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年03月21日 分類:新聞中心 次數:
本文摘選了教師職稱評審條件當中的教研科研條件要求,主要是職稱材料當中的論文、著作、教材等要求。包括高中教師、中小學教師。
第一、高中教師在省級以上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學科(語文、數學、英語、數理化、政史地)教育教學論文2篇;初中或小學教師在省級以上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學科教育教學論文2篇,或在市級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學科教育教學論文2篇。鄉村教師不做公開發表論文要求,須提交在教育教學方面經實踐證明的行之有效的有一定深度的教學方法介紹或者學生管理經驗總結1篇。
第二、公開出版學術專著1部,或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合著中參與撰寫4萬字以上。
第三、參加經省級以上中小學教材評定委員會審定通過,并列入中小學用書目錄的國家課程教材、省級地方教材編寫1次。
第四、參加縣級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研、電教活動,論文、課件獲得省級三等獎或市級二等獎(鄉村教師市級三等獎或縣級一等獎)以上。
如果您是高中教師、中小學教師,可以參照本文內容,由于各省份的教師職稱評審條件要求不一致,所以編輯建議優先按照自己所在地的文件準備職稱材料,評職稱人員,還可以了解除了論文評職稱還有什么可以作為職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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