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年10月27日 分類:推薦論文 次數:
摘要: 體育鍛煉是監獄人民警察提高體質的重要途徑之一。監獄人民警察身體素質的提高是保證監獄系統工作安全有序進行的保障。本文對監獄人民警察參與體育鍛煉的現狀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促使監獄人民警察參與體育鍛煉的措施。
關鍵詞: 行業專業期刊,監獄人民警察,體育鍛煉,措施
監獄人民警察參與體育活動不但可以形成良好的身體素質,而且可以具有良好的精神風貌,從而更好地進行本職工作。監獄人民警察有其特殊性,他們活動范圍較小,業余生活比較單調枯燥,能進行體育鍛煉的時間和條件均不是很充分。參加體育鍛煉能豐富監獄人民警察的業余活動,同時增進同事之間的融洽關系,促進基層的和諧發展。基于此,筆者研究了監獄人民警察參與體育活動的現狀,并提出了一些積極促使增強監獄人民警察參與體育鍛煉的措施。
一、監獄人民警察參與體育活動調查分析
為實際調查監獄人民警察參與體育鍛煉的情況,筆者對40名來自不同單位的監獄人民警察進行了抽樣調查,發放答卷40份,有效答卷40份,有效率100%。
每天參加一次的人數為5人,所占被調查對象總數的12.5%;每周參加一次體育鍛煉人數為8人,所占被調查對象總數的20%;一月參與兩次體育鍛煉人數為17人,所占被調查對象總數的42.5%;一月參與一次體育鍛煉的人數為10人,所占被調查對象總數的25%。被調查監獄人民警察參與體育鍛煉頻率較高的僅占12.5%,說明監獄人民警察參與體育鍛煉活動積極性不高,所占比例偏低。
為調查監獄人民警察參與體育鍛煉的動機,對這40名監獄人民警察進行了抽樣調查,表2發放答卷40份,有效答卷40份,有效率100%。
影響監獄人民警察參與體育鍛煉的動機主要分為“喜歡鍛煉”、“喜歡,但沒有條件”和“不喜歡”三大因素。而“喜歡,但沒有條件”所占比例最重,達57.5%。由此可見,影響監獄人民警察進行體育活動的因素,沒有合適條件對導致監獄人民警察參與體育鍛煉不充分影響最大。
由以上兩表可見監獄人民警察參與體育鍛煉頻率偏低,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人數較少;不喜歡參與體育鍛煉的監獄人民警察人數較少;很多監獄人民警察無法參與體育鍛煉。
二、監獄人民警察體育鍛煉的措施
構建和諧社會,創建平安監獄的關鍵在于監獄人民警察群體的工作實質。參與體育鍛煉,強化監獄人民警察,提高他們體能與運動技能是構建良好監獄環境的重要保障,因此,在監獄人民警察總體素質提高的過程中,更應當加強他們的體育鍛煉。從實施辦法來看,提高監獄人民警察體育鍛煉參與度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提高監獄人民警察的鍛煉意識。一些監獄人民警察并未意識到參與體育鍛煉對自身綜合素質能力提高的好處。因此,監獄管理者應當首先從實際出發,大力弘揚體育鍛煉的好處,積極促使全體基層警察參與體育鍛煉。通過總結報告、心得體會、和諧安全等重大課題的學習,將體育鍛煉提上日程,作為一項長遠的業余功課來抓,使得大家充分認識到參與體育鍛煉對保衛自身和人民安全,構建和諧監獄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2.增加體育設備投入,提供硬件保障。許多不參加或者少參加體育鍛煉活動的監獄人民警察,影響其參與的因素主要是“沒有條件”,主要包括體育設備和工作條件等。許多監獄人民警察愛崗敬業,工作較為繁忙,因此,不具備參與體育鍛煉的時間。而對于時間較為寬裕的警察來講,由于其個人興趣愛好廣泛,而監獄條件有限,因此,不具備參與體育鍛煉的環境,不能進行體育鍛煉。多數監獄能供監獄人民警察參與體育鍛煉的設備較少,體育設施的不充分是影響監獄人民警察參與體育鍛煉的主要因素。因此,監獄管理者應當增強體育設備的建設,加大在體育鍛煉設備購置上的經費投入,通過這些途徑為監獄人民警察參與體育鍛煉提供良好的硬件保障,使得廣大監獄人民警察擁有參與體育鍛煉的硬件設備,增強他們自身鍛煉的投入度和提高體育鍛煉的激情。
3.營造體育鍛煉氛圍。監獄管理者要加強人民警察體育鍛煉認知,必須營造良好的體育氛圍,通過一系列的活動使之深入基層,深入每個警察的心中,加大他們對體育鍛煉的投入度,讓體育鍛煉成為監獄人民警察業余生活重要組成部分。
三、總語
在當前形勢下,加強監獄人民警察自身素養是監獄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加強體育鍛煉,營造監獄體育鍛煉氛圍是構建和諧監獄的有力保證。因此,在監獄工作中,監獄管理者應當從軟件和硬件多個方面入手,為監獄人民警察參與體育鍛煉提供必要的條件,使得他們在工作之余擁有一個鍛煉、放松的環境,同時增強他們的身體素質,使得他們保持旺盛的精力,更好地進行監獄日常管理與看護。
參考文獻:
[1]楊林.浙江警官職業學院,監獄系統警察體育現狀及發展對策.中國監獄學刊,2002,(4).
[2]李鄭氏,姚維剛.試論監獄警察職務越軌行為的產生與控制.中國監獄學刊,2003,(04).
[3]新職教,王永強.對中專體育教學目的與任務的探討.新職教,2006,(02).
[4]春明,李全軍.論監獄警察自衛擒敵技術短期培訓.中國監獄學刊,20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