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年08月29日 分類:推薦論文 次數:
摘要:環境保護是我國的基本國策,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和維護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的重大舉措。但是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收取卻遇到了這樣那樣的問題,為此,本論文對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收取狀況做了一定的分析,并得到一些啟示。
關鍵詞:城市生活垃圾 處理費 垃圾處理
Abstrac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s China's basic national policy is to comprehensively implement the scientific concept of development, and promote coordinated economic and socia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maintenance of the major initiatives of the people's environmental rights. But municipal solid waste disposal fees charged encounter faces some problems, for this, this paper analysis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disposal fee charged situation and get some inspiration.
Key words: municipal solid waste; handling charges; waste disposal
中圖分類號:R124.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征收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以下簡稱“垃圾處理費”),是國際通行規則,發達國家紛紛將垃圾處理費收費制度法制化、規范化,取得了良好的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我們只有一個地球,理所當然應承擔保護一方環境的責任;根據垃圾處理費征收的相關基本政策,以科學合理的征收辦法和方式,提高征收率,增加垃圾處理資金,是貫徹國家有關政策、法律精神的具體體現。
一、現行垃圾收費的問題
1.1垃圾處理收費標準普遍偏低,不足以補償垃圾處理成本
長期以來,城市生活垃圾一直被視為公益事業,經費主要來源于地方財政,我國自2002年開始提出實行城市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的基本政策以來,該項工作在許多城市相繼展開,對于加快我國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推進垃圾處理企業產業化、市場化運營,促進環境治理與經濟增長協調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由于其特殊性,使得目前我國垃圾處理費的征收率依舊很低,收費效果不盡人意,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部門或個人只繳納少量的有償服務費,其余的生活垃圾處理的有關費用還是靠政府來承擔,由于工作經費的短缺不足,我國的垃圾處理和發達國家相比,缺少相應的的設施建設、運行和維護資金,項目投資渠道單一,整體水平偏低,其中以東莞市為例,2008年全市收取垃圾處理費2.1億元,而同年全市用于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及處理的費用約5.06億元,收支缺口達2.96億元。垃圾處理資金的不足,已經影響到垃圾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及環境治理工作的全面推進。由此可見我國如不盡快解決城市垃圾處理費的收取問題,將制約我國城市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盡管近幾年來一些城市對垃圾處理費征收標準略有調高,但還是不能從根本上彌補財政、填補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成本與所需資金的缺口,因此推行和完善收費制度,探索更為適宜的征收方式,提高征收率,增加垃圾處理資金,實現設施建設和運行的良性行環,有利于從源頭減少污染排放,使人人確立“環境消費”意識,對環境保護履行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1.2垃圾處理費現行征收方式導致征收率低 、收費成本高、 收費資金不能落實
目前我國在已實施收費制度的城市中,大多數城市對垃圾處理費采取“上門收取”和 “委托代收”的方式, “上門收取” 一般由環衛部門工作人員直接上門收取,“委托代收”是由下屬的各居委會、村委會或物業公司派人上門收取,由于以上兩種方式都是要“上門收取”,受收費人數、收費時間、繳費對象的收入及認知程度等因素的影響,因此,征收難度大,征收率低(通常在30%-50%)、周期較長、且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無形地增加了收費成本,如惠州市收費人員占環衛人員總編制的5.16%,2004年收費人員的工資就站到收取總金額的21.05%(通常在20%以上),再加上垃圾收費相關的其他人員,成本就更高,委托居委會或物業公司代收,幫主管部門解決了一定的困難,但容易造成資金流失,這部分資金沒有被充分的應用到環衛設施的購置和服務的改善。
1.3垃圾處理費現行收費標準未能充分體現“誰污染誰付費”原則
目前,大多數城市垃圾處理費的收費計費方法最常用的有定額收費與計量收費,定額收費一般是指每單位用戶每月繳納固定的垃圾處理費,也有按人口數、房間數、住房平米數為單位繳納的,但目前我國定額收取垃圾處理費的城市都是以戶為單位的,收費標準因不同地區的消費水平而稍有區別,計量收費是指以每單位用戶產生的垃圾量為基礎,根據垃圾處理的單位成本來計算出每戶每人應該繳納的垃圾處理費用。實踐證明,兩種方法相比,計量收費由于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設備,成本較高,且實際操作不方便,目前使用較少,定額收費操作不但簡便,大多數家庭也接受,絕大部分城市采用這種收費方法,但這種收費方法存在付費不公平,不能充分體現“誰污染誰付費”原則,且對垃圾減量化的效果非常小。比如,以戶籍居民和暫住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量相當的情況為例,若垃圾處理費征收標準戶籍居民為每戶每月13元,按城市戶均人口3.45人折算即為每人每月3.77元,而暫住人員為每人每月1元,前者比后者高2.77元,費負不公平。又如,對企業按產生垃圾量計收的收費標準為每桶9元,按每噸9.52桶的標準折算即為85.68元/噸,所收費用僅能補償垃圾處理成本的53.93%。為體現“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很有必要重新探索更為科學的收費標準。
