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年12月13日 分類:經濟論文 次數:
摘要:在波瀾壯闊的新時代,面對國內外百年未有的深刻變化,城市警察公共關系正面臨紛繁復雜的新情況、新問題。隨著大量農村人口的聚集,城市化的進程正在加快,城市警察機關必須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基礎上,正確把握警民關系導向,勇于開拓創新,謀劃新方略、開啟新舉措,妥善處理好維穩和維權的公共關系,積極化解社會主要矛盾,真心實意保護民眾利益,竭盡全力維護社會安定有序,系統性踐行民生警務服務方略,著力助推警務執法效果變革、民生警務效率變革、和諧警民關系思路變革,力求重新激活城市警察公共關系的新動能。
關鍵詞:城市警察公共關系;時代訴求;民生警務;思路變革
一、把握新時代城市警察公共關系的訴求
警察公共關系的一般理論認為,警察公共關系是指警察機構及民警為實現與社會成員共同發展的目標體系,促進國家政權機關平穩和諧運行,而建立的一種雙向溝通、平等協作、內求和睦、外求互利的關系。這個定義較為全面地概括了警察公共關系的內涵和外延,對于城市警察機關更好地操作新時代警察公共關系構建具有重要意義。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市場經濟高速發展,世情、國情、黨情、社情、民情、警情變化深刻,新事物、新動向、新問題不斷涌現,城市警察公共關系受到空前嚴峻的挑戰。
在新時代的背景下,隨著大量農村人口的聚集,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修復民生警務的社會生態,傳承中華民族的公序良俗,對于城市警察公共關系構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期待,也賦予了警察公共關系以新時代的神圣使命。因此,深刻理解警察公共關系新時代的諸多訴求,應緊密聯系警務工作與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治理環境和廣大市民及其他社會組織成員的新生態來進行把握。目前,城市民眾對于黨和政府尤其是城市警察機關的熱切期盼很多,不過呼聲較高的主要有三點。
(一)對自身安全環境的訴求
群眾要求城市政府及警察機關強化社會治安管理,確保包括企業法人在內的廣大民眾的人身、生命和財產安全;日常生活、學習、工作、生產和經營安穩;思想、文化、科研和休閑等軟環境安心。置身于面廣量大警務工作前沿的民警,幾乎每天都會感受到:牽涉民眾安全、安穩、安心的大事小情繁多,暴恐等大案要案雖有但總量不大,而一些“咸豬手”等性侵、溜門撬鎖、尋釁斗毆、黃賭毒劣、電訊及網上詐騙錢財等所謂“小案子”,常因損失危害不大而得不到重視,導致反響強烈。
涉及安全、安穩、安心的事情不論大小均緊連民心,都事關民心向背,關乎民生福祉,甚至關乎民眾安危。警察機關必須把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大事小情、安康冷暖作為社會治安大計來抓、來管、來辦。要充分體諒民眾“丟個針頭線腦也心疼”的感受,盡心竭力滿足民眾在走向富裕的過程中,對自身生命財產安全日益高漲的訴求。應從接警求助入手,務必件件查管到底、案案有辦理結果;在偵查過程中,要不畏難、不避嫌、不怕煩,活學活用警察公共關系基本原理和踐行方法,忠心耿耿維護民眾切身利益,千方百計使民眾與社會組織少受或不受不法侵害;做到“白天見警察,晚上見警燈”,盡可能把警力布控在城區地上地下通道內及街巷路口上,使廣大市民時刻感到警察就在身邊。
通過一點一滴的持續努力,積小安為大安,由量的積累變為質的優化,使警察機關走群眾路線的方式方法更加科學化、規范化和現代化。若想搞好并確保警民關系和諧穩固,必須將涉及民眾“三安”的“家長里短”查辦好、處置好、維護好,只有一個個城市社區平安祥和,機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學校、行業場所等都運行安全平穩,社會整體穩定大局的目標和警愛民、民擁警的感人社會場景才能得以恢復重現。
(二)對堅守公平正義的訴求
