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年06月08日 分類:推薦論文 次數:
摘要: 人防地下室是為戰時服務,具有預定戰時防空功能的特殊地下建筑,與普通地下建筑相比較,其使用對象、條件、要求均有明顯差別,從而在設計原則、設計標準和處理方法上,均與普通地下建筑不同。本文對人防地下室在設計和施工中經常出現的影響以及設計原則等進行了詳細的討論,并給出了解決辦法!
關鍵詞:人防地下室,設計,施工
1設計中的常見問題
1.1人防地下室外墻配筋。人防地下室外墻為一側與室外巖土接觸,直接承受土中壓縮波作用,另一側為防空地下室內部的墻體。頂板與外墻之間二者剛度接近時,外墻上部可近似按固定端與鉸支之間的支座情況考慮;底板剛度遠大于外墻時,外墻下部支座可視作固定端,各構件之間支座條件應相互協調一致,需注意配筋及構造應與實際受力狀況相符。
當地下室內部橫隔墻較多或上層建筑的柱子沿外墻向下直通到基礎底板,外墻可按支承在內部橫墻(柱子)與樓板上的雙向(單向)板計算;當地下室內部橫隔墻較少或無橫隔墻時可考慮上下兩端支承,按下端嵌固在基礎底板、上端簡支或嵌固在頂板的單向板計算。即地下室外墻按受彎構件計算,這與外墻所受平面外水平荷載(爆炸等效靜荷載、土壓力、水壓力等)的作用特點是一致的。這樣計算得到的配筋是受力主筋,即豎向分布筋。對于單向板或雙向板而言,受力主筋應布置于墻板外側,而非受力的水平分布筋布置于墻板內側。這與一般剪力墻分布筋的排列方式不同。但很多設計中外墻鋼筋按一般剪力墻的排列方式布置,這將造成墻體的有效厚度減小。
人防工程中的臨空墻和防護單元隔墻鋼筋也應同外墻布置,如果兼作剪力墻時,仍需滿足平時荷載工況作用下的承載力和穩定性要求。
1.2防護墻體的厚度局部削弱。人防地下室與非人防地下室之間的防護密閉隔墻(臨空墻)由于設備(消防栓、配電箱、接線盒等)暗裝,導致防護隔墻局部不滿足防護與密閉要求的厚度。強制性條文都對防護墻體的厚度作出了明確規定。這就要求結構專業設計人員對此問題予以重視,注意與設備專業之間的協調,與人防地下室相關的墻體上不宜設置暗裝的設備箱盒。若不可避免時,應與相關專業協調處理,以滿足防護密閉隔墻的強度和密閉要求。
1.3門框墻上擋墻加強梁的設置位置。當防護密閉門上擋墻較長時,往往需在擋墻下端設置加強梁,作為抵抗水平沖擊波荷載的加強構件。需注意的是,加強梁距上擋墻下邊緣應預留250~300mm高度,以便內側的密閉門或防護密閉門有足夠的水平開啟空間(圖1中的h3)。而且加強梁縱筋應錨入門框兩側的豎向加強暗柱(或柱)中,以形成明確的洞口加強傳力體系。
1.4防倒塌措施。城市地下空間結建式人防工程的開發,多是以經濟利益為主,常常忽略人防工程的出入口防倒塌問題,多數出入口設置在建筑物倒塌范圍之內,有的甚至沒有采取防倒塌和堵塞措施,也沒有進行戰時防倒塌和堵塞的轉換設計。這些對戰時人防工程出入口構成了安全隱患,需要設計時合理布局出入口。對于人防地下室抗力等級為5,6級的室外出入口,戰時需設置防倒塌棚架,而平時不便設置永久性防倒塌棚架,可按照國標圖集05SFG04《防空地下室室外出入口部鋼結構裝配式防倒塌棚架結構設計》選用臨戰快速組裝的鋼結構裝配式防倒塌棚架,在混凝土結構施工時預留埋件即可。
當然這也需要有關政府職能部門加強管理、監督,解決這些由于開發商為追求經濟效益而帶來的問題,保證人防工程質量,提高其整體防護能力。其他問題如出入口防護密閉門、消波活門等位置設置不合理,有條件設置為單向式卻設置成直通式;防毒通道、密閉通道附近的積水無法排除;設備管線直接接入人防地下室,缺少密閉措施等。這些問題都需設計時給予重視。
2 設計原則
人防設計與抗震結構設計的設計原則一樣:
2.1 結構應盡可能有足夠的延性,避免脆性破壞,鋼筋砼結構構件均應采取“強柱弱梁”“強剪弱彎”的設計原則。
