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年06月08日 分類:推薦論文 次數:
這篇期貨論文發表了基于監管角度探析我國期貨公司監管措施及思考,面對期貨市場的各種風險,期貨公司的監管就很重要了,期貨的監管制度是通過采取對運行行為的規范和約束來實現監管的職責,論文首先分析了我國期貨市場發的發展現狀,并對期貨市場的風險進行了分類探討。
關鍵詞:期貨論文發表,期貨公司監管措施
當前,由于期貨市場的不穩定和風險因素的存在,導致期貨公司作為中介會遇到多種意想不到的風險,加強對于我國期貨公司的監管就顯得尤為必要,期貨公司是期貨交易所和客戶之間聯系的紐帶,對期貨公司的監管要到位,進行科學化的規范期貨管理,對于期貨公司的監管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理論概述
(一)期貨公司
期貨公司指的是按照國家公司法規定開展期貨經營業務的金融機構。期貨公司經營的業務包括:期貨經紀及其居間業務、期貨自營買賣業務、期貨投資咨詢業務、期貨基金經理業務和其它法律允許范圍內的期貨行為。當前,我國期貨市場范圍不大,只有法人才有資格成立期貨公司,自然人不能通過注冊成為期貨經紀商。在期貨公司里面,從事期貨業務的主要有:期貨貸款投資咨詢機構、期貨投資服務機構和期貨經紀商等。
(二)期貨經紀公司
期貨經紀公司指的是在法律允許范圍內,接受客戶的委托,然后依照客戶的要求,通過公司自己的名義進行的為客戶進行期貨交易行為,從而賺取中間的交易手續費的中介組織。對于該交易結果如何,都有客戶承擔。期貨經紀公司的行為特征包括:(1)用自己的名義進行期貨交易;(2)接受客戶的委托:(3)進行期貨經紀服務行業。期貨經紀公司在期貨市場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在期貨交易市場中,期貨經紀公司可以推動期貨市場的迅速發展,成為聯系期貨投資者和期貨市場發展的橋梁。后來,《期貨交易管理條例》頒布后,以法律的名義取消了“期貨經紀公司”的定義,用“期貨公司”取代之,中國證監會也取消了“期貨經紀公司”的行政許可。而是頒發“期貨公司”的許可證。
(三)監管制度
監管制度指的是負有監管責任的監管主體采用各種監管手段對于監管對象采用的有意識的、主觀的干預和控制,目的是為了實現監管目標。監管制度的四個構成要素包括:主體、對象、手段、目標。監管制度體現的是一系列法律制度對于所從事的生產和服務行業的行為約束的法律細化,通過對于期貨公司的運行行為的規范和約束,進而檢查期貨公司的期貨行為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從而實現其監管職責。
二、我國期貨市場發展現狀分析
伴隨著我國進出口貿易的大量進行,我國經濟的對外依賴程度顯著提高,也促進了期貨市場的發展,推動其成為現代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期貨市場是講求信用度的、經濟高速發展的產物,期貨市場的發展對于現代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起到重要的作用。當前,伴隨著經濟全球化和市場金融自由化的快速發展,容易引發期貨市場風險的因素也越來越多,對于期貨市場的科學規范運行,加強風險監管也顯得愈發重要。加強對于期貨市場的監管對于我國現代市場經濟運行是尤為重要的。期貨市場的監管現狀,總體來看,對于期貨市場的交易者和管理者,監管力度不夠,對于監管期貨市場的風險意識估計不足。只有深刻研究和充分認識到期貨市場的風險,才能夠采取相應的措施加強對于期貨市場的風險監管和規范期貨市場的正常期貨行為,也才能夠真正的發揮期貨市場的作用及其功能。
三、期貨市場風險分類
(一)市場性風險
期貨市場的市場性風險主要包括:(1)利率風險引發的變化。期貨市場的利率風險主要指的是由于利率出現的變化,引發的期貨市場投資風險。期貨市場的利率風險主要通過以下變化引發:利率變動引發的期貨市場及其現貨市場價格的變化、因為利率的變化引發的投資成本的變化等。
(2)通貨膨脹或通貨緊縮風險。在期貨市場出現的因為通貨膨脹引發的市場風險,主要指的是:在物價總水平變化引發市場收益潛在風險,或者由于物價總水平的持續走低引發消費的疲軟引發的期貨市場風險,主要表現為期貨市場的價格走低,交易量下降等。(3)動性風險。期貨市場的動性風險主要指的是期貨市場運行過程中,因為金融資產和負債的變化引發的風險。這種風險引發主要由市場流動或者資本流動導致。主要表現為:對于特定的市場或者商品,出現期貨價格不理想或者難以結清;投資市場疲軟,保證金不足,難以有效履行義務。
(4)政治風險。期貨市場的政治風險主要分為:國際和國內兩個方面,表現為:因為政局動蕩或者政策變化,引發期貨市場變化急劇,嚴重時出現期貨交易停盤。(5)心理風險指的是期貨交易行為中,投資者由于心理承受力不同,引發的潛在風險。(6)人才風險。人才風險指的是在期貨交易行為中,由于集體或個人的調動引發的期貨交易中斷等風險。
