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年05月23日 分類:期刊知識 次數:
近兩年專利評職稱越來越受到人們的追捧,在職稱評定中都加入了專利申請項目的考核。擁有專利可以獲得職稱加分。為了激發發明人、設計人的創新活力,專利申請現如今已納入多數企事業單位的職稱評定體系,發明專利中職務發明和非職務發明的區別在哪里呢?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屬于職務發明,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如果不是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是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屬于非職務發明創造。
權利歸屬制度是職務發明制度的核心內容,其本質就是界定發明人與所在單位之間就職務發明的利益分配關系。
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準后,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規定,發明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因此在完成發明創造的過程中,只負責組織、管理工作的人,為物質技術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從事其他輔助工作的人,不應當被認為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另外,發明人或設計人應當是自然人,不得填寫為單位或者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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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評職稱,絕大多數都要求有專利證明,而實用新型類專利是最容易申請的,也是花時間最短的,實用新型專利又稱小發明或小專利,是專利權的客體,是專利法保護的對象,是指依法應授予專利權的實用新型。實用新型通常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