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年03月31日 分類:科學技術論文 次數:
摘要:自“一村一警”警務模式創新推出之后已有八年時間,“一村一警”警務模式的完善對維護社會治安有重要意義。對廣西都安縣、湖北孝昌縣、河南新密市三個地區現狀的分析,發現目前“一村一警”警務模式實踐中的成效與不足,以此總結經驗并提出完善建議,推動“一村一警”警務模式的落實,充分挖掘民力資源,建立農村治安防控體系,維護社會治安穩定。
關鍵詞:一村一警;警務新模式;鄉村治理
“深化平安建設,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1]”在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有所闡述,為我國公安機關工作提供了思路,指明了方向,需要完善無縫、綜合、多元化的立體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一村一警”制度,作為一種創新的鄉村治理機制,在落實群眾路線,在實際探索的過程中對于問題的發掘呈現以及解決都可以看作是全新的一種嘗試。在廣西都安縣、湖北孝昌縣、河南新密市的相關模式實踐中能夠發現:各地區公安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形,積極完善轄區警務機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治安防控水準,利用“一村一警”工作機制,對村戶居民入戶走訪,將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使人民大眾更加具有安全感。
司法方向論文范例: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警務協作研究
與群眾充分團結在一起,加大普法宣傳,提高群眾安全常識,使鄉村村民知法守法的意識和水平得到全方位的提升;貫徹落實“將警力下沉一線,把服務延伸一線”原則,創新“片區制”“網格制”框架可以節省警力將人力資源優化配置,與人民群眾更緊密的結合起來;趶V西都安縣、湖北孝昌縣和河南新密縣三個地區警務模式的現狀分析,結合東北鄉村特點,提出粗略的完善 建議和創新性的“二四七”工作模式。
一、“一村一警”制度的背景
(一)“一村一警”制度的含義
“一村一警”制度就是每一個行政村,都進駐一位熟悉村內情況的民警,他們都是從市、縣的公安、刑偵、交警等部門經過嚴格挑選決定的。此外,還設置一個警務室,把警力部署到底層一線,力保“村村都有警、日日能見警”。我國是農業大國,鄉村人口占全國人口的41.48%。鄉村所占的區域較大,農業人口數量多,農村鄉鎮的安全治理不夠穩定,當位于基層的鄉村不安定時,會導致整個社會局勢的動蕩。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鄉鎮鄉村人民的生活水平有著極大的改善,農村的社會風格面貌也發生了一定的改變。
同時農村對于環境方面的調控管理變得復雜,各類警情及刑事案件也頻繁在鄉村爆發,所以改善鄉村治安狀況,成為了公安機關的重點努力方向。比較近年來我國全面推進的城市社區警務創新、網格化治安防控工作開展所獲得的成績,農村地區社會治安工作由于控制范圍大、任務量大、基礎設備薄弱、警力嚴重短缺等原因,農村治安工作仍然是我國社會治安的薄弱環節。因此,急需進一步對目前“一村一警”警務模式的現狀進行總結和研究,完善警務模式,推進農村社會治安防控體系。
(二)“一村一警”制度的現實意義
農業是中國國民經濟的命脈,農業農村健康發展至關重要。而能否持續穩定推進農村健康發展,則取決于農村社會是否穩定,農村社會治安狀況是否良好[2]。針對鄉村警力嚴重不足的現狀,為了持續穩定推動鄉村健康發展,各地區公安部門均根據當地鄉村地區經濟建設、產業結構、社會文化特征,推出“一村一警”模式。如廣西都安縣、湖北孝昌縣、河南新密市等都在試行中。
