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年12月11日 分類:經濟論文 次數:
下面文章首先分析了環境統計工作的定位和內容,以及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排污許可證與排污稅制度、環境質量考核制度給環境統計工作帶來的改革契機。并且針對固定源、城鎮生活源與農業面源、移動源,提出了統計調查工作的設想。同時建議改變環境統計調查焦點,實現污染源統計空間格局“一張圖”,開拓環境統計分析品牌,推動環境統計方法研究;以政策管理需求為導向,完成環境統計工作體系的重構。
關鍵詞:環境統計,污染源管理,統計調查,統計分析,統計監督
環境統計是我國環境保護事業中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為環境規劃、污染治理和環境管理提供數據支撐[1]。然而,由于環境統計工作的基礎數據屬性,往往受重視的程度不夠,導致環境統計能力建設和人員投入不足[2]。同時,由于環境統計數據是環保部門唯一的法定統計數據,其數據本身容易受到環境政策的影響和考核要求的干擾[3]。如何改變環境統計數據難以滿足和支撐環境管理需要的現狀,如何應對以環境質量為核心的環境保護要求,成為新形勢下環境統計工作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1環境統計工作的定位和內容
1.1環境統計工作定位
根據《環境統計管理辦法》,環境統計工作定位應當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環境保護工作內容的統計描述,服務于環境管理政策制定,為環境管理、環境保護研究提供基礎信息。然而,在當前的制度體系下,統計數據難核證、環境統計核算的年度總量趨向限制了其對環境管理和政策評估應有的支撐作用[4],環境統計數據價值較低,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得不到重視,沒有明晰的工作定位與數據質量目標導致環境統計制度體系進一步僵化。
環境統計工作的產出即環境統計數據及相關成果,為滿足工作定位要求,必須提出明確的數據質量目標,包括:識別當前和未來的環境管理問題及政策需要;評估政策行動的沖突和需求;定義政策目標和標準,評估和比較政策選擇;監測政策進程、執行和效果;為公眾和政策利益相關方提供信息;為環境模型和學術研究提供參數輸入[5]。環境管理與環境政策的對象是污染源,環境統計工作的服務對象是環境政策。由此可見,環境統計工作的目標就是為污染源管理政策服務。
1.2環境統計工作內容
環境統計制度雖然已經形成了明確的統計調查對象、嚴格的指標體系與分類標準及頻次要求,但仍存在著重點調查對象固化、依賴產排核算、僅關注年度數據、總量考核思維牽制、單一報告等問題,其根本原因在于工作內容沒有基于數據應用細分。根據已有文獻和教科書的分類,以及環境統計工作定位,從滿足數據質量目標出發,將環境統計工作內容細分為統計調查、統計分析和統計監督3個方面。
統計調查指按照規定的調查對象、指標體系、分類標準和調查方法,有組織地收集反映總體單位特征的原始資料的過程[1];統計分析是對統計調查數據的整理與加工,以滿足環境管理及政策制定的需要;統計監督是對環境保護政策的評估與反饋。目前的環境統計工作以調查為主,分析和監督開展較少,尚未形成健康運轉的系統鏈條。針對未來的環境統計工作,統計調查在滿足基本環境統計沿革的基礎上,需要在調查方法和數據質量方面進一步改進[6],并根據新的環境問題和業務管理需求開展創新。統計分析是連接環境管理現狀與環境管理決策的紐帶,其實質就是管理決策支持與政策評估[7]。
未來需要加強主導合作,深度挖掘環境統計數據。此外,信息公開與科研合作也能改善統計制度,提高數據質量。統計監督在未來應關注兩點,一是對環境統計工作自身的質量管理,增加質控手段,減少人為偶然誤差,識別系統誤差,改進數據質量;二是對環境統計制度的分析研究,為統計制度完善和統計數據分析提供改進方案和分析方法。
1.3環境統計數據質量
環境統計數據質量直接關乎環境管理政策的選擇和成效,不論是命令控制型政策還是經濟激勵型政策,其對社會經濟的影響都是巨大的。根據美國的環境數據質量管理經驗[8],數據質量目標就是充分回應管理需求。目前依靠環境統計報表制度及逐級審核的管理措施,雖然在技術上能夠減少錯誤的發生率,但是結構、系統化的統計數據質量問題仍然難以得到解決。在未來的環境統計工作中需要重點關注以下三點。
(1)數據來源。
環境統計數據的關鍵是統計調查報表的設計與填報,以及統計核算模型方法的研究,數據質量源自地方官員、排污單位及統計機構利益的權衡[9],而核算模型方法的數據質量源于管理水平、環保技術進步狀況、科研能力等多方面。因此,應在統計沿革的基礎上,加強對環境統計人員的培訓和指標調查解讀,簡化與科學設計方案;逐步依靠對排污單位的法定要求進行臺賬管理;通過指標設計,明確各層級環境統計數據的需要,調動數據使用者的積極性;對模型測算方法定期評估與修正,保證資金支持,逐步提升數據質量。
(2)統計誤差到經濟成本。
