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年08月20日 分類:新聞中心 次數:
消費時代,F在任何一種藝術形式,都在“被消費”。拍歷史劇,要搞笑、戲說,首先要讓觀眾看得輕松;小說要穿越、無厘頭,才有市場等等。這是一個娛樂至上的時代。文學和文學期刊也不例外,深受影響。文學既有其文學屬性,又有商品屬性。其實,在商品經濟活動中,文學創作和期刊都有其相應的位置,不論是否涉及到了其它行業的期刊如經濟期刊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現在有種說法,文學被邊緣化了。但是其實在我看來,文學一直沒有成為社會的中心。人的生存需求第一,勞動生產、衣食住行,才是社會生活的中心。曾經有一段時期文學好像成了中心,甚至一度把文學當成了政治風向標。文學和期刊,是社會高端精神文化活動的產品。
期刊不能簡單地按發行量來衡量它的作用,好的作品問世受到好評,有時立竿見影,有時影響是需要長期持續才能體現,為讀者提高思想和心智。一個社會不能沒有文學,其社會地位從來不容低估。所以,好的文學期刊,從來是與社會的進步和發展同行的。
道出了我國純文學期刊的某種現實處境,F在的文學期刊分幾種,一類是由各級文聯或作協主辦的職稱論文,還有一類是由不同的出版社主辦。當然,隨著近年來對文化的認識提升,舉國上下對建設文化強國有了共識,因此,各地對文學期刊的扶持力度加大,尤其在省級或直轄市文聯作協領導下的文學期刊,獲得經費支持,得以提升稿費標準。而在一些出版社所辦的文學期刊,除極個別獲得經費支持以外,通常靠市場存活,所以日子過得比較艱難。
刊物的維權方式。在我國現行法律環境中是得不到充分保護的。因為各種選刊和文摘類報紙也是客觀存在,他們也要生存。當然,如何保護原創,這是一個命題,既有法律法規的、又有政策環境需要完善的問題。手心手背都是肉,我還要鼓勵他們面向市場做強做大。這就是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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