縣公安局都在嚴格遵守省公安廳的一系列規章制度以及治理政策,積極響應公安部門深化社區和鄉村警務策略。尤其需要注意的戰略是,鄉村警務能夠有序推動社會治安防控工作,拉近城鄉治安防控差距。落實“一村一警”模式,面向整個縣城,站在推廣實行的角度來看,“一村一警”制度的實施在全國各縣展現出了初步的效果,符合鄉村公安工作實際。
對于促進城市、鄉村地區的警務工作,“一村一警”的建設不可或缺。第一,“一村一警”進一步優化了基層警力資源配置,有效應對農村基層警力資源不足的情況。“一村一警”可以為社區警務工作開展帶來積極影響,同時大幅提升基層警力工作效率。第二,有助于促進警民關系進一步和諧,提升社會民眾安全感和幸福感。在“一村一警”模式下,警民關系得到明顯改善,對社會和諧穩定建設也帶來積極影響,為農村地區社會治安工作開展打牢基礎。
第三,能夠為農村社會群防群治工作開展、社會治理高效推進帶來幫助。“一村一警”模式能夠提高“打防管控”準確性和有效性,成為了社會安全治理的“第一道防線”。第四,一定程度上推動了公安機關行政管理水平,不斷提升民警隊伍綜合素質。從整體角度而言,“一村一警”能夠為民警工作創造健康、穩定的平臺。具體而言要求民警能夠發揮主導作 用,成為農民民眾的信息聯絡人員、服務人員、政策講解人員[3]。進一步增強民警業務能力,提升工作效能。但是,目前在落實“一村一警制度”方面也有一些不足之處,如在思想方面的認識不太全面、沒有很高的工作效率等一系列問題,所以,對于“一村一警”制度,其現實發展情況的研究意義重大。
二、“一村一警”制度發展現狀
(一)廣西都安縣
1.具體做法
廣西,我國的少數民族自治區之一,也是一個經濟相對落后地區。廣西的公安部門把實際情況作為基礎,在2012年開始推廣“一村一警”的新型政策措施,其主要措施是:充分認識制度,重視制度,大力推進制度建設。公安部門積極選擇有較強工作能力、工作效率高、素質良好的民警,還應用了自薦以及他人推薦等方式進行全面仔細地選取,以確保每個村鎮都有充分的警力資源。農村警察具有對于地理位置以及環境充分熟悉的優勢,對于工作的進行有著極大的幫助,以保證“一村一警”策略在最大程度上發揮優勢。村內兼職民警與村內崗位相匹配,確保群眾最信賴的警察擔任村委會的領導崗位。硬件設施方面配備充足,把常駐的警察的相關信息公布在公示欄中,有利于方便人民群眾的求助以及咨詢。該制度明確劃分村警職責范圍:人口管理和服務、法制宣傳和教育、不辦理刑事案件,村警是責任區民警的輔助者,延長其工作長度與深度。
2.初步效果
“一村一警”機制得到了當地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還特意成立專業調研組,負責進行都安縣相關工作的調研。調研認為推行“一村一警”警務新模式,就是“通過民警包村對戶密切聯系群眾的方式,破解警力不足困境,是推進警力下沉的有益探索[4],是穩固鄉村基層政權建設、維護鄉村治安穩定的有益探索”。與此同時還提出要在實踐中不斷總結完善存在的問題。廣西積極響應公安機關的一系列政策,在“一村一警”的政策實施探索中得到了不錯的成績,村警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熱情,使警民關系更加親密,警民溝通更加方便,明顯提高工作效率,穩健推進鄉村社會治安防控工作,真正地把警力下沉至一線,警員進家進戶解決糾紛。
(二)湖北孝昌縣
1.具體做法
湖北省孝昌縣公安局結合當地鄉村特點,在2013年實施“一村一警”新政策。在不影響公安機關原有崗位的情況下,派警察在鄉村掛職作為農村警察,把全局現有民警的部分精力放到鄉村去,把鄉村公共安全的責任分配到每個警察身上。
