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年04月13日 分類:電子論文 次數:
摘要:近年來,我國分散式風電的發展低于預期。即使國家能源局2018年下發文件釋放出強烈的鼓勵信號,分散的風電行業依然不溫不火。如今,該產業的發展正逐步由“三北地區、中東南地區平分”向“中東南地區風速”轉變。目前,在集中風電尚未開發建設的情況下,企業不會“扔西瓜撿芝麻”。而且,分散的風電也面臨著手續繁瑣、成本高、融資難等諸多挑戰。這意味著,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分散式風電的大規模發展仍難有大的起色。本文論述了我國分散式風電的發展現狀、特點及制約因素,以期提高分散式風電的經濟效益。
關鍵詞:分散式風電;經濟效益;分析
隨著我國風電工程建設的全面推進,甘肅、新疆、河北、吉林、內蒙古、江蘇等地逐步建成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但由于傳統風電項目以集中風電為主,主要風電基地距離我國中、東南地區負荷中心較遠,需要跨省送電,容量不足。因此,風力發電能力不足,“棄風”現象突出。
與集中式風電場不同,分布式風能系統具有占地面積小、可擴展性強的優點,使其部署在電力負荷附近,并實時消耗其產生的電能,使風能系統與區域負荷達到平衡,解決“棄風”問題。與此同時,分散風電投資規模小,建設周期短,投資者風險較低。分布風電并網對裝機容量、負荷水平和短路容量等方面的要求相對較低,從而降低了企業在其配電網建設中的改造成本。由于其良好的技術和經濟優勢,分布式風電正逐步受到國家的重視和鼓勵。
1分散式風電發展現狀
1.1分布式風電裝機比例不足1%
2019年,各地分布式風電審批出現“爆發式”增長。但截至當年年底,在我國2.1億千瓦風電總裝機容量中,分布式風電裝機容量占比不足1%,而分布式光伏發電占同期光伏發電總裝機容量的比重已超過30%。然而,許多業內人士對分布式風電非常樂觀。然而,許多業內人士對分布式風電非常樂觀。數據顯示,未來我國中、東南地區分布式風電技術發展規模接近10億千瓦,但目前發展比例僅為11%,發展潛力巨大。據上海電力風電集團有限公司產品經理常春陽介紹,“十三五”風電發展趨于南北線共同發展,新增規;疽恢隆
“十三五期間,三北地區依托特高壓配套工程和綜合能源基地工程,形成了風電的規模效益。但由于資源開發成本較高,一些分散在中部和東南部的風電項目尚未形成規模效應,非技術成本有待降低。“目前,分散風電是時候‘練內功’了,要通過技術創新降低分散發展的門檻。“遠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產品營銷經理黃小雙在2020北京國際風能大會分散風電發展分論壇上表示,經過今明兩年的搶裝,大家的注意力肯定會轉移。2022年以后,分散式風電將會迎來一個新藍海時期。
1.2規模化發展電面臨諸多挑戰
近年來,雖然分散式風電的發展速度明顯加快,但形成大規模風電仍需要時間。無論是與集中式風電還是分布式光伏項目相比,分散式風電項目都存在諸多不足。首先,繁瑣的手續直接制約了分散風電的發展。自2018年國家獎勵政策出臺以來,分散的風電項目并未形成真正的一站式服務。安裝兩臺或三臺風機的審批程序與風電集中開發的審批程序基本相同。其次,從成本角度看,項目每千瓦的技術成本和非技術成本相對較高。
目前分散風電難以實現規模效益,鐵塔、基礎設施建設、吊裝施工等諸多環節難以攤銷。此外,不同地區、不同地點、不同環境對風電機組的性能要求也不盡相同,但分布式風電產品解決方案與開發資源之間的耦合不足。第三,從融資和交易角度看,分散風電規模小、分散,直接導致項目融資渠道不暢。許多分散的風電項目不符合當前市場的主流需求,直接導致項目流動性差,資金退出渠道有限,電站資產的財務屬性大大弱化。
2制約因素分析
(1)一方面,分散式風電開發尚處于起步階段,各省配套政策尚未落實,審批流程不規范。另一方面,分布式風電的預審批流程與常規分布式風電基本相同,土地、環保等手續需要辦理,而且由于位置分散,涉及行政區域較多,按照目前的政策,只有同縣的前期手續才能打包,手續復雜,涉及利益相關者較多,開發成本增加。
(2)土地涉及利益相關者多,管理難度大:從常規風電開發建設的角度來看,土地征用是制約項目進度的重要因素。由于分散的風電選址面積分布廣,涉及土地所有者較多,利益關系復雜,一個村集體所有的土地面積內只安排少數單位,造成征地手續繁瑣,工期延長,管理成本增加。