群眾要求城市政府及警察機關恪守法律程序,主持公平正義,秉持法治規范,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群眾是由公民個體、其他社會組織成員構成的群體,警察機關會因公共事務與社會公眾發生隨機、復雜、多樣性的聯系,這是與全體民眾社會生活相伴而生、如影相隨的公共關系現象。因唯利是圖等市場經濟負面因素滲透,公安司法機關中執法不公不廉、徇私枉法甚至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防火墻”的現象依然存在。因此,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把執法目的同執法形式有機統一,積極把民眾引向“辦事依法別托人、遇事找法別求人、解困用法別用錢、化解矛盾靠法別靠情”的法治環境。
每位民警在從事各項警務活動時,都時刻面對廣大民眾,也時刻接受著社會有形或無形的關注和監督。規范每一起警情處置、每一起案(事)件查辦,時時處處都是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當然也都是提升執法公信力、彰顯警察公共關系魅力的具體體現。因此,警察機關要有意識地、自覺地采用綜合性措施,不斷改善在警務執法活動中的某些不公不廉狀況,真正做到“不拿民眾-針一線”,通過嚴格依法依律依程序執法,切實保護人權人格,堅守重調查重證據關口,拒絕權貴插手“掮客”說情,秉持誠信主持公平正義,嚴厲懲辦侵害社會或民眾的各類犯罪與違法行為,使之呈現“公生明、廉生威、晾正義、曬公平”的法治廉明社會運行態勢。
(三)對警務服務質量的訴求
群眾要求城市政府及警察機關改變工作作風,全面提升警務服務質量由來已久。對于具有警務行業特點的“冷橫硬推拖”“吃拿卡要報”等“微腐敗”頑癥由明轉暗尚未根除,民眾和其他社會組織會產生不滿情緒。警察機關作為承擔社會治安管理與民生服務的執法部門,如何將警務服務質量搞上去,是糾正警務作風實際效果的“試金石”。讓民眾生活得更平穩、更有序、更幸福,是警察機關法定職責和神圣義務。徹底根除“微腐敗”等頑癥是清障前提,真正使警務工作充分體現在服務民生過程中,并且可持續地開展好民生警務,才是新時期警務工作走群眾路線的創新和升華。
民生警務的核心理念是以人為本、服務為先,而基本方針則是警務跟著民意走,民警圍著民眾轉。要立足警務崗位盡職盡責,聚精會神地向民眾和其他社會組織成員提供寬舒、充足、優質的警務服務,全神貫注地解決好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鬧心事、纏身事、棘手事等大大小小合理訴求,力求達到廣大民眾滿意,其他社會組織成員滿意,就連警務人員自己也滿意才算達標。
應當注意的是,在高度信息化的網絡時代,社會生態環境相當公開透明,警務工作每一點瑕疵都有可能被炒作、被放大,甚至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熱點。因此,迫切需要警察機關將傳統情感性群眾工作法,轉換為理性化警察公共關系的認知,徹底改變粗放型的警務工作模式,在公正廉明執法和提供警務優質高效服務過程中,更加注重民眾的心靈感受,更加注重精細化,更加注重規范化,細致入微地處理好警民和諧關系,凸顯警察公共關系在各社會層級結構里,以及各種警務活動交集節點中的促進和規范作用。
二、推進新時代城市警察公共關系的變革
(一)助推社會治理與警務服務機制變革
強化城市警察公共關系,必須把握警務工作方向,依法實施警察隊伍自身和社會治安等各項治理;必須將關注民生、服務民眾、服務經濟發展、服務維穩大局以及面向基層警務的服務同置同位。誠然,強調警務治理職能不等于以管控為要,也并非將警務側重點等同于制暴反恐;強調警務服務功能不等于放松治安管理,也并非放棄其他警務職責。應當突出強調的是寓治理于服務之中,即變管理為依法依規治理。
因應民眾期許和民意訴求,主動改進服務定式,豐富服務內容,提升服務質量,加深民眾對警務工作成效的了解程度。在靈活務實的民生服務活動中,將民眾力量凝聚起來,在優化服務民生中將民眾發動起來,力求實現“人人都是踐行者,不當旁觀局外人”社會治理境界。因而,要求民警張弛有度做深、做細、做實、做活各項警務工作,深入細致地體察民情、傾聽民意、將心比心;反映民愿、把握民思、以心換心;務必做到與民眾手挽手、肩并肩、心貼心,真正成為維護城市社區平安的共同體。
(二)助推擇優繼承與改革創新機制變革
在長期實踐中,警察機關在開展群眾工作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比如自覺維護群眾的利益、以質樸務實的作風取信于民、善于發動和組織群眾,等等。這些經驗來之不易、彌足珍貴,是做好警務工作的重要遵循。與此同時,必須看到在新的歷史時期,我們面臨許多前所未有的新趨勢、新挑戰,有些調整警民關系的做法過去有效,現在未必有效;有些過去不合時宜的理念,現在卻勢在必行;有些過去不可逾越的柔性執法,現在則需要突破。以創新精神做好新形勢下的民眾工作,用時代眼光審視警察公共關系應用理論新觀點、新方法,使警民關系更好地體現時代性、符合規律性、富于創造性。