爭取實現五個目標:關鍵人員全掌控,無沖突糾紛出村,素質和能力大大提高,基礎信息快速提升,基層組織力量增強。施行相關政策的管理模式,構建能夠促進農村社會發展、提高農村民眾幸福感的平臺。這表明“一村一警”即是警務工作,也屬于政治責任范疇。孝昌縣在“一村一警”政策推廣過程中,共計安排四百多名民警駐村或社區,累計走訪當地民眾約3.5萬人次,獲得社情民意信息800多條,涉及民眾建議、訴求、社會輿論等,治理關鍵人口超過400人,有效調節社會沖突糾紛約600起,并采取積極有效的對策,扶助有困難的民眾近600人。[5]
2.初步效果“三降”:一是接警數量下降。在實施“一村一警”政策之后,民警在農村中提高了治安防控力度,積極應對潛在沖突爭議,對此類事件做到干預在前,預防在先,以前常發生的警情由此得到很大改善。另一方面,群眾與警察關系親密、容易取得面對面交談的機會,一旦遇事、面臨困難,可尋求村警幫助,這使得110指揮中心同期接警數量明顯下滑,有效警情數量相比去年同期減少了62%。
二是案件數量下降。“村村都有警、日日能見警”在“一村一警”政策實施之后,有效打擊農村違法犯罪活動。數據統計表明,全縣范圍內刑事案件數量、治安案件數量分別相比去年同期減少22%和56.3%,這表明社會和諧穩定建設取得一定成績。三是事故隱患下降。駐村民警在轄區內積極開展普法活動、組織安全知識教育,通過巡查、整改安全隱患的方式減少事故隱患,使得此類警情同比降低80%左右。
三、“一村一警”制度落實瓶頸
(一)缺乏思想上的認識
1.民警思想認識不全面部分公安相關部門對“一村一警”的制度理解相對片面,缺乏對此項工作的全面詳細的認識。有些民警、村干部對“一村一警”政策實施的重要性并不了解,對村警如何工作、如何改善農村治安環境、如何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缺乏足夠認知,在思想層面存在抵觸心理。機關內布置工作浮于表面,沒有制定具體工作內容。部分經濟不發達的地區工作人員思想認知不全面,解決不了村警工作編制或輔警的待遇問題,如此影響了村警、輔警警務工作的積極性。
2.村民思想認識不足我國農村地域比較廣闊,而且部分地區山路多,交通不便,經濟相對落后[5]。村民對警察職能認識不足,加上村霸村痞存在,百姓遇到問題不敢找警察也不將真實情況告知警察。一些村莊存在制毒販毒、制假售假、買賣婦女兒童的違法犯罪事實等,這也是過去警力沒有下沉至一線脫離百姓導致的不良后果。針對這些存在犯罪的村莊在整治過后,更應加強警力部署,加強與村民溝通交流,將犯罪行為扼殺在搖籃。
(二)村警服務意識不足
1.基層警察過于年輕化
各縣“一村一警”制度在實踐中每年都有年輕的警察在工作崗位上只工作了很短時間就申請辭職離開的現象,這類年輕的民警在工作前都是經過嚴格的篩選的,但是他們當中大多數家里只有一個孩子,不了解民情,對于農村鄉鎮的生活環境以及生活情況的了解也微乎其微,對于群眾的工作極其不熟悉,服務意識淡薄。
2.“一村一警”落實不徹底
對于一些任職時間較長的人民警察來說,他們的工作范圍大多是機關內,對于群眾的工作也不熟練,同樣沒有太大工作熱情。他們每天都在警務室中工作,很少下到基層,在村內實地考察情況,不主動與人民群眾溝通,村警缺乏工作積極性,這些農村民警沒有做到全部身心地投入到基層中去,而鄉村工作是繁雜的,多數是雞毛蒜皮小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解決這些問題的途徑,而有些村警缺少這樣的溝通情商。
(三)部分地區警力分配不均
1.村警編制無法解決
長期以來,如何豐富農村地區警力資源是我國農村地區治安防控工作中的難題所在。目前鄉村警力在短時間內難以獲得大量增編,因此現有民警在完成本職工作之余,需要保持一定精力關注農村工作,這無疑是加大工作強度的做法,但這種城鄉警務資源整合的方式卻是更切合我國鄉村實情的做法。若設置專門村警崗位就需要厘清村警和管轄區民警的職責,不能混為一談,不能因是村警就降低待遇,反而要增加基層一線村警待遇和警務配置。
作者:董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