2.2 各結構構件抗力相協調的原則,避免出現薄弱部位。防空地下室的結構,應充分考慮各部位作用荷載值不同,破壞形態不同以及安全儲備不同等因素,保證在規定的動荷載作用下,結構各部位(如出入口和主體結構)都能正常地工作,防止由于存在個別薄弱環節致使整個結構抗力明顯降低。如果某個部位失效,將導致整個人防區失效。同樣抗震設計也十分強調避免出現薄弱環節(如薄弱層,軟弱層等),因為大震時薄弱層或軟弱層出失效將導致建筑物倒塌,產生嚴重后果。
3施工中的常見問題
3.1梅花形拉結筋的布設。人防地下室的維護結構戰時受沖擊荷載較大,需要設置梅花形拉結筋以利于抗剪,同時方便施工。雙面配筋的鋼筋混凝土板、墻體應設置梅花形排列的拉結鋼筋,拉結鋼筋長度應能拉住最外層受力鋼筋。施工人員由于缺乏人防工程專業規范要求的知識,將人防工程按照普通地下室進行施工操作,漏設人防底板、頂板的拉結筋。但是,當人防工程底板內力由平時荷載控制時,可不設置梅花形拉結筋,這點需要設計人員注明。
為避免此問題的發生,設計人員需在圖紙交底時強調相關注意事項,監理單位也應重視施工前和施工中的監理。
3.2墻體施工縫止水鋼板處拉結筋、箍筋的布置。根據現行國家標準《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50108-2008)的規定,地下室外墻、水池側墻、扶壁柱(框架柱)等有防水要求的墻體,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mm的位置留設水平施工縫,而此處的結構受力(彎矩、剪力)通常較大,地下室墻體的施工縫需按照構造設置止水鋼板,止水鋼板寬度范圍內的拉結筋、箍筋時常被施工人員割斷,破壞了結構的安全性。結構設計按照受力分析,選擇受力較小又便于施工的位置留設施工縫,必要時采取技術措施避免拉結筋、箍筋被截斷,如改用遇水膨脹止水條或用斜筋代替箍筋等等。
3.3墻體拆模后留有拉結模板的螺栓孔。施工單位為了增加模板工具的周轉使用次數,在地下室墻體(門框墻、臨空墻)中使用帶套管的對拉螺栓,拆模后留下連通孔,嚴重影響人防地下室的密閉性與防水性能。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應注明嚴禁使用帶套管的對拉螺栓,施工單位在人防地下室的所有墻體施工時應采用帶有止水環的對拉螺栓固定模板,拆模后將螺栓切割斷,再補孔抹平。
3.4平時出入口的封堵不符合規范與構造要求。有的施工單位為了預埋件與墻體抹灰面平整,而將平時出入口的封堵預埋邊框凸出墻面,影響戰時的封堵效果;有的垂直封堵地溝長度僅與出入口寬度相同,不滿足封堵的構造要求。將預埋件的制作時的偏差控制在規范允許范圍之內,安裝時控制垂直度在允許范圍之內,出入口周圍200mm范圍內墻體不抹灰,僅涂刷防霉涂料;垂直封堵的地溝長度至少每側比洞口寬200mm,便于封堵構件安裝。
3.5人防口部施工問題。口部是人防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易受打擊的部位,它的好壞直接影響工程是否能達到防護要求。口部防護的重點是防護密閉門及其配套的防護密閉門門框墻;防爆波活門及其配套的活門門框墻;門框墻的預埋件、通風、給排水、電氣等設備所需的預埋管等。在人防工程口部施工中還存在一些問題,門框墻預埋件不到位;上擋墻施工方向性錯誤;下門檻及門框墻不與主體一次澆筑混凝土到位;活門門框墻的上擋墻與下門檻及左右活門門框墻大部分漏做;設備工種的預埋管遺漏。這些問題有的造成人防工程結構構件強度削弱,安全度降低;有的造成人防工程密閉性能差、防毒功能降低,使人防工程的防護達不到相應的抗力要求,給人防工程的防護帶來極大的隱患。必須進行加固改造,否則就會使人防工程失效。
4 結束語
人防工程建設已成為城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充分發揮人防工程的平戰結合功能,需要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面通力合作,才能消除上述例舉的工程問題,使人防地下室的建設質量符合國家工程建設規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