿論措施,單靠國土資源部門依據行政管理措施確保規劃有效實施難度很大,加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每15年一輪修編,難以準確預測發展情況,用地布局不合理,導致規劃調整較隨意,甚至形成規劃跟著項目轉的本末倒置的現象。
二是違法占地處理程序復雜且違法成本低。違法占地處理需經過取證、立案、復議、訴訟等環節,國土資源部門權力有限,違法占地不能及時處理,誘發了新的違法占地。大部分違法占地通過一次次的清理整頓都完善了手續,既先占了地,還享受優惠政策,導致違法占地屢禁不止。
三是缺乏節約集約用地激勵機制。節約集約用地需大量的資金投入作保障,而閑置、低效用地沒有強制措施和經濟懲罰措施,用地單位沒有節約集約用地積極性。用地審批難以對所有環節逐一把關,批多用少情況時有發生,竣工驗收不合格的也缺乏相應懲罰機制。耕作層剝離沒有硬性規定,且成本較高,落實不好。
(3)耕地質量下降
當前土地開發整理新增耕地級差折抵落實不到位,重數量平衡,輕質量平衡,補充耕地質量遠不如被占用耕地質量,占優補劣現象突出。據調查,土地開發新增加的耕地,生產能力僅為一般耕地的30%左右,其土壤要經過5年左右的培肥才能熟化。土地復墾、整理建成的耕地,生產能力為一般耕地的70%左右,要經過2-3年的土壤培肥,一些山區、丘陵開發整理的土地永遠不可能達到優質耕地標準。另外,土地整理的后期管護也不夠,管護主體不確定,管護內容不明確,管護經費不充足,水土流失、林網破壞、道路失修等問題明顯,有些項目甚至因為交通不便,出現開發整理后拋荒現象。部分農民對耕地缺乏長期的穩定感,對土地進行掠奪性經營,培肥地力的積極性不高。由于工業“三廢”和農藥等污染,耕地質量下降也很嚴重。
2 保護耕地的對策探析
為切實保護好有限的耕地資源,我們必須從實際出發,對癥下藥,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通過正確引導、嚴格執法、完善政策等措施,建立耕地所有者、使用者自覺保護與合理利用耕地的機制,徹底扭轉我國耕地保護不力的局面。
(1)全面提高各方面保護耕地的積極性
對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改進考核辦法,建立健全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干部考核評價激勵機制,減少經濟發展指標考核的壓力。結合衛片土地執法檢查工作,逐級簽訂責任書,對保護耕地不力的實行一票否決,不予升遷或實行問責。進一步明確公益性基礎設施用地標準,強化集體土地產權管理,明確界定征地范圍,遏制地方政府隨意征地行為。
對用地單位:嚴格用地審批管理,控制供地總量,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區別不同土地質量,根據土地分等定級成果,采取不同的價格和政策約束,實行優地高價、劣地低價,并拉大價差,限制對耕地的占用。進一步提高用地取得、使用和保有成本,加大招拍掛力度,明確閑置低效用地收費標準,并明確閑置低效用地可以強制收回或收購,增強可操作性。鼓勵挖潛盤活存量土地特別是村莊用地,提高單位面積投資強度和產出效益。
對農民:主要是讓農民保護耕地和種植農作物有利可圖,使農民享受到保護耕地帶來的經濟效益,增加保護耕地的積極性。當前最有效的措施是建立耕地保護專項資金,將耕地全部分解到農戶,并建立耕地數量、質量檔案,明確保護責任,對耕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的,每年給予一定的獎勵,否則予以罰款。征地補償可嘗試不直接給農民現金,而是以高價收購糧食作物、土地開發整理或發放良種、化肥、農機等實物的方式實現。要將三十年不變的承包政策落實到位,提高農民向土地投入的積極性,培肥地力,提高產出效益。
(2)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一要嚴格落實規劃。要更加科學地組織規劃修編,合理布局用地,嘗試2-3年滾動修編,提高規劃的現勢性和準確性,更加利于執行。對于修編后的規劃,要嚴格執行,維護規劃的權威性。
二要加大執法監察力度。進一步探索完善違法占地的發現、制止、查處機制,加強違法占地的預警預防等事前監督,強化動態巡查,建立暢通的輿論監督和群眾參與監督機制,充分發揮國土資源協管員的作用將違法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和部門聯動機制,嚴肅懲處土地違法違規行為,提高震懾力。新修訂土地管理法時賦予國土資源部門強制拆除權,簡化辦案程序。要強化宣傳,繼續深入開展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教育培訓,提高全民保護耕地、依法合理用地的意識,降低違法占地發案率。
三要完善節約集約用地激勵機制。細化閑置低效用地收回、收購、征收閑置費等的操作辦法,加大土地挖潛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完善節約集約用地管理制度,對項目竣工驗收組織單位、驗收范圍、標準、程序、驗收結果使用等進行明確,形成合力,保障實施。盡快出臺節約集約用地考核辦法,將考核結果作為一項硬指標列入地方黨委、政府的責任目標,建立起獎優懲劣的長效機制。
(3)加大土地開發整理力度
要通過扎實開展土地開發整理和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建設,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良土壤結構,提高土地肥力,改善生態環境,提高糧食單產水平,促進耕地可持續利用。嚴格落實補充耕地級差折抵政策,保證耕地數量和質量都達到占補平衡。要進一步加大土地開發整理后期管護力度,將新增耕地、水利配套、道路、林網等工程承包到戶,并建立管護資金,確保開發整理的土地發揮長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