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年08月20日 分類:新聞中心 次數:
博士要順利畢業,學位論文是肯定要經過審核的,而且多數是盲審制度,不過這一制度引發博士的廣泛關注,有的認為這個制度不公平不公正,應該取消,也有一部分聲音認為應該保留這個制度。
這就需要認真對待盲審制度,這項制度有什么優勢和不足,都是作者博士生可關注的:
一般來說,博士學位論文歷經三次評價:
第一次是以導師為主要評價主體的傳統意義上的學術同行評價,是學位論文質量保障的第一道屏障;
第二次是在第一次學位論文評價基礎之上,由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聘請專家學者對學位論文進行的學術水平判斷,這次評價構成了學位論文質量保障的第二道屏障;
第三次是基于前兩次評價結果,以論文答辯委員會與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從實質與形式兩個維度給予學位論文最終的評價結果,共同構成了學位論文質量保障的第三道屏障。
談及當前博士學位論文盲審制度存在的弊端,由于學位授予權的復雜性,各大高校的博士學位論文盲審制度存在不同程度的瑕疵。例如匿名評價意味著不用對自己的評價負責,特別是人文社會科學學科,評價標準更加模糊,評價結果更具主觀性,也更容易偏離評價標準。
另外,在學位論文盲審涉及的學校、導師、盲審專家、學生這幾方主體中,學生天然處于弱勢地位,制度設計也并沒有將學校放在中立的位置之上,學校也將學生學位論文盲審結果的最終裁判權部分讓渡給外審專家,學位論文評審制度重心發生偏移。由于學科特性不同,決定了學位論文評審標準也不一樣。不同盲審專家對評審標準的理解不同,評判尺度不一。這些都嚴重影響學位論文盲審結果的客觀性。
目前的學位論文盲審制度的救濟實現程度較低,作為主要救濟途徑的申訴機制存有兩大問題,一是申請申訴的限制較多,手續繁雜,例如某高校要求學生申請申訴需導師簽字,且由所在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指定相關學科三位專家組成專家組給出書面意見,且申訴內容僅涉及學術爭議。二是耗時比較久,學生走完復雜的申訴流程后往往錯過了預定的答辯時間,造成延期畢業。
博士學位論文盲審制度要保留也可以,但是要確保程序的正當性和高效率,可做到如下幾點:
首先要做到信息公開,博士學位論文盲審制度的有關規定要公開,送審流程要公開,盲審結果要公開。
其次,要保障多元主體參與,傾聽多方評價和建議,尤其是要建立弱勢學生群體的發聲渠道。
再次,要減少盲審中不必要的環節,不盲目增加二次評價學生的義務,如首次盲審未通過者要修改數月后才能送審的規定。
最后,慎重對待盲審結果。即使做到了程序正當,但盲審結果未必是最公正的評價。
因此,高校不能盲從外審意見,要充分發揮制度的工具作用,讓盲審結果服務于學位授予過程,不斷改進論文質量,提升人才培養水平。
同時還要完善內部申訴通道,賦予所有在校學生同等的申訴權利,取消學位論文盲審制度為申訴設立的各項限制,對申訴主體、條件、程序和處理方式進行詳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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