具體而言:一是要推進警察公共關系理念創新。保持思想的敏銳度和開放度,著眼于增強警察公共關系的主動性與有效性,自覺把思想觀念從傳統的治保會、聯防隊等老套子中解脫出來,揚棄不適應時代要求的義務巡邏聯防等模式,以及不利于貫徹科學發展觀的以點代面的“盆景化”的效應。二是要推進警察公共關系宣傳樣式創新。利用新聞媒體、影視、戲劇舞臺、小說、文藝作品及詩歌等多樣化形式,迅速將警界內部(非保密)信息傳播出去,撥云見日向民眾推介自己,形成有利于警務工作的社會輿論場。
同時,還要在職業教育、警營文化、警隊建設、傳媒引導等方面進一步創新,推動警察公共關系工作實現新發展、新跨越。三是要推進警察公共關系運作機制創新。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深入發展和社會信息化持續惠及民生警務的新思路,靈活運用市場經濟規則、治安行政手段、法律法規調控、網絡技術服務等綜合治理新方式,促進警察隊伍正風肅紀、業精技強,全面助推和諧警民關系工作深入持久地開展。
(三)助推單純依靠向積極引導機制變革
民眾是社會發展的決定力量,充分相信民眾、緊緊依靠民眾、緊密團結民眾,是黨的公安事業成功的根本保證。但充分相信和緊緊依靠民眾,不等于依賴甚至是“椅靠”民眾,一味地跟在廣大民眾后面當“尾巴”。要在新時代社會結構轉型機遇期,積極引導民眾著眼城市治安大局,把握社會治理發展變化趨勢。要深刻總結和反思以往宣傳教育工作的經驗教訓,切實轉變“老派”的思維定式,俯下身子,甩掉形式化警務纏身的桎梏,真正由“口頭深入變為行動身入”,逐戶登門走訪,廣結社會良緣,增進無媒介人與人的親密接觸,活躍基層警務機構與各族各界民眾的社會交往。
要特別注重警風警紀,注重言談舉止和公關禮儀,切忌只重文來文往而忽視人來人往,時時巧用處人調度之方、處事應變之術,常以幽默風趣詼諧語言緩解沖突或緊張氣氛,處處展示循循善誘感召力和寬厚容人的雅量。只有將滿足民生警務需求同提高民眾素養結合起來,思想上尊重民眾、感情上貼近民眾、行動上深入民眾、工作上依靠民眾,幫助民眾解決生產生活中最現實的困難,才能象塊塊“吸盤”或“磁鐵”一樣,把廣大民眾吸引到社會治理等警務工作中來。
(四)助推孤軍奮戰向社會依托機制變革
警力有限,民力無窮。由單槍匹馬獨立履行各項警務職責,向依托社會組織成員配合,是城市警察公共關系不可或缺的轉型升級方略。黨政及司法機關、武警與駐軍部隊、企事業單位、學校及社會群團組織成員,是警務工作社會依托的后備軍和增援部隊。要在強化各警種各警務部門內部通力協調的基礎上,加大與其他社會組織成員密切溝通聯系的信息互動頻率,不斷增強互聯互通和協同一致的契合度,加強對社會主要矛盾問題的分析研判和重大維穩戰略性任務的綜合性統籌。
通過學習、借鑒楓橋等地城市和相關部門行業單位的有益經驗,努力提振城市警察公共關系中顯現的政治素質、法治意識、協調能力、溝通技巧,可持續地造就一大批令人信服的城市警察公共關系的行家里手。應當強調的是,警務社會依托工作貫穿于警務活動方方面面,是各項民生警務工作的基礎;警務社會依托工作貫穿于社會治理各行各業,是整個社會治理創新的經常性、根本性任務;警務社會依托是項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必須廣泛挖掘和利用社會各種資源,只有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縱橫聯動、全員參與,才能打開社會治理有效運作的新局面。
三、選準新時代城市警察公共關系的路徑
現代城市警察公共關系構建內容繁多、任務繁重。在具體警務實踐中,應借鑒楓橋等地“大處著眼、小處著手”的先進經驗或做法,以科學的非優學理論以及系統方法指導城市警察公共關系構建,腳踏實地有痕有印地選準警察公共關系路徑變革的切入點。
(一)辦好常規性民生案件
在各地各線城市中,要堅持偵辦好諸如盜馬葫蘆蓋、拔氣門芯、綹竊錢包或手機、順手牽羊摸條狗、溜門撬鎖被“砸窯”、鄰里財物被捎走等常規性民生案件。針對這些常規性民生案件,必須重建并完善容易被忽視的專項偵破考評、責任連帶、獎罰升降機制。采取專項打擊、專業手段、合成作戰;做到受案回執、立案告知、破案通報、未查破案件回訪;確保有案必立、現場必勘、陣地必控、每案必偵、贓物必追;建立警務值(勤)班領導負全責、民警正副搭檔、科所隊偵辦責任一體化、案件現場分析記錄、現場主辦偵查員以及城鄉社區民警案后三日回訪制。不厭其煩地凈化社會治安環境,及時有效地讓市民們安居興業享太平,使城區民眾真真切切感受到安全感在不斷增強。
