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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用于評職稱的作者,不少會選擇申請發明專利作為評職稱的加分項,畢竟其含金量是非常高的,為評職所起到的加分是很可觀的。但只有具備授權條件的發明專利才有可能被專利局授權,獲得專利法保護。所以就有人問了,那么發明專利的授權條件有哪些要求呢?
對于發明專利的授權條件要求一般是必須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下面就給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可以進行參考了解,如下:
1、新穎性,是指該發明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2、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申請發明專利,必須與申請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在技術方案的構成上有實質性的差別,必須是通過創造性思維活動的結果,不能是現有技術通過簡單的分析、歸納、推理就能夠自然獲得的結果。
3、實用性,是指該發明能夠制造或者使用,也就是具有可實施性及再現性。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也就是申請的發明專利能夠產生更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所以對于有發明專利需求的作者,一定要能夠滿足發明專利的授權條件的要求才行,這樣發明專利才能夠用到實處。而且是建議大家盡可能早些準備發明專利,以免耽誤使用。如果對于以上問題還有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它相關問題的,可以隨時詢問本站學術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