(7)法律風險。這種期貨市場交易的風險出現是源于交易合約內容不合法,引發期貨交易的不穩定。在得不到國家或者政府的支持和認可的前提下,期貨市場的交易行為就難以符合國家對于期貨行業的管理和法規要求,這就容易導致風險的出現,就稱之為法律風險。(8)道德風險。在期貨公司的期貨市場交易行為,由于事前或者事后的信息不對稱,都容易引發出現期貨交易的道德標準問題,這對于不知道內情的客戶來說,選擇什么樣的經紀人或者什么樣的經紀公司,都是要看期貨公司的安排,就是要看道德標準的選擇,這就是常說的期貨市場的道德風險。(9)品種風險。在期貨市場交易的過程中,由于沒有分析出因為品種差異而引發的期貨市場風險,該風險往往出現在合約設計的時候。
(二)非市場性風險
期貨市場的非市場性風險主要包括:
(1)價格風險。期貨市場的價格風險,顧名思義指的就是因為期貨價格波動引發的期貨交易損失。期貨價格風險非常普遍,是最常見的風險,在期貨交易過程中,該風險存在于期貨交易的每一種期貨產品中。期貨市場的每一次期貨交易行為,都要按照期貨產品的價格變化預測為前提進行的,當期貨交易過程中,出現實際價格變化幅度或者變化方向背離于預測的期貨產品價格時,就會造成形影的期貨損失。當期貨市場上價格波動很大,期貨投資者通過套期保值進行對沖,從而避免了價格風險,這樣對于期貨投資者來說,價格風險就基本沒有。但是,當期貨投資者通過套利投機的想賺取期貨價格差進行收益時,如果期貨行情不利,就會出現虧蝕;當期貨價格波動嚴重,遠離預測價格值,就會引發期貨投資血本無歸,這就是期貨價格風險。最為典型的期貨價格風險案例就是巴林銀行的巨額虧損案。 (2)管理風險。期貨交易的管理風險指的是在期貨市場交易過程中,出現的期貨風險,期貨管理風險包括:①事務風險指的是期貨從業人員在期貨交易事務處理過程中,由于處理不當、工作失誤或者程序操作不當等引發投資收益或者信譽受損的風險;②內部風險,顧名思義,內部風險指的是因為期貨公司內部人員的違規違法活動引發的期貨交易風險;③凝聚力風險,這里的凝聚力當然指的是期貨公司員工的凝聚力,該風險的出現是因為期貨公司內部人心渙散或者員工的非正常流動造成期貨管理風險;④技術風險,該風險的出現是因為電腦或者通信系統故障而引發的管理風險。
(3)信用風險。該風險指的是因為簽訂期貨合約的雙方因為違約而引發的期貨風險。該風險的出現基于兩個條件:一是期貨交易雙方出現因為違約引發的財務危機;二是在期貨合約規定的期限內,違約方的期貨合約價值是負值,非違約方的合約價值是正值,當前合約還是處于盈利狀態,此時,由于違約方不履行合約就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就造成期貨交易存在信用風險。
(4)結算風險。在期貨交易過程中,因為越來越多的期貨交易者不履行合約,導致期貨經紀商出現資不抵債,導致期貨合約規定的清算部分難以進行,就會出現期貨結算問題,引發結算風險。由于期貨結算風險的加劇,也會引發期貨交易的無法順利進行,導致期貨交易所的關門歇業。
四、當前我國期貨公司監管中存在問題分析
(一)上市期貨品種在科學性及其規范性存在不足
按照期貨市場對于商品品種的選擇理論的規定,上市的期貨品種要具有以下條件:商品可以儲存,能方便運輸,可實物交割;商品要具有相同品質,能夠按照合約規定進行圍繞標準化市場價格波動,存在市場價格風險;有大量的市場投資者,以發達的現貨市場為基礎?傮w來看,我國當前的上市期貨品種過少,大多數上市期貨品種現貨流量不足,實物交割難以真正實現,期貨市場和現貨市場無法真正銜接。總體上,上市期貨品種的管理方面存在科學性和規范性不足的問題。
(二)期貨市場對于過度投機行為監管不力
當前,由于我國期貨市場監管機制的不健全,導致一些投機倒把行為的無孔不入,無形中增加了我國期貨市場的風險性及其投機特點。在我國一些期貨經紀公司中辦理機構的監管制度通過國際期貨市場相比較,存在的投機者較多,容易致使期貨市場的瘋狂炒作或者惡性競爭激烈,嚴重阻礙我國期貨市場的常態發展。在期貨風險來臨時,大量投機者的出現,容易加劇交易風險,尤其增加價格風險。
(三)期貨市場套期保值主體的作用發揮受限
在我國當前的期貨市場上,由于市場主體及其市場環境的不同,導致套期保值主體的缺失。從農產品生產者的主體地位來看,由于大多數的農產品經營是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經營管理的,生產規模不大并且較為分散,都導致農民無法利用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的業務活動,這樣導致期貨交易量相對減少,單獨的生產經營產量少難以用作一手期貨市場的保值交易活動。從加工者的市場主體行為來看,由于部分企業改制的不成功,還不能夠實現真正的自負盈虧、自擔風險,這部分市場主體就缺失了避免期貨交易的風險規避動力和壓力。從我國期貨市場發展環境來看,由于缺乏大品種的期貨產品,導致部分保值交易企業被拒之門外,無法真正融入到期貨市場;由于期貨市場的投機倒把嚴重,導致部分期貨價格非正常狀態,期貨市場和現貨市場的關聯度較差,也無法真正完成保值交易行為,結果導致保值者容易保持觀望態度。