(二)化解常見的治安類矛盾糾葛
在各地各線城市中,要堅持化解好諸如停車堆物堵了道、上下樓被水泡、缺斤短兩炸了廟、貓狗傷人圈院套、網傳謠言瞎惡搞、碰瓷訛人窗下尿尿等常見的治安類矛盾糾葛。對這些常見的治安類矛盾糾葛,基層警務機構及民警要盡量當場化解,遇濫訴纏訟的應積極借助司法、信訪和律師等法治資源力量,充分發揮現有的網格式社區調解室、街道居委社區網格長、治安中心戶(樓)長作用,采取柔性方式緩解紛爭焦點,一定要防止矛盾升級由小引大。
尤其要超前化解干群間、勞資間、客商間、雇主間、醫患間、司乘間、師生間等各類矛盾糾紛,想方沒法防止發酵演化成重大事端。應特別指出,要及時察覺并消除封堵黨政機關、交通要道的群體性事件的醞釀前兆,使各類家長里短、車輛停靠傷損、物業服務紛爭、人畜污染環境、占道經商沖突,以及就學、就業、就醫和拆遷等利益驅動糾葛化解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有效防止其瘀積發酵,嚴重損害城市社會治安相對穩定的大好局面。
(三)消除治安隱患
在各地各線城市中,要堅持消除諸如違章亂扯電源線、門鎖破舊窗無欄,燃氣管罐顯老化、違規堆放極易燃,車門虛鎖靠火源,老人幼兒鍋灶前、陽臺上、馬路邊,身在此處最危險,微機房、加工間、經銷場(地)所、成品庫等缺勤脫崗系隱患。警務人員不僅要馬不停蹄消除和減少各種治安災害事故發生,而且要從發生大小案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面行業場所和居民住宅查起,結合發案部位倒查、案件內外成因評析,堅持定期開展“安防體檢”活動,逐項開出詳盡的防范建議清單,千方百計提高民眾自防能力和其他社會組織綜合安保水平,竭力促進重大惡性事故、刑事案件總量和侵財性案件數量逐步下降,逐年提升和擴展管轄區域平安覆蓋面,進而彰顯城市一線警務機構履職盡責護民生、保平安的社會治理實效。
四、激活新時代城市警察公共關系的動能
(一)推進親民警務,將城市警察公共關系細化
每位民警都是人民群眾的子弟,自始至終與廣大民眾水乳交融,心連心、根連根,骨肉相連,血脈相通,而警務工作一刻也離不開人民群眾的鼎力支持、密切配合和真誠幫助。一是要把民眾當“家人”,真情實感為親人服務,做到熱心、細心、耐心、用心、誠心,切實打造和諧警民關系。二是要把民眾的信函當“家書”。要及時處理好解決好每封信函提出的問題,用最短時間給民眾“回信”,要從信函中讀出信任,要從信函中讀出社情民意,要從信函中讀出信念。針對信函中提出的批評意見和反映的問題,要表明對警務工作缺失堅決迅速改正的態度。對信函中給與的贊許、表揚和民眾的認可,應表明信心倍增,再接再厲。
三是要把民眾的訴求當“家事”。把訴求記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到行動上,把民眾的事當自家事來辦。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接待時尊重人、執法時包容人、解困時關心人,努力做法理、事理和情理貼心人。
通過柔性執法達到防范、化解矛盾糾紛升級的風險。引導民眾以合法途徑表達權利訴求,憑法律途徑解決利益糾紛,依法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四是要把民生警務工作當“家業”。要教育民警牢記宗旨,始終把民眾利益放在心里,凡事想著民眾,警務靠民眾,想民眾之所想,急民眾之所急,辦民眾之所需,像扶持家業一樣服務民生,以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誠心誠意為民謀福,多辦利民利他之事。五是要把民眾眼中“衙門”變“家門”。多做換位思考,突出警務服務職能,主動與民眾溝通交流。延伸警務服務觸角,規范貼心服務,利用機關、校園、醫院、商場、銀行、廠礦警務室將警務服務延伸至社會每個角落。創新警務服務方式,推行上門服務、預約服務、限時服務、延時服務等,依據法律政策允許范圍,簡化警務辦事手續,縮短辦理時限,為民眾提供便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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