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年11月04日 分類:教材出版 次數:
經常看到一些文學作品或者教材中有著、編著和編,分別是不同的名字,出版社中有著、編著和編幾種附名名稱,那么他們分別是什么意思呢?存在哪些區別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這三個名稱的含義,并介紹了三者之間的區別。
編著:將編和著有機地結合起來的工作。各學科的基本知識作品、普及性質的讀物、以不同程度學生為對象的教科書,對某些問題的綜合介紹等,都是編著工作致力的對象。編原指古人用皮條或繩子把竹簡編排起來,引伸而有排比、整理、組織之意,古人的編、編削、編纂、編輯等詞大體上表示同樣的意思。
編著一種著作方式,基本上屬于編寫,但有獨自見解的陳述,或補充有部分個人研究、發現的成果。凡無獨特見解陳述的書稿,不應判定為編著。編著者只是把這些內容整理到一起而已,編著不一定就盜用版權了。
編:就是系統整理已知的資料或前人、 他人的成果, 如編辭典、教科書、年鑒等。
著:在于言人之所未曾言,在于能發揮自己的獨到見解,有開創、創新的性質。任何創造性的見解都是在前人成果的基礎上取得的。
編與著結合起來相互補充,在編纂已有資料的基礎上提出自己的見解,便是編著。
著、編著、編都是著作權法確認的創作行為,但獨創性程度和創作結果不同。著的獨創性最高,產生的是絕對的原始作品;編的獨創性最低,產生的是演繹作品;編著則處于二者之間(編譯類似于編著,但獨創性略低于編著)。如果作者的作品不是基于任何已有作品產生的,作者的創作行為就可以視為著。一部著成的作品中可以有適量的引文,但必須指明出處和原作者。如果作者的作品中的引文已構成對已有作品的實質性使用,或者包含對已有作品的匯集或改寫成份,作者的創作行為應該視為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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