五、加強對于我國期貨公司監管的發展策略
(一)加強我國期貨公司法制建設,逐步完善監管制度的法治化
當前,要加強對我國期貨公司的監管,就要抓緊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和其它附屬法規,對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管理業務、金融控股公司的關系發展、監管責任等都要有明確的規定,要推動金融控股公司在法律法規范圍內活動,推動《公司法》的修改和完善,取消公司專為投資行為的管理和限制,對于期貨公司及其相關企業的期貨投資行為要進行專門的規定;通過制定《反壟斷法》加強對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反壟斷管理,實現金融市場的自由競爭,維護客戶及其消費者在金融期貨交易中的合法權益。可以借鑒西方國家成功的期貨法規制度,進行反壟斷法的制定和修改;加強期貨管理的立法工作是實現我國期貨公司發展的前提,可以通過期貨立法,進一步明確期貨市場參與者的責任和權利義務關系,推動不法投機行為受到及時制裁,進而推動期貨交易者能夠更加科學規范的期貨交易行為,讓非法的投機交易行為受到制裁,進而推動期貨交易市場可以更加科學規范的運行。這樣,既可以節約交易成本,又可以提高交易的效率,推動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
(二)完善期貨公司內部控制,加強行業監管
當前,我國金融期貨市場的管理,基本上已經建立了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等分業監管的體制。央行、中國證監會都進行不定期的監管聯席會議,共同研究重點監管問題,協調監管政策及其分業監管問題的討論。盡管如此,但是對于我國期貨公司的監管依然不到位,季候我國應該建立以國務院金融監管總局為總指揮下的期貨監管系統,加強對于銀行業、證券市場、保險行業的功能性金融監管,對于混業時代的金融監管要做好及時到位的監管,尤其注重加強行業內部的監管,完善期貨公司內部控制。
(三)加強政府監管,穩定期貨市場規范發展
在加強政府對于金融期貨市場的金融監管的過程中,可以參考《巴塞爾協議》的指標體系制定量化準入指標,重視一些指標的變化,比如:資本流動性、資本總額、資本充足率等;對于金融機構只有達到符合要求的指標,才可以提出設立申請,否則就不予評定。另外,金融監管當局可以依據新申請設立金融控股公司是否有健全、科學的內部自控機制為重要依據進行評定。這樣就可以通過加強政府的監管,打擊投機行為,避免渾水摸魚現象的發生。當前,我國期貨市場正處于一個尷尬的境地,一方面令保值者觀望猶豫不決,另一方面期貨市場發的發展需要保值者的積極加入。這種不合理、不規范的期貨市場狀態,嚴重影響了期貨市場的功能發揮。我國政府可以通過加強政府的監管,穩定期貨市場的規范發展,政府可以一面要求投資者進行適度的套期保值,另一方面也可以進行加強期貨法規的規范管理,避免投機市場的擴大。
(四)繼續完善和發展金融控股公司的援助機制
當前,我國期貨市場初中的金融控股公司的援助機制,是為了進一步緩解金融監管當局的壓力,拓展金融控股公司對于其附屬銀行的監管,為銀行金融業務的開展提供附加資本。我國現行的銀行破產制度存在諸多缺陷,對于銀行破產后的存款者的清償承擔著依然是中國銀監會,而不是該銀行所屬的上級金融控股公司,這樣就容易造成金融監管不力,機制運行不科學的現象發生。筆者認為,應該加強對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管理機制中應該培養金融監管機構擔負起對于其所屬銀行的支付危機處理責任,增強對于處于危機中的銀行的保護作用,也是有利于金融穩定的問題。
六、結論
總而言之,認真研讀我國金融市場監管體制的發展歷程,可以看出:我國金融期貨市場的監管體制是不同與西方社會的,總體上具有中國特色,本質上是傾向于新興的期貨市場的,也具有政府主導、行政干預性強、規范性要求嚴格的特點。對于金融期貨市場的監管與我國的政治體制密不可分。當前,我國政府已經意識到:對于期貨市場的金融監管規范與發展要并重,二者相互制約,共同發展,規范金融監管機制是發展期貨市場的前提,推動期貨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是金融監管的目的。在發展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我們有理由相信:在不斷加強金融監管的過程中,我國期貨市場一定可以科學處理好規范與發展的關系,期貨市場的健全和完善指日可待。伴隨我國期貨市場監管法律法規的不斷健全發展,我國期貨市場一定可以規范、科學穩定的運行。(作者單位:石河子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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