(3)運維模式不成熟:由于分布式風電機組布局分散,不建升壓站和集控中心,不適合風電集中運維模式。發展方向是利用“云計算”、“大數據”等互聯網技術。風電機組采用遠程監控和就地變電所監控方式,對關鍵設備進行實時監控,智能預測和故障診斷,實現無人值守運行。
(4)當分布式風力發電機組靠近居民區時,存在許多不可控因素。一方面,分散式風電場距離居民小區較近,無法完全避免風機運行和噪聲對當地居民生活的影響,甚至影響當地生態景觀。其次,分散式風力發電機組靠近城市和農村地區。如果風電機組倒塌,特別是造成人員傷亡,影響面很廣,承擔公共責任的風險很大。三是分散式風電場一般是開放式的,沒有專人長期駐守管理,存在設備損壞的風險。
3分散式風電經濟效益探討
3.1突破體制機制障礙
首先,要通過實踐打破項目部審批的“攔路虎”。建議地方政府簡化審批手續,通過審批承諾制、一站式服務、縣包審批等方式,幫助企業降低前期開發工作成本;另一方面是重塑開發流程,因為傳統的集中式風電開發流程和管理模式不能有效適應分布式風電項目開發運營的現實,行業參與者需要加快發展進程和管理創新,以適應風電分散的新產業模式。其次,電力市場化交易為分散式風電的發展開辟了更廣闊的前景。“目前國家只允許在試點地區做,希望能有更多的政策支持電網的容納能力。”
3.2商業模式創新
創新是風能永恒的主題。中國分散風電產業目前正處于探索與發展階段,技術創新與商業模式創新是產業未來發展的基礎,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對于分散式風電,與需求側緊密結合,是符合風能資源稟賦的真正發展模式。"今后,分散風力發電前景廣闊。重點在于企業的行動和實踐!"培育和擴大分布式風電市場,首先要推進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和合作模式創新,以加速分布式風電的發展。”“商業模式創新的關鍵在于分享更多利益,引進更多利益相關者。
比如,可以與生態旅游、美麗鄉村、特色小鎮、風電扶貧等產業或群體等民生改善項目深度結合,并能與智慧城市有效融合,智慧園區、智慧社區為未來社區的建設、城市形態的形成提供清潔能源和安全保障支持。分布式風力發電參與方在合作模式創新中應積極適應風電發展由選擇風電設備向選擇合作伙伴的轉變,它還決定了開發者和整個供應商不再僅僅是一種風電設備貿易關系,而是一個長期的戰略合作伙伴。
3.3拓寬投融資渠道
資金是推動產業發展的活水、源泉。分散型風電發展作為未來風電市場的重要補充,方興未艾,但要實現大規模發展,還需要大量資金。為吸引資本,促進工業發展,除吸引國有大開發企業參與投資外,同時也積極探索土地入股,地方資本參股等多種投資主體,把更多的資金投入到風電場建設中來,逐步把資源開發商和地方政府的關系從被動轉向主動,促進分散開發,這樣才能調動現有資源開發商的積極性,給整個風電行業帶來“活水”。
電力論文投稿刊物:電力建設(月刊)創刊于1958年,由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公司主辦。本刊立足于我國的電力建設,包括國家宏觀政策、規范以及投資方向,規劃設計,工程管理,科研技術,產品優化等。
結束語
分散式風電在我國規;l展仍存在諸多問題,但是無論從資源條件、市場環境還是政策導向來看,發展分散式風電都是大勢所趨,有很大的發展潛力。要持續健康地發展分散風電,首先要突破體制障礙,通過簡化審批程序,明確并網規則,完善技術標準,為分散風電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并進行商業模式創新。與此同時,電力企業應增強戰略超前意識,因地制宜地調整經營策略,搶占優質資源,逐步擴大投資規模,積累發展投資和實施項目的經驗,以培育新的利潤增長點。
參考文獻:
[1]黃守軍,余波,張宗益.基于實物期權的分布式風電站投資策略研究[J].中國管理科學,2017(9):97-106.
[2]王劍,姚天亮,等.分布式風電場分組可調分散并網方案[J].電力建設,2019,33(05):17-19.
[3]秦向春;張體強;楊迎.風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要點淺析[J].能源與節能.2015(02)
作者:徐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