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年06月05日 分類:教材出版 次數:
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對版權重視起來,著作權法的相關知識也普及到了每個領域,尤其是網絡文學,很多人意識到版權的優勢,一些作者提問附名出書的方式,會不會存在版權問題呢?對于想要發行的作者來說,要搞清楚版權的問題很重要,但如果不是發行用的,就不存在版權的問題。一般這種書都是每個作者2本,出版商2本,出版社2本備案,總共也就印刷十幾本,不存在發行后的版權問題。
版權又稱作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是可以轉讓的,版權在手,可以享受版權帶來的利益與榮譽。而個人出書,版權是個人所有還是出版社所有,在出書合同中就應當約定好。通常有下面兩種情況需要出書人注意:
1、出書人自己處理好了書稿,只是單純的讓出版社給申請書號印刷成書,那么版權歸作者所有,個人出書后應當立馬申請版權,以確定版權人為自己。
2、出書人的書籍需要出版社進行整理加工改變,出版社對書稿進行了勞動性成果,出版社還負責了全套后續出版印刷事務,那這時作者需要跟出版社事先約定出版權是否給出版社還是自己留著,要在合同中約定好。如果沒有約定,這種情況的出書,最后出版權默認是屬于出版社的,如果后續書籍賣的好,出版社想加印,是可以不經過出書人的同意的,甚至分成可能也沒有出書人的事情了。
以下教材專著可附名:
《體育教學與思維創新》第2、3主編;
《經濟法與金融風險》第2、3主編;
《數據挖掘技術在高校中的應用》第2、3主編;
《群眾文化工作實務》第2、3主編;
推薦閱讀:自費出書的版權問題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個人法定權利被漸漸重視起來,版權問題是作者最關心的問題,出書人也應對版權重視起來。在現今很現實的社會,不論您的作品是否會不會成為暢銷書籍,在版權的問題上都要認真處理好,萬一哪天真的成為了暢銷書再來維權就麻煩了,而且您的作品也不要侵犯他人的權益,否則也會給自己帶來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