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年01月11日 分類:推薦論文 次數:
任衛東1
摘要:建筑材料、構配件是工程施工的物質條件,是形成工程 項目實體質量的基礎,材料、構配件質量不符合要求,會直接影響建筑物的質量,影響工程的使用功能和壽命,因此在工程建設全過程中加強材料、構配件的質量監理,把好質量檢驗關,把其存在的質量問題、隱患消滅在施工之前,是實現工程項目質量目標,保證項目投資控制、進度控制順利實施的關鍵
[關鍵詞]:建筑材料 構配件 監理
建筑材料、構配件的質量監理原則
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必須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后,方可在工程項目中使用 ,監理工程師在進行材料、構配件的質量進行監理時,必須遵循質量標準原則和及時檢驗原則。
1.1質量標準原則
對不同的建筑材料、構配件有不同的檢驗項目和檢驗標準,檢驗標準是用以判斷材料、構配件的質量是否合格的依據,質量檢驗標準的直接依據是與工程項目整體質量有關的技術規范和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簽定的工程承包合同。
在工程建設中所用的材料、構配件都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程規定的質量要求。國家標準和規程條款無明確規定時,可參考其他國家或國際標準和規程。
質量標準是監量工程師檢查檢測建筑材料、構配件質量的主要依據,也就是說,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構配件要經檢驗符合標準才可以在工程上使用。
1.2及時檢驗原則
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對工程所用的材料、構配件的質量及時進行檢驗是防止工程建設停工待料,延誤施工期,避免由此而引起索賠的另一種檢驗原則,施工單位應及時將工程項目所擬用的材料、構配件的質量保證資料(產品合格證、認證證書、復檢報告、施工工藝說明、鑒定報告等)必要時包括樣品在其使用前的一定時間內報送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工程師應根據規范、規程的有關規定,通過對進場材料、構配件的外觀檢查、質量保證資料檢查和必要的抽查與復檢,以保證所用建筑材料、構配件的質量可靠性。
材料、構配件的質量檢驗方法及程度
2.1質量檢驗方法
材料、構配的質量監理貫穿于工程建設的全過程,所有材料、構配件在工程驗收之前的任何時候,監理工程師都有權進行檢查、抽樣測試和復檢,材料、構配件的質量檢驗方法的選擇應根據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及工程材料、構配件的來源靈活掌握,在實際工作中通常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控制材料、構配件的來源
為確保材料、構配件的質量,作好預控工作 ,監理工程師應積極參與材料、構配件的選構招標工作,參與選擇與考察材料、構配件的生產廠家,材料、構配件樣品的質量確認,并提出技術和質量要求,必要時監理工程師還可以向生產廠家提出加工和生產材料、構配件所需的生產工藝、工序和設備種類的要求。
材料、構配件的外檢查
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提供的材料樣品,以及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構配件從品種、規格、標志、外形尺寸等方面進行直觀的檢查和測量,以判斷材料、構配件是否合格。
材料、構配件質量保證資料檢查
施工單位將材料、構配件的質量保證資料(產品合格證、認證證書、復檢報告、施工工藝說明等)在其使用前的一定時間內報送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認可后方可使用,監理工程師審核材料、構配件出廠合格證、復檢報告單時,應注意以下二個問題:
1)產品質量合格證是由生產廠家提供給用戶單位,用以證明產品質量性能的依據,監理工程師在審查合格證時,應檢查其內容是否齊全,有無漏填或填錯的地方,在材料、構配件批量較大時,生產廠家提供合格證少時,可制作復印備查或做抄件,抄件應注明原件證號,存放處,并有抄件人簽字及抄件日期。
2)監理工程師在審查材料、構配件復檢驗單時,應注意試驗單的試驗編號、來樣日期、試驗日期、結論、報告日期、材料、構配件應用部位以及試驗項目、子目是否齊全,試驗單要求結論明確,數據計算準確,有專人審核,并有試驗人、計算人、審核人簽字,加蓋試驗室印章。
監理工程師應注意審查材料的復檢批量與實際用量是否一致,各試驗單是否交圈,決不能出現先施工后試驗的情況。
(4)材料、構配件的復檢與監理復核試驗
對進入施工現場材料、構配件,施工單位應根據規范的規定對其進行復檢,以確保其質量符合規范要求,施工單位應承擔復檢的試驗室 應達到規定的資質要求,所有的試驗裝置都應保持良好的狀態,監理工程師應經常檢查施工單位試驗室,對有關試驗室設施、設備、物品或測試人員和測試程序等的不足之處,監理工程師有權通知施工單位限期改正,凡標志不清或懷疑質量有問題的材料、構配件對質量保資料有懷疑或與合同規定不符的一般材料、構配件以及一些重要工程部位所有的材料、半成品、構配件,除施工單位正常的復檢試驗外,監理工程師可以借助監理試驗室科學儀器或復核性的試驗檢查,以保證所用材料、構配件的質量可靠性。監理工程師對材料、構配件的抽檢頻率與施工單位的試驗室資質情況、可信度,材料、構配件的質量情況有關,一般為施工單位自檢頻率的10% ~ 20%,監理試驗室的主要職責為:
1)完成合同條款規定的由監理試驗工程師進行的試驗任務,如混凝土立方體的抗壓強度試驗等。
2)監督施工單位的工地試驗,使其操作符合試驗規程的要求,檢查施工單位試驗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3)對施工單位所做的控制指標試驗進行復核性的試驗
4)對原材料、構配件進行抽樣檢查和對現場監理工程師認為質量有疑問的項目進行抽樣檢測。
5)配合專業工程師完成現場的重大試驗。
2.2 質量檢驗的深度
根據材料、構配件的用途、來源及質量保證資料的具體情況,監理工程師可以決定質量檢驗工作的深度,其質量檢驗深度一般分為免檢、抽檢、和全部檢查三種,具體方法詳見施工規范及材料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