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年11月22日 分類:期刊知識 次數:
一是假冒國內正規期刊的刊名、刊號和出版單位名稱,尤其是名社、名刊;有部分假冒期刊是以“增刊”、“合訂本”的名義出現的。
二是國內某些正規期刊社未經批準擅自編印所謂“論文集”,以“宣傳推廣本刊為名”,故意將本刊社名和刊號混排其中,給讀者造成錯覺。
三是署名香港“某某出版公司”出版,或與某單位聯合主辦,編造所謂的“國內統一刊號”如“CNxx-yyyy(HK)”或“CN(HK)xx-yyyy”等擴大“知名度”(香港根本沒有新聞出版署,只是有一個康樂處書刊注冊組,從來沒有資格頒發國內統一CN刊號,香港本身具有新聞出版自由),這些非法期刊常常虛張聲勢,在刊名上冠以“中華”"中國"字樣用來欺騙國內急于想發論文評職稱的人。
四是署名“某某學會”、“某某研究會”主辦,無刊號或杜撰刊號,未署出版單位名稱或杜撰某某編輯部等。
五是僅有國際標準刊號而無國內任何部門批準發行的書刊編號或沒有國內統一刊號。
六是偷梁換柱,將正規期刊的某些內容替換成自己撰寫或收集的文章,仍以原刊的刊名、期號、裝幀重新制版印刷。
七是限于內部交流的連續性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打著公開出版發行的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