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02月18日 分類:經濟論文 次數:
摘要:至2019年,我國個人所得稅稅法先后經過了七次大修。本文首先在稅制內容指出新稅制的制定更加公平,旨在降低中低層稅收負擔的同時也在反避稅方面加強了監管力度;其次運用比較研究方法,比較新舊稅制。最后從每個公民自身角度出發,考慮了公民之間的差異,給出了合理的征管意見合。
關鍵詞:個人所得稅;征收監管;建議
0引言
在我國,稅收政策是政府強制性、無償性的從公民手中獲取,組成國家的財政收入,它是國家財政收入的最主要收入來源。財政收入不僅衡量了國家經濟狀況、同時對促進社會發展具有著重要作用。財政收入中的80%是由稅收收入組成,稅收收入中占比最大的分別是:增值稅、進口稅、消費稅、個人所得稅。其中個人所得稅稅收占我國總稅收7.49%左右,僅次于消費稅。個人所得稅對我國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社會經濟的發展、社會公平等方面扮演著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據統計,2000年國家征收個人所得稅收入是660億元,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是5.44%,到2010年個人所得稅收入就達到了4837億元,增加了7倍多,比重增加了1.2%。
經濟的快速增長,公民生活水平不斷的提高,也導致了個人所得稅稅收增長突飛猛進。2018年前10個月(因2018年10月1日起應用新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和稅率)個人所得稅收入高達12287億元,同比增長19.9%。2019年開始實施新個人所得稅的前五個月內,個人所得稅收入為4778億元,同比下降30.7%。與之前的相比,改變了以往稅收持續增長的趨勢,實現了首次個人所得稅稅收的下降。我國政府從公民切身利益出發,制定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減輕公民負擔,實現了全面減稅與稅制完善的有機結合。
1新個人所得稅內容
1.1稅制公平
最新個人所得稅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個人所得稅法起征點確定為每月5000元,實施個人工資、勞務、稿酬、特許權收入合并征稅,四個項目合計收入后按一個“綜合所得”項目繳稅,形成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改革。現如今經濟全球化發展迅猛,公民收入多樣,不再是從前單一的工薪所得。有部分公民既有基礎的工薪所得,還有勞務、稿酬,甚至可能還有部分公民具有經營所得、股息、紅利、財產租賃等其他多種多樣的收入。那么,對于這種收入來源途徑多樣的公民來說,按照分類扣除稅費,反而很可能出現比單一收入的公民所繳的稅費要少一些。收入高反而交的稅少,收入少反而交的稅多,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改革在追求公平公正經濟環境下呼之欲出。
1.2降低中低層稅負
新稅制在稅率級距中進行了部分修改優化,對于三檔低稅率3%、10%、20%的級距進行了擴大;縮小了25%稅率的級距;三檔較高稅率30%、35%、45%仍然保持不變。該稅率級距的調整使得同等的工資收入將繳納更少的稅,減輕了中低收入居民稅收負擔。在新個人所得稅法中,有多項支出可抵稅。在原本稅制扣除基本費用和專項扣除之外,新稅制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其中考慮了不同的家庭的組成情況以及納稅人醫療、住房的實際情況,為納稅人盡可能減輕負擔。其中專項附加扣除也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這些既保障了公民利益,也將體現稅制公平。
1.3反避稅,加強監管力度
新稅制的改革并沒有改變個人所得稅繳納方式,仍采用原本的自己申報和代扣代繳兩種方式。原本公民個人就對納稅積極性不高,再加上稅務部門在稅收稽查方面、個人財產登記方面缺少了相關制度來管理實施,這給納稅人逃稅提供了便利。而新個人所得稅法填補了這一漏洞,增加了反避稅條款。對于個人在轉讓財產中存在的不獨立交易、為避稅選擇境外地以及不當稅收利益的避稅等這些避稅行為,新稅制給予稅務機關合理的方法允許其進行納稅調整。通過反避稅條款加強了稅務機關執法力度,也保證了稅收公平。
新個人所得稅法以中國公民身份證號碼為納稅人識別號,身份明確唯一,明確加強對個人所得稅的監督;只要納稅人在銀行、金融等機構辦理過注冊,那么這些機構就可以監督管理賬戶信息協助稅務機關確認納稅人的身份;另外,對于納稅人在教育、醫療保障、當地的公安部門、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也可以向稅務機關提供納稅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通過這些措施,可以避免原本避稅的可能,而且現在全網的信息化,增加了這些信息的關聯度,提高了信息可信度,方便了管理。
