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年10月23日 分類:推薦論文 次數:
摘要:建立健全質檢誠信體系是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建設中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是預防質量違法行為的治本之舉,也是促進企業加強管理、嚴格自律、提高產品質量的重要措施,對于保持社會政治穩定、促進國民經濟健康、快速、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影響。
關鍵詞:社科類職稱論文發表,檢驗檢疫系統,誠信體系
盧梭在《社會契約論》中指出,公眾與政府之間是一種契約關系,同樣人與人之間也是一種契約關系。這種社會契約公正的信念是公民社會制度形成和經濟社會文化繁榮的基石。這種觀念深入人心時,使得人們對他人安全、自由與財產的尊重和保護,對交易、交換與合作的契約和承諾的尊重與履行的信念就會形成,社會的誠信體系也就隨之建立起來了。這一點主要體現在社會經濟主體自我良知與道德的凈化,自律與誠實的形成,而這是誠信的一個重要的主體要素。”人而無信,不知其可”,這種觀念的教育就變得非常重要。
根據檢驗檢疫工作的特殊性,建立健全檢驗檢疫誠信體系應做好市場組織、法律制度與人文環境建設等幾方面的工作:
1.形成誠信主體的精神道德支柱
要在市場經濟主體(涉及檢驗檢疫工作經濟主體主要包括:從事進出口商品生產、經營,質量體系評審、咨詢,檢驗鑒定,辦理報檢等單位)中進行質量安全及法制的宣傳與教育,形成深入人心的一種重質量、守信譽、維護他人生命與財產安全,推動社會進步的良好道德品質和精神支柱。形成對制劣造假、違約失信行為的斥責和憤恨。
2.建立信息收集、信息交換和信息公開制度
一是建立經濟主體的生產、交易、服務信息的收集制度,以便及時掌握其履行法律和契約責任的情況;二是建立檢驗檢疫系統內部以及與其他主管部門信息的交換、處理平臺,解決“信息孤島”問題。三是建立信息公開制度,讓社會及公眾及時了解經濟主體在生產、交易和服務過程中的質量和誠信狀況。四是進一步完善檢驗檢疫部門自身的政務公開制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3.培育征信市場主體
征信市場主體。即,征信服務企業的建立及規范運作是建立誠信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明確如何審查、運用信用產品,如何對征信服務企業進行監督,確保其獨立性、公正性。積極引導社會與公眾自覺運用征信服務企業的信用產品,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促進征信服務企業發展。
4.建立良好的行業協會
通過建立行業協會,形成自律與私法仲裁的有效組織與機制良好行業協會,可以通過其自身對行業存在與發展的共同利益的關注,加強行業內部的自律,通過有效的信息交流和相互制約與監督,可以有效實施對違反有關質量法規的企業個體實行制裁,構成一個有效地進行自律的組織和機制。因此,必須加強行業協會的建立和完善,形成自律有效實施的市場組織和機制。
5.完善法律法規體系,規范和確保法律執行
從立法的層面表現為完善法律法規體系:一是根據檢驗檢疫工作的規律,從經濟主體的準入、過程監管及退出機制入手,進一步補充完善現有的行政規章和技術法規體系。規范市場準人門檻,確保進入進出口商品生產、交易和服務市場的經濟主體,具有履行法律責任和契約能力;規范生產、交易和服務過程監管,確保其準入后履行承諾:規范經濟主體退出機制,確保不具備履行責任能力和失信經濟主體及時依法退出。二是加大懲罰力度,對無視法律、不履行承諾、弄虛作假有欺詐行為的經濟主體,規定嚴厲的懲處條款。三是建立誠信歷史狀況審查制度,對于有失信不潔歷史的經濟主體或其法定代表人做出嚴格限制,不允許或限制其進入進出口商品生產、交易市場以及檢驗鑒定、評審服務市場。
從執法層面上,要規范行政執法體系,主要表現為:一是進一步完善、規范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宣貫制度,確保渠道暢通。讓行政執法人員知法、懂法、知道干什么?怎么干?二是完善規范執法責任制度,讓執法人員知道哪些可為,哪些不可為;三是完善規范執法過錯追究制度,讓行政執法人員知道不依法行政以及造成過錯的后果是什么,并將受到追究以及如何追究。
