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年08月31日 分類:推薦論文 次數:
摘要:本文以贛州市為例,對其戶外廣告的現狀進行分析,深思戶外廣告設置的原則和方法,在規劃與管理方面提出相關建議。
關鍵詞:戶外廣告;城市形象;規劃方法;管理控制
Abstract: This paper with the Ganzhou city as an example, the paper analys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outdoor advertising, thinking of the outdoor advertising setting principles and methods in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of related Suggestions.
Key Words: outdoor advertising; image of the city; planning methods; management control
中圖分類號: F713.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更注重城市品質和形象的相應提升,而城市戶外廣告是影響城市形象的一個重要因素,它已不在是僅僅為了商業或公益目的的活動,是城市發展水平、城市形象的直接表現,這就看出城市戶外廣告需要合理設置的重要性。
如今大多數城市,戶外廣告表現出雜亂無章、見縫插針的現狀特點。主要根本原因之一是城市規劃上的不重視甚至忽略,以及城市工商管理部門和城市管理部門在具體審批落實過程中的松懈性。通過多次對城市市戶外廣告的調查研究,城市戶外廣告現狀問題以贛州市為例,有以下眾多問題:
(1)在城市主要出入口以及城市開闊空間地段雖可以設置大型的獨立式高立柱廣告,但其大型獨立式高立柱數量過多,高立柱之間的間距很小,特別在三岔路口利用甚至占用各種土地空間(如公共綠地)設置其商業性廣告,這里要說明這些獨立式高立柱廣告基本上是商業性廣告,為了商業目的而忽視城市公共空間的重要性,見縫插針的設置方式嚴重損害了城市公共利益。在城市主要出入口及城市開闊地段,車行速度較快,在這些地段設置過于密集的高立柱廣告,給城市交通帶了潛在的危害,可能會增加城市交通事故的發生;在宏觀上其是降低了城市整體空間環境的品質。
(2)在有的地段利用道路交通指示牌設置商業性廣告,使交通指示牌失去了原本應有的功能。利用指示路牌的指引性重要功能特點,不少公司及單位在近距離路段重復設置過多的指示路牌,甚至侵占道路交通指示路牌,這種行為一定程度上阻止了交通的順暢,影響城市交通的組織。這種現象在工業區段的主要干路上表現的淋漓盡致,大多數工廠及單位的廣告直接獨立分開設置在車行道的兩旁,以至車行道兩旁基本上都是指示路牌廣告,不僅會影響車行速度,損毀了城市干路應有的交通功能,而且很難找到單位工廠指示路牌。單位公司指示性路牌這種在城市干路車行道兩側設置甚至密集的設置,從廣告商角度,其基本已經失去了指示性路牌的功能;從城市利益角度,其嚴重危害了城市交通,降低了城市形象的品質。
(3)城市附屬式廣告更是表現出雜亂現象,附屬式廣告主要是指利用建筑物設置廣告。對于附屬式廣告,主要分兩類進行調查,一類是建筑物低層設置的廣告,大部分主要是店面招牌廣告;二類是除了建筑物低層以外的附屬式廣告,主要是商業性廣告以及屋頂廣告。城市沿街店面招牌廣告現狀表現出廣告牌隨意設置,雜亂無序,甚至多數廣告為了達到吸引顧客的眼球,設置過大尺寸的店面招牌,遮擋了其上一層樓樓層的窗戶,嚴重減少了其應有的日照時間。大多數廣告的顏色混亂,不能形成地段空間的特色。屋頂廣告尺寸上過大地設置在建筑物頂部,而且大部分都是不通透的長條型廣告,毀壞了建筑屋頂的特有造型,破壞了城市天際線,也有些是通透式屋頂廣告,都是支架框架支撐,其在夜間效果特變好,但在白天其缺點就凸顯出來了,大量的支架框架支撐物就裸露在建筑物頂部,嚴重影響了城市形象。
對于上述城市戶外廣告的現狀存在問題,一個是歷史原因,更重要的是我們在設置戶外廣告時所采取的方法不一致,城市管理部門及工商部門沒有采取統一的原則和方法。而規劃部門對于戶外廣告的規劃應該說還沒有比較成熟的一套體系,根據對城市現狀戶外廣告的深入調查,借鑒國內一些比較成功的城市案例,提出一下一些思路決策,設置戶外廣告的原則和方法。
一是對于獨立式高立柱廣告,借鑒國內城市(北京、深圳等)戶外廣告設置相關經驗,根據道路性質,設計時速,以及高立柱的質量、外觀等因素,應該考慮周邊的用地功能。例如對于城市快速路,高立柱廣告設施的間距一般設置在800米到1000米左右,其最小值是根據周邊是商住區或商業區,其最大值是根據周邊用地是工業用地或其他人口較疏地段;高立柱廣告尺寸大小應保證高度不大于7米,寬度不大于20米,廣告下緣距地面不小于9米,同時其距建筑物不小于15米;獨立式立柱廣告能體現一個城市的形象,其廣告設施及內容的品質應擁有較高檔次;廣告內容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以及各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廣告設施的質量及內容應定期進行檢查并維護,需要時及時進行更新或替換。
二是交通指示路牌應根據考慮現狀道路及周邊用地功能等客觀因素;以及指示路牌自身具有指引性、精簡性和可觀性等特點,更則其是保證道路順暢的重要因素之一。應嚴格控制道路交通指示牌被侵占利用,特別是被工業及單位指示路牌侵占。單位指示路牌不應設置在機動車道上,其設置應經城市工商管理部門、城市管理部門及相關主管部門批準許可設置在非機動車道旁或附屬在建筑物上。
三是城市附屬式廣告的設置首先應優先考慮城市形象,再而去提升廣告的商業及公益效果。其中城市附屬式廣告分為建筑物低層廣告和除建筑物低層以外的附屬式廣告兩類,建筑物低層廣告(主要為沿街店面招牌廣告)的設置要求嚴禁其尺寸的隨意性,應控制在一定的尺度范圍內,特別不應出現其影響建筑物正常日照采光;除建筑物低層以外的附屬式廣告更應注重城市形象問題,嚴格控制附屬式廣告的支撐物大量裸露在外面,注意其設置的隱蔽性,其尺度也應慎重,特別是會影響建筑物的造型及城市天際線的屋頂廣告。
城市戶外廣告規劃是站在城市規劃的視角,從城市整體空間環境設計考慮,對城市環境關系、城市美學及城市管理等方面進行綜合研究。具體的規劃思路應從不同區域、不同地段及不同文化內涵等方面斟酌城市戶外廣告形象,對特定區域、路段及節點進行個性化的定位,同時戶外廣告規劃的研究成果應體現直觀性和可操作性,即把戶外廣告控制要素分為規定性(位置、形式、規格)和指導性(照明、材料、色彩)兩大類,為戶外廣告相關管理部門審批及管理工作提供依據和標準。城市戶外廣告規劃是個多學科綜合的研究課題,還有很多方面需要進一步研究探討,為城市塑造更加美好的形象,提高城市品味,營造出更加宜居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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