2個人所得稅的比較差異分析
第一,在新個人所得稅實施之前,我國個人所得稅稅收一直呈快速在增長模式,但新個人所得稅制定從公民利益出發,降稅減負,緩解中低層公民稅負壓力。第二,之前所采用的稅制為分類所得稅制,是一種根據個人所得類型來確定計征方式的稅制。但是在今天經濟發展迅速,形勢稍瞬即變,信息來源廣泛,真假難辨,公民收入途徑多樣,將所有不同途徑的收入都設置為不同的分類,逐項列入稅收法規將無法想象是成一項多巨大工程,將會給稅收征管部門帶來很大的工作量。因此,新個人所得稅制采用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稅制。
第三,原稅制費用扣除標準忽視了經濟形式的變化和不同納稅人之間的差距。在全國眾多城市中,北京、上海、廣東、江蘇四地的個人所得稅稅收之和占比為54.8%,占據了一半多。我國東西部之間、城鄉居民之間都有著巨大的收入差距,經濟發展水平不均衡使其在公民在收入、物價水平、實際生活支出等方面也不一樣,而費用扣除標準采取的是全國城鎮居民基本生計支出的平均數。在收入差距如此之大的情況下,實行“一刀切”的方法作為扣除費用的標準無異于無視不同家庭的差異,未能從每個公民切身利益出發。但新稅制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考慮了不同家庭之間的差異,朝著更加公平的稅制改革不斷前進。
3結論
在當今我國科學技術不斷進步,經濟隨同全球化迅速發展,公民的生活質量直線上升。國家稅制改革也逐步從每個公民利益出發,追求公平,保障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新稅制的改革克服了之前稅負重、費用扣除不合理、稅收不公平等諸多的不足,從維護每個公民的切身利益出發,切實的考慮每個公民實際情況,調節收入分配公平,促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能夠全面健康的發展。
4個人所得稅征管建議
4.1以家庭為納稅主體
新稅制在專項附加扣除中對子女教育、贍養老人方面雖然考慮了家庭的因素,但納稅人仍然是以個人名義納稅,而不是將家庭所有成員作為一個整體進行納稅。在新稅制下仍不能明確反映出不同家庭之間的收入結構、每個家庭的負擔情況。有的家庭只有丈夫一人工作、有的夫妻兩人都工作,這不同的收入結構就導致了專項附加扣除在某些家庭中的作用無法體現,享受不到稅收優惠。在這種收入結構的差異下,有的家庭贍養更多老人,有的家庭反而沒有老人的負擔,但是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贍養2個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數加倍扣除”。這對贍養更多老人的人群來說未能從稅收優惠政策中體會到切身利益,負擔更重一些。以家庭為納稅主體的稅制,應當充分考慮家庭收入結構、家庭費用的負擔,夫妻兩人之間的抵扣可以根據情況進行調節,貫徹“量能納稅”的公平原則。對于納稅人贍養老人扣除方面,應當考慮納稅人負擔壓力,有部分納稅人可能負擔2個以上老人,應當加倍扣除,緩解這種家庭的贍養負擔。
4.2提高稅收征管質量
稅制的改革在保障維護公民利益的同時,對稅收征管部門亦將會提出更高的要求。新稅制中綜合與分類的相結合以及附加的扣除等將會大大的增加稅收部門工作人員的工作量,要切實了解納稅人每項收入來源是否準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實性等等。這就要求征管部門的工作人員要跟進學習新稅制要求,提高自己的專業能力,保持該有的職業素養。新稅制的順利實施還要求稅務部門要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加強對稅收的檢查力度,提高稅收檢查效率。
4.3提高公民納稅意識
我國屬于人口大國,數量眾多、城鄉居民之間貧富差距大、受教育水平高低不同,以及建國初期公民收入水平低,很多公民甚至從未繳納過任何稅費,這一系列問題導致我國公民在納稅方面意識不強。而我國個人所得稅制自出臺至今不斷探索革新,先后經歷了七次大修改。從中不斷發現問題,不斷改進問題。而公民納稅意識的不強僅僅依靠國家稅制的改革是很難改變的,因此,想要提高公民納稅意識,也應制定對應的策略。首先,完善稅收法律制度,提高公民法律意識,使每個公民意識到納稅是一種守法行為,是一種愛國責任;其次,加大懲處逃稅避稅等不良行為的力度,規范和限制公民的納稅行為;最后,做好宣傳工作,加大宣傳力度,普及稅收法律知識和懲罰措施,使每個公民真正地了解稅收征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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