從發達國家的發展歷史看,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是市場交易主體自主發動的。凡人均GDP超過2000美元的市場經濟國家,其市場交易的主形態都會轉變為以信用交易為主導的形態,從而進入”信用經濟時代”。種種跡象表明,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正在逐步邁進“信用經濟”的門檻。特別是今年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增加了對私有財產權的保護條款,為誠信體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礎。應抓住有利時機,積極推進。按照有關專家的觀點,政府的角色定位應當是誠信體系建設的倡導者、規劃者,工程的啟動者、法律法規的制定者、信息數據的整合及中轉者、維護市場規則的執法者和對失信經濟主體的懲罰者。按照這一思路,建立檢驗檢疫誠信體系,當前應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正確引導,實施誠信教育工程
樹立經濟主體及全社會的誠信意識,營造有利于誠信體系建立的社會環境十分重要。要加強宣傳教育、正確引導。一是教育引導經濟主體樹立誠信為榮、失信可恥、違法必受追究的意識;二是引導樹立風險防范意和社會聯防意識,選擇合作伙伴、簽訂合約,首先要考慮對方的誠信狀況,與誠信者為友、勿與失信者合作,使失信者沒有市場,寸步難行;三是引導全社會形成自覺運用信用產品的意識,擴大市場對信用產品的需求,促進征信服務企業的發展。
2.建立開放式的信息交換系統和信息披露制度
一是要建立完善的經濟主體信息檔案,內容應包括獲證情況、技術水平、工作質量、信用狀況、客戶及市場反應等;二是建立與其他有關部門的信息交換、溝通機制。充分利用工商、稅務、銀行、海關、技術監督等部門掌握的信息,全面了解經濟主體的信用狀況;三是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照保密除外的原則,研究界定信息公開與經濟安全的界限、商業秘密與信用產品的界限、消費者隱私與信息公開的界限,定期公布經濟主體的信用狀況。把失信行為擴大為失信方與全社會的矛盾,把失信者對交易對方的失信轉化為對全社會的失信。使其失去生存、發展的空間。
3.大力培育信用市場主體,促進信用產品商業化
規范運作的征信服務經濟主體、社會對信用產品的廣泛需求,是建立誠信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政府部門的重要職責。要本著不直接介入、維護公平競爭的原則,在引導、扶持、監督三個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引導具備相應條件的中介機構或組織開展征信服務工作。從目前的情況看,檢驗檢疫協會、質量體系評審機構能夠及時掌握檢驗檢疫部門和其他政府機關的政策法規、監管信息以及經濟主體在國內外市場的信用狀況。可以創造條件促其開展征信服務業務。二是做好扶持工作。可以向其提供法律法規、經濟主體的質量體系運行狀況以及國內外市場對其產品的反應等信息。在做出準入、退出及獎懲決定時采購其信息產品。三是做好監督工作。建立信息產品的采集、加工、運用的審查機制,力保其信息產品客觀、公正、準確。內容應包括對信息產品的真實性、公正性、涉密性以及信息來源的可靠性進行審查。對提供虛假信息產品征信服務企業的懲處等。
4.加快現行法規規章的修訂工作
要結合行政許可法的實施,認真做好法規、規章的清理和制修訂工作。重點是嚴格經濟主體的準入、退出和懲罰機制。在準入方面,一是經濟主體必須具備法人資格、產權清晰,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二是增加審查其信用歷史的條款,凡有失信不潔歷史的,一律不得準入。三是建立信用宣誓制度,一旦進入必須信守承諾,在退出方面,要確保失去履行法律責任和履約能力以及失信的經濟主體及時退出市場。
5.加強檢驗檢疫隊伍建設
建立誠信體系,政府部門必須講誠信,守規矩。溫家寶總理指出,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規范行政權。所以,必須從依法行政入手,大力加強檢驗檢疫隊伍的自身建設。使廣大干部職工充分認識到建立誠信體系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到規范執法行為在建設誠信體系中的重要作用,積極參加誠信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