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年12月29日 分類:技巧指導 次數:
圖書的著述方式有很多分類,包括著、編、輯、改編、縮寫、編注、匯釋等等,那么這些著述方式都是什么意思呢?如何來區分呢?小編匯總了圖書的11種著述方式,并進行了分類介紹,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自費出書方式靈活,作者的著述方式也多種多樣。圖書的著述方式大體可分為著、編著、編、主編、改編、編譯(或譯編)、口述、執筆等,其使用范圍各異。關于著述方式,可以簡單這樣理解:
(1) 著:用于創作性文字,即根據自己的見解撰寫的作品,著的獨創性最高,產生的是絕對的原始作品,本書的主要觀點、技術內容、素材均來自作者;
(2) 編著:用于除有自己撰寫的文字外,另有整理他人已發表著作的材料,通常是主要觀點、技術內容是來自他人,但作者有所創新,并用自己的素材、數據有所發揮。
(3) 編:用于將零散資料或單篇著作匯編成冊,編的獨創性低,產生的是演繹作品;
(4) 主編:用于著作編輯或編著工作的主持者;
(5) 改編:用于根據現有某著作的材料,將其體裁或內容予以改寫;
(6) 譯:用于對外文書翻譯成中文或將中文譯成外文;
(7) 編譯:用于根據某種外文著作的材料,將其內容予以翻譯并加以改寫;
(8) 繪:用于以原創圖畫為主的著作;
(9) 攝:用于原創攝影作品;
(10) 書:用于原創書法作品等。
(11)口述、記錄整理、執筆:口述往往與記錄整理、執筆或其他方式組合出現,一般用于訪談整理成書,講述者為口述,者為記錄整理、執筆或其他,為沒有能力的人撰寫文書的代筆者也常稱其為執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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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寫專著、發文章是評職稱的重要砝碼,都是寫書畢竟是一個系統工程,這個時候支付一點費用給別的出書的人,選一個和自己專業一樣的書,借用主編或者副主編。這樣即可以給出書的人減少成本,又能為自己評職稱找到一個出路。那么,圖書附名適用于哪些情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