二、對現有垃圾處理問題的幾點啟示
2.1加強宣傳引導,提高公眾的環保意識
加強生活垃圾處理的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正確傳播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的相關知識,全面客觀地報道垃圾處理收費的用途、收費的制度及收費的標準等相關信息。宣傳普及有關生活垃圾收集、轉運和處理的知識,將其納入中小學課程內容。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主題宣傳活動,倡導綠色健康生活方式,引導全民樹立“垃圾處理、人人有責”的觀念,形成有利于促進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與運營健康發展的輿論氛圍。完善公眾參與和政府決策機制,加強公眾監督,健全居民訴求表達機制。使民眾真正認識到實施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的目標和意義、提高公民的繳費積極性與自覺性。
2.2,引進收費新模式,完善收費方式與標準
為方便居民繳納費用、提高收取率、降低征收成本,有些城市已嘗試借助電、煤氣、自來水、污水等系統來收取垃圾處理費,通過實踐證明,由供水公司“隨水費附帶征收”的方式充分借助公用事業收費平臺,相較于其他收費方式來說是一條環節少、阻力小、成本低、效益高、操作性強的科學收費新路,以廣東中山市為例,采取與水費聯合收取,征收率為96%,征收情況很好,對于比較特殊的情況,仍必由環衛部門委托單獨征收,因此,目前較合理的收費方式是“隨水費征收為主、單獨征收為輔”的收費模式。為能讓“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得以更好的體現,部分城市在近幾年又通過用電量、用水量及住房面積與垃圾產生量的關系的研究嘗試,借助國外已有的經驗,創新出一種新的垃圾收費標準:水消費系數法,這種收費標準是按用水量間接計量,是綜合了各種收費標準的優勢相對更為合理的收費標準,它能與用“隨水費征收”方式相結合配套執行,是附帶征收方式與間接計量征收標準的集成與優化,不但解決了現行收費偏低、收取難度大等問題,同時較大程度上體現了公平原則,還能夠鼓勵居民節約用水,但鑒于這種收費標準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足,對于比較特殊的情況,也同時采用讓原有的兩種收費標準為輔的收費方法。
2.3加強政策支持,完善收費制度管理法律法規
中國目前有關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的法律法規出臺比較少而且不夠完善,雖然作為專門法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對居民未按規定繳納垃圾處理費用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作出了規定,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衛)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三倍以下不超過1000元的罰款,但在實踐中,由于對拒交處理費的個體缺乏相應的制約措施及配套的法規,導致收費工作很被動,因此,要制定和完善垃圾收費管理的法律法規,使有關部門能夠依法實施,依法管理,為收費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其次,落實政府責任,充分發揮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主動作用,加大各級公共財政投入,建立穩定的資金來源渠道,增加資金投入規模。完善價格機制,積極引進新的收費模式,降低收費成本、提高收繳率。綜合考慮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適度提高生活垃圾處理費標準。落實和完善城鎮生活垃圾處理稅收優惠政策,制定城鎮生活垃圾收集和減量激勵政策,建立利益導向機制,鼓勵對生活垃圾實行就地、就近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2.4強化監督管理,建立收費制度信息公開
嚴格生活垃圾處理市場準入管理,建立和完善市場退出機制,鼓勵和引導專業化企業規范建設和誠信運營。進一步規范生活垃圾處理特許經營權招標投標管理。加強對已建成運營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運營狀況和處理效果的監管。建立生活垃圾處理節能減排量化指標,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探索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實施監管,提高科學監管水平。完善全國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監控系統,定期開展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排放物監測,建立并完善收費制度信息的公開網站提供平臺及時公布收費依據和政策,讓公眾監督收費制度的實施,向社會公布垃圾處理費的征收和使用情況,接受民眾的監督及采納民眾的建議,讓公眾參與到收費方式與標準的交流,激發公眾的參與積極性,使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得到更好的實施。
三、結束語
城市生活垃圾收費是一項重要的環境經濟政策,今后很長一段時間內以補償垃圾處理費用為主,兼顧源頭減量的階段性目標不會改變。要在實施過程中收到良好的效果,確保政策目標的實現,較好地解決垃圾處理費收繳過程中的各種矛盾,借助供水系統一并收取垃圾處理費是垃圾收費領域一次積極的嘗試,對于生活垃圾收費制度的完善和規范很有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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