根據Briggs[5]對OECD國家環境統計數據的評估,其基準年的污染物排放量逐年升高,且不同指標的統計誤差推測在20%以上,最高甚至達到100%~200%。目前,我國對環境統計數據質量的定量化評估文獻較少,而在經濟、金融統計數據質量領域,已經通過構建數據質量指標體系[10],利用計量經典模型[11]和統計核算方法[12]進行質控評估。因此,環境統計工作應當制定質量管理計劃,按照應用需求,定量化設置各項調查指標的數據質量目標,在合理調查成本的基礎上設計有針對性的調查方案[13]。
(3)數據層級與應用邊界。
開展環境統計工作,國家環境管理政策制定是動機,地方環境統計數據應用是基礎[14]。目前環境統計數據分為縣級、市級、省級和國家級4個層次,在數據的匯總和審核工作中常易忽視縣市級數據的應用,導致統計誤差和數據一致性問題突出。因此,應當對各層級數據的可靠性作分析,注重地方政府對環境統計數據的應用需求,合理界定統計指標與數據的使用邊界和尺度。
2環境統計工作改革的當前契機
2.1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
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一項主要工作目標就是建立健全重點污染源檔案、污染源信息數據庫和環境統計平臺,其對環境統計工作的支撐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3個方面。
一是建立全國污染源基本單位名錄庫。環境統計工作未來應以動態更新污染源名錄為重點,通過月度動態增減污染源單位,季度抽樣調查污染源活動水平,年度重點污染源統計調查、一般污染源抽樣核算等方式形成各級污染源統計數據。
二是增加了生活源鍋爐調查、市政入河排污口排查與監測、城鄉生活能源抽樣調查、農村居民生活用水抽樣調查、生活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調查、農業面源抽樣調查等內容和技術路線,彌補了目前環境統計工作在生活污染源與農業面源調查方面的空白。
三是根據當前環境質量突出問題,增加了揮發性有機物、氨、重金屬等項目,同時建立覆蓋國民經濟分類中相關行業污染物的產生與排放核算方法體系,以及核算方法更新機制,為未來的環境統計工作奠定基礎。此外,還將通過污染源普查,逐步完善全國環境統計工作管理機制,健全質量管理與核查技術體系,培養一批環境統計人才。
2.2排污許可證與排污稅制度
排污許可證守法信息數據庫是美國等發達國家環境統計數據的重要來源[15]。排污許可證制度的實施將從根本上改變固定源環境統計調查工作的現狀,推動環境統計工作的重點逐漸向統計分析和統計監督轉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于2016年底通過,并于2018年開始實施。雖然目前環境稅費的核算方法尚未公布,但是通過污染排放量核算的方式已經確定。配套環境稅法執行的核算細則的出臺,必然借助多年來環境統計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同時最終的核算方案和核算結果也將為環境統計工作提供基礎性資料。
2.3環境質量考核制度
目前我國的環境保護政策確定為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隨著新《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頒布,以及“大氣十條”“水十條”“土十條”和相應的環境質量考核方案的推出,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與流域水環境質量管理成為各級政府關注的焦點。環境統計數據既可以反映環境管理工作的狀況與水平,又可以為環境管理提供數據支持,其應用將更加廣泛,而提升數據質量,以滿足基礎環境管理單元對數據應用的需要將是未來環境統計工作的重點。
3統計調查工作的設想
3.1固定源
固定源調查對象包括工業固定源、市政點源、規模以上農業固定源等。固定源污染管理是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核心,環境統計應當圍繞環境管理的重點行業,統計調查也應區分重點行業、非重點行業,以及集中式治理設施、規模以上農業固定源。固定源調查的基本內容分為行業發展、技術水平、活動水平和排放控制4個方面。
技術水平主要調查生產工藝,包括原輔材料投入、生產工藝差異等;活動水平主要調查時間段內產品產量、生產運營時間等;排放控制主要調查排放控制工藝、污染物去除效率及最終污染物的產生量和排放量。目前環境統計采取將占排放總量85%以上的企業納入調查的方式,大量的“小、散、亂、污”企業未被納入,導致統計數據無法反映環境管理的真實狀況。建議變革統計調查方法,采取全面調查與抽樣調查相結合的方式[16]。
