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年06月26日 分類:政法論文 次數:
【摘要】目的調查常州市執業律師的工作壓力和心理健康現狀并研究其相互關系。方法選取SCL-90癥狀自評量表、JSS工作壓力量表對常州市787名執業律師進行測評。結果執業律師的性別、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在SCL-90及工作壓力量表總分上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不同工作強度及收入滿意度的執業律師在SCL-90及JSS工作壓力量表總分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律師SCl-90各因子得分與JSS工作壓力各因子得分呈顯著正相關,且工作壓力中的工作背景氛圍壓力、角色認知壓力與人際關系壓力對心理健康有顯著的預測作用。結論隨著工作時間的增加,律師的工作壓力明顯增加,其心理健康水平也相應降低,但其收入是保護性因素。
【關鍵詞】執業律師;工作壓力;心理;健康;相關分析;預測
律師是一種高壓力、高風險的職業,且工作時間不固定,經常加班,勢必會影響自身的心理健康水平[1-2],并危及律師行業的健康發展[3-5]。李偉蘭認為律師的心理壓力主要有焦慮感、孤獨感、壓抑感、無助與失落感[6],楊話、戴明研究指出,律師對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普通缺乏安全感和歸屬感,青年律師尤其易產生職業倦怠[7-8]。因此本研究希望通過對常州市執業律師進行調查,以期發現當前執業律師工作壓力的特點及對其心理健康水平的影響,幫助其合理化解壓力,提升心理健康水平。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選取常州市取得律師執業資質的執業律師為研究對象,2019年1—6月運用“問卷星”軟件組織網絡問卷調查,其中有98個律師事務所參加調查。調查問卷在軟件設定的時間內發放和回收。共回收問卷787份,其中有效問卷為649份,有效率為82.5%。執業律師共649人,年齡23~75歲;男性390人,女性259人;已婚522人,未婚/離異/喪偶127人;文化程度:本科以下11人,本科540人,碩士及以上98人;工作時間:6小時/日以下78人,6~8小時/日276人,8~10小時/日214人,10小時/日以上81人。
1.2研究工具
1.2.1SCL-90癥狀自評量表(symptomchecklist-90,SCL-90)本研究采用由Derogatis,L.R編制的SCL-90癥狀自評量表。該量表調查人的心理健康水平。共有90個項目,分為軀體化、強迫、人際關系、抑郁、焦慮、敵對、恐怖、偏執、精神病性、其他10個因子,分別反映10個方面的心理癥狀情況。釆用李克特式5點記分方法,1~5分分別表示無癥狀、輕度、中度、相當重、嚴重;根據Derogatis報道其各癥狀效度系數為0.77~0.99(P<0.01)[9]。
1.2.2工作壓力量表(jobstressscale,JSS)本研究利用了羅力參考Vagg和Spielberger設計的JSS工作壓力量表編制的工作壓力量表。其中,工作內源壓力就是工作本身的壓力;工作外源壓力分為六個維度:角色認知壓力、工作背景和氛圍壓力、組織壓力、人際關系壓力、職業發展壓力、自身發展壓力、共20正向計分題,釆用李克特五分量表進行計分。得分越高,工作壓力越高。工作壓力量表內部一致性系數為0.839,該量表各因素的內部一致性系數均大于0.80,可靠性較好[10]。
1.3統計學方法采用SPSS18.0進行數據分析,計數資料用(n,%)表示,采用χ2檢驗。計量資料用(x±s)表示,采用t檢驗。P<0.05表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單因素方差分析及回歸分析。
2結果
2.1人口學特征在量表評分中的比較
