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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發核心期刊正規,罪責,刑責刑法理論
摘要 “責”是刑法上的一個重要概念,從“責”的意義出發,它應當可以被進一步劃分為罪責與刑責,但至今刑法理論上并沒有意識地作這種劃分,以致造成某些不必要地理論混亂。本文在對兩者進行辨析的基礎上,提出了應嚴格區分罪責與刑責的見解。
刑法上的責是說明行為人承擔刑法上不利后果及其程度的范疇。刑事責任的追究分為兩個階段,即定罪與量刑。這兩個階段都涉及到“責”,前一階段的責可稱為罪責,后一階段的責可稱為刑責。
一、罪責與刑責的含義
罪責是罪內之責,是在犯罪的過程中產生的,其內涵是刑法上的行為人對其違法行為應受到的否定評價及其程度。因為罪責帶有主觀性,我們可以將它看作伴隨客觀違法行為而生的主觀惡性。主觀惡性越深,責越大,客觀的違法行為遭到否定性評價的程度就越大。罪是罪責對違法行為的度量,其上限是因充足的罪責而對違法行為負全部責任,其下限是沒有罪責而對違法行為不負責任。罪就是違法行為與罪責的整合,罪包含且只包含違法行為與罪責兩個要素,因此缺乏罪責這個要素,或者缺乏對罪責概念的清晰界定,是不可能達到對罪的正確認識的。
刑責是罪外之責,它不是犯罪行為人在犯罪過程中產生的責,而是以罪的實存為基礎,表征著人身危險性因而說明犯罪行為人對其罪應承擔否定性評價的程度。一定的罪須承擔刑罰的量值主要由罪與刑責這兩個要素決定,必要時也受刑事政策的影響。無論如何,刑責對量刑起重要的作用。如果沒有刑責這個要素,刑罰裁量直接面對的就是罪,罪與刑基本上形成一一對應關系,刑罰裁量時的定罪與量刑兩個環節就被縮減為只有定罪一個環節,操作雖然簡單,卻抹煞了法官根據犯罪行為人人身危險性不同而進行個別化裁量的可能性。
二、罪責與刑責同異辯
既然將罪責與刑責都稱為責,兩者應有共同之處。筆者認為,它們的共同之處表現在以下方面:第一,兩個概念都帶有刑罰正當性考量。歷史上,罪責概念是為排除客觀歸罪而產生的。現實中,罪責概念的存在最大限度地縮小了客觀歸罪的余地,為刑罰的正當性奠定了基礎。而刑責也能彰顯刑罰的正當性,如果說罪責的存在使客觀歸罪銷聲匿跡,那么刑責就催生了刑罰個別化。刑罰個別化充分考慮行為人犯罪前后的表現,體現出刑罰的正當性;第二,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說明罪犯的再犯可能性及其程度。罪責的主要內容是故意與過失,一般而言,故意犯罪者的再犯可能性大于過失犯罪者,直接故意犯罪者的再犯可能性大于間接故意犯罪者,犯罪人罪過的大小客觀地與其再犯的可能性存在一定的聯系。而刑責作為犯罪人人身危險性的征表,更是直接與犯罪者的再犯可能性相聯系;第三,兩者都聯系著刑罰的輕重。在罪責中,當犯罪的客觀方面相同時,故意犯罪所受的刑罰大于過失犯罪所受的刑罰,極端情形下無罪過則無刑罰。而刑責最直觀的存在形式是加減刑罰的量刑情節,自首從輕處罰、累犯從重處罰,甚至犯罪人平時的一貫表現也是酌情從輕從重處罰的情節;第四,兩者都體現人文關懷精神。責,限制刑罰,罪責和刑責構成對刑罰的雙重限制。因為罪責的存在,所以罪量的大小一般小于至多等于作為罪的要素之一的違法行為的量的大小,同樣地,因為刑責的存在,一定的罪實際受刑罰的輕重往往輕于或至多等于它應受刑罰的輕重量度。
兩者雖有相通之處,但并不表明可以合一。它們各自包含的內容,可以清晰地標明它們之間的邊界。罪責的內容包括罪過即犯罪的故意與過失、違法性認識或認識的可能性、期待可能性等,刑責的內容包含犯罪前后的表現。非常明確,罪責與刑責的分界線是罪的過程本身,在罪的過程中產生的責是罪責,在罪前罪后產生的責是刑責。因為界線分明,兩者的內容不會發生交叉。
三、區分罪責與刑責的理論意義
罪責與刑責,一方面因兩者都是責,不可避免地有相通的地方,另一方面因它們分別依附于定罪與刑罰兩個不同的階段,故相互間界線明顯。不能因兩者的相通性而否定它們獨立存在的必要,它們獨立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各自的作用與功能不同,一個作用于定罪,一個作用于量刑,人們不會將罪過作為量刑時的考慮因素,就象不會將累犯與自首放在定罪中考慮一樣,兩種責應各得其所。正好,界限的分明為它們的獨立存在提供了可能。刑事古典學派所指稱的責是罪責,而刑事社會學派指稱的責是刑責,兩派都沒有能將罪責與刑責進行區分,出現理論上相互攻擊的混戰和混亂局面。在我國,1997年刑法中提出了罪責刑相適應,刑法理論上將罪責刑相適應作為刑法的一項基本原則。顯而易見,我國刑法法條與刑法理論所提及的責是罪外之責即刑責。在我國不斷借鑒和吸收大陸法系刑法理論的背景下,因為對責這一概念認識與應用的局限性,產生了供體與受體間的錯位:大陸法系所謂的責一般指罪責,我國指的卻是刑責。不僅如此,我國刑法理論上對責、責任這些概念的使用越來越廣,但它究竟指的哪一種責,有時末免非常含糊。基于上述分析,筆者認為,應在責這一上位概念下,明確地區分出罪責與刑責。
參考文獻:
[1]郭自力,孫立紅.論罪責的立場.云南大學學報(法學版).2005(5).
[2]陳興良.從刑事責任理論到責任主義——一個學術史的考察.清華法學.2009(2).
[3]王鈞.論“罪責”要素在實踐中的應用.江蘇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1).
級別: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統計源期刊
ISSN:1001-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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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別:北大期刊,統計源期刊,CSSCI南大期刊
ISSN:1000-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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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2045-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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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0284-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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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2352-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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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0169-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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