對于重點行業、集中式治理設施污染源,仍然采取全面調查的方式,根據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檔案,增減重點行業污染源名錄,填報環境統計報表。對于農業污染源與非重點行業工業源,規模以上企業全面調查,規模以下企業根據排放量與國民經濟分類,分層抽樣或簡單隨機抽樣調查,確定污染物產生量與排放量變化情況,樣本一旦選中就不再更改,并且逐年跟蹤調查。對于新增污染源,重點行業、規模以上企業全面調查,規模以下企業不作為樣本調查,當出現重大產業結構調整時基于污染源檔案重新選定樣本[17-18]。
隨著排污許可證與排污稅制度的不斷完善,未來環境統計工作將不再依賴于環境統計報表與企業調查,而將直接根據排污許可證守法情況、自行監測報告、排污納稅記錄等統計核算。
3.2城鎮生活源與農業面源
城鎮生活源與農業面源調查的關鍵在于基礎數據質量、活動水平調查與產排污測算的準確性。由于能源結構、經濟發展水平、地域生活消費習慣等不同,城鎮生活物質消費狀況差異很大,農村所屬類型[19]的產排污狀況也有很大差別。目前全國使用相同系數進行宏觀測算的方法易帶來較大誤差,只能在宏觀尺度應用。
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開展的抽樣調查中,包括市政入河排污口的城市生活廢水排放情況、城鄉能源使用情況、生活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和農業面源污染調查等4個重點統計領域。基于現有的抽樣方案和排查結果,跟蹤上述領域的統計數據,可以為大氣環境治理與水污染防治提供技術支撐。由于面源排放狀況很難開展實際監測與核證,只能通過研究,逐步提高共識性的統計數據質量。建議加強科研合作與交流,在政策研究的基礎上提升產排污測算系數的精準度,進一步細化抽樣調查和測算方案,深入分析面源環境政策,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
3.3移動源
移動源調查對象主要包括道路機動車與工程機械,移動源環境統計應當針對重點污染防治區域、重點城市進行重點調查。在國家層面可以就移動源產排污系數和參數提出方案,鼓勵地方環境保護機構開展抽樣調查。同時,還應加強道路機動車排放與路邊環境監測站點數據之間的關系、基于車流量與路況的道路排放量核算模型等方面的研究,為更加精細化的道路機動車調查與管理提供技術儲備。
4環境統計工作體系的重構
4.1改變環境統計調查焦點,實現污染源統計空間格局
“一張圖”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將全面覆蓋所有污染源,借助信息手段形成全國污染源“一張圖”。環境統計調查必須改變當前以年度排放量為最終產出的模式,固定源需要關注行業發展水平、生產工藝技術進步、產業活動和能源消耗水平、污染控制技術等,改變以報表為主的調查方式,利用排污許可證守法數據,結合污染源名錄庫建設,按照行業對產品、原料、工藝和污染控制技術分類抽樣調查,支撐污染源監管與綠色發展體系構建。
此外,環境統計還應覆蓋農業面源、市政管理、重點城市移動源、新型污染物、城鄉能源消費等方面,為深度治理大氣和水環境及土壤污染管控提供支持。通過對上述領域統計與核算方法體系的構建,以及不同時間尺度和空間尺度的統計調查,實現動態的污染源統計空間格局“一張圖”。
4.2開拓環境統計分析品牌,推動環境統計方法研究
全面、翔實的結構化數據中蘊含著巨大的管理價值,應當進行系統梳理與專題挖掘。建議與科研院所、高校、行業協會合作開展環境統計大數據分析,發布權威性的行業發展、政策評估等報告,充分利用環境統計數據資源,提升環境統計工作的影響力。同時,還應推動環境統計方法研究,完善調查方案,不斷更新污染物排放核算系數,逐步提高數據質量,保證環境統計數據的公信力和權威性。
4.3以政策管理需求為導向,服務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
環境統計調查焦點的變化,政策管理需求的拓展,都將引導環境統計管理機制發生變化。要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在環境保護方面,保護生態環境是基石,推動綠色發展是目標,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是最終要求。因此,環境統計工作不僅要關注污染治理和新型污染物,還要在能源消費、結構調整、生產技術水平和居民生活等方面與其他統計領域開展合作,服務于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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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類期刊推薦:《環境污染與防治》(月刊)創刊于1979年,由浙江省環境保護科學設計研究院主佃。獲獎情況:全國自然科學類核心期刊;2000年獲第一屆全國環境類期刊評比一等獎;1997-1998年度優秀期刊二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