執業律師人群的性別、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在SCL90及工作壓力量表總分上差異不顯著。其不同的工作強度及對收入滿意度在SCL-90及工作壓力量表總分差異有統計學意義,隨著工作強度的增加,工作壓力總分及SCL-90總分也相應升高;而收入的滿意度越高其工作壓力總分及SCL-90總分越低。
2.2心理健康與工作壓力的關系
本研究顯示,SCl-90各因子得分與工作壓力各因素得分呈顯著正相關,說明執業律師感受到的工作壓力越大其心理健康水平越差。
2.3工作壓力各因子對心理健康的預測
研究采用工作壓力內源壓力因子加外源壓力的6個因子作為預測變量,預測SCl-90總分,進入回歸方程式的顯著變量共有3個,多元相關系數為0.599,其聯合解釋變異量為0.359,亦即表中的3個變量能聯合預測心理健康35.9%的變異量。就個別變量的解釋來看,以“工作背景氛圍壓力”因子的預測力最佳,其解釋量為30.6%。
3討論
本研究結果表明,常州市執業律師的男女、不同 的文化程度及婚姻狀況在SCL-90及工作壓力上表現無明顯差異,該結果與國內其它研究不同[13],說明常州市律師分工無明顯性別差異,男女平等,而婚姻狀況和文化程度的區別,不足以影響工作壓力及心理健康。本研究還顯示,隨著工作強度(工作時間)的增加,其感受到的工作壓力明顯增加,同時其心理健康水平也相應更低,有意義的是收入水平可能是個保護性的因素,收入的滿意度越高,其工作壓力越低、心理健康水平也越高。這可能與收入在心理學上與個人的成就感及安全感掛鉤有關,與國內外的研究一致[11-13]。
本研究顯示:通過對執業律師SCL-90因子分和JSS因子分進行相關分析發現二者呈顯著相關,說明執業律師其感受到的工作壓力越大,其出現心理問題的概率就越高,這與國內裴月峰等人的研究一致[14-15];同時,把心理健康總分作為因變量,工作壓力因子作為自變量進行回歸分析,結果進入回歸方程式的有工作背景氛圍壓力、角色認知壓力和人際關系壓力3個因素。
回歸分析表明,工作壓力各因子對心理健康有顯著的預測作用,因此我們可以推測與心理健康關系最密切地是工作背景氛圍、角色認知壓力和人際關系方面的壓力,這表明執業律師的企業文化、工作環境及其所帶來人際關系問題、自身的職業發展問題包括律師個體所處的“小環境”,對律師的心理健康有直接的影響[16]。但具體的壓力事件和不良心理反應之間并不存在一一對應關系。對個體而言,某一個壓力事件是否會產生消極的心理影響,除了該事件的大小以外,還與個體對該事件的認知、應對方式及本人的個性特征、收入等因素有關[17-19]。
司法論文投稿刊物: 《法制與社會》(旬刊)創刊于1992年,由云南省司法廳主管,云南省法學會主辦,是一本集科學性、思想性、理論性為一體的綜合期刊。
本研究存在以下不足:目前量表都是自評量表,將來可采用它評、精神科醫師參與等多種評估方式減少研究結果的偏差;其次本研究僅調查了常州市的執業律師,由于地域經濟的局限性,中國每個城市有著很大的差異,下一步可增加其它省市的執業律師進行調查分析,使研究結果更具有普適性;最后本研究篩選出心理健康高危人群和職業倦怠中高度水平的人群,下一步將針對此類人群增加心理干預的內容,幫助其化解各方面工作沖突,減輕因為工作壓力對心理健康水平帶來的負面影響[20]。
參考文獻
[1]舒慧.我國律師身心健康現狀、原因及對策分析[J].法制與社會,2012,(11):165-166.
[2]索站超.論律師職業倫理的沖突與消解[J].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17,161(3):62-72.
[3]廣東省司法廳課題組.關于全面提升廣東每萬人口擁有律師數的調研報告[J].中國司法,2019,230(2):72-79.
[4]王樹忠,劉覃競,楊夢甜.青年律師人才培養方案建議[J].中國律師,2017(5):37-39.
[5]袁翠微.淺變律師協會如何搭建青年律師發展平臺[J].廣西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17(5):87-89.
[6]李偉蘭.淺析律師心理壓力及其對[J].湖北函授大學學報,2012(3):74-75.
作者:舒京平1孔亞萍1陸柏松2吳昊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