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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審計系列正高級審計師職稱申報評審條件
一、適用范圍本條件
適用于在河北省范圍內從事審計工作并具有高級審計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在職人員。
二、基本條件
(一)堅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
(三)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積極投身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
(四)取得高級審計師職稱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位),取得高級審計師資格后,從事審計及相關專業技術工作 5年以上(具有其他與審計工作直接相關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應當先轉評高級審計師)。
三、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取得高級審計師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 5個以上大型審計項目(含專項審計調查,下同)。
2、擔任大型審計項目組長、副組長或主審 5次以上。
3、主持或執筆制定本部門、單位的審計業務、審計管理方面的規范、規定、辦法 5個以上。
4、在社會中介機構從事審計業務累計滿 10年以上,并持有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專職執業 5年以上。
四、業績、成果條件
取得高級審計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主持或擔任審計組長、副組長或主審的項目中,獲得國家審計署優秀審計項目 1項以上,或省級審計機關優秀審計項目 2項以上,或市級審計機關優秀審計項目 3項以上。
2、因審計工作成果獲得市(廳)級以上榮譽稱號或二等功以上獎勵。
3、在主持或擔任審計組長、副組長或主審的審計項目中,所反映的問題具有典型性或預見性,所提出的意見建議對工作有指導意義,被國務院采用 1項以上,或被審計署、國務院其它有關部門、省政府采用 2項以上,或被省審計廳、省政府其它有關部門、市級人民政府采用 3項以上。
4、審計或審計調查中發現并向司法機關、紀檢監察部門移送案件線索 3次以上,且其審計結果成為案件審理的重要依據。
5、創新的審計方法或先進經驗,被審計署采用并推廣 1項以上,或被省級審計機關、省級業務主管部門采用并推廣 2項以上,或被市級審計機關、市級業務主管部門采用并推廣 3項以上。
6、審計管理工作成效顯著,經驗做法對審計工作具有指導意義,在國家級行業審計會議上做經驗介紹 1次以上,在省級行業審計會議上做經驗介紹 2次以上。
(二)備下列條件中條件之一:
1、主持或承擔省(部)級以上立項的審計或相關專業科研課題、政策研究課題、調查研究課題 1項以上,或市(廳)級立項的上述課題 2項以上,并且已經結題,在參與人員中排名前三位。
2、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發表本專業論文 4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本專業論文 2篇以上)。
3、公開出版審計或相關專業的著作 1部(獨著或合著的第一作者)。
對不具備規定學歷學位,符合現職稱規定年限要求,或具備規定學歷學位,取得現職稱 2年以上,業績突出,做出重要貢獻,具備下列條件的,可破格申報:
(一)主持或參與完成的審計或相關專業學術項目,獲“科學技術獎”國家級二等獎 1項以上,或省(部)級一等獎 1項以上(以獎勵證書為準,限額定人員)。
(二)公開出版獨立完成的審計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專著 1部(不少于 15萬字),并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發表審計專業論文 4篇以上。五、附則(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級(本數量級)。(二)省(部)級:省是指行政劃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部是指國務院的部、委、總局等。市(廳)級:市是指設區市;廳是指省政府的廳、局、委、辦等。
(三)年度考核:按照取得高級審計師后的近 5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
(四)學歷是指教育部承認的審計專業(或相關專業)的學歷。取得不同專業學歷(學位),但其中一個專業學歷(學位)為審計專業或相關專業的,其學歷(學位)可按取得的最高學歷(學位)認定。
(五)大型審計項目,包括省審計廳統一組織的政策跟蹤落實情況,市級以上財政收支,市級以上財政部門具體組織本級預算執行、發展改革部門組織分配本級財政投資及審批(核準)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市(廳)級以上單位駐(境)外機構管理(經營)情況、對外援助資金、教科文衛、扶貧、涉農、環保等專項資金、社保資金管理情況、國有資源開發利用情況、外資利用情況,省屬企業財務收支,總行(會、部)級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市(廳)級及省屬企業、省屬金融機構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全省性跨地區(行業、部門)數據分析等審計項目,以及其他相應規模的審計項目。
(六)科學技術獎是指國家或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或被授權的行業學(協)會舉辦的各種專業評獎,及省職改辦認定的其他市廳級獎勵,是對專業技術人員在科學研究成果和業務工作方面突出業績和創新性的肯定。獎勵的級別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和市廳級。
(七)本專業國家級獎是指國家科技獎(5個子項)、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獎,省(部)級獎是指本專業省科學技術獎、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優秀成果獎、省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獎。獲獎項目的“額定人員”是指取得獲獎證書的人員。
(八)主持:項目或課題的總負責人,是指負責該項目或課題的全面工作,并承擔主要工作,撰寫或審核總報告的人員。
(九)企業劃型標準:參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十)本條件中涉及的年限均按周年計算。
(十一)公開出版的著作指具有 ISBN書號的學術著作,是指作者在某一學科領域內從事多年系統深入的研究,撰寫的在理論或實踐上有重要意義的學術研究成果,不包括編著。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是指經新聞出版部門批準,在我國境內出版的具有 ISSN刊號和 CN刊號的正式學術期刊。核心期刊是指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收錄的期刊。論文應通過“萬方數據資源系統、清華同方中國知網、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等主流數據庫進行論文信息的檢索,不含增刊、特刊、專刊、專輯、論文集。
河北省高級審計師職稱申報評審條件
一、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在河北省范圍內從事審計工作的在職人員。
二、基本條件
(一)堅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
(三)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積極投身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
(四)取得審計師職稱后,年度考核稱職(合格)以上。
(五)具備博士學位后,取得審計師及相關專業職稱(以下簡稱中級職稱)后,從事審計工作滿 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取得中級職稱后,從事審計工作滿 5年;或具備大學專科畢業以上學歷,取得中級職稱后,從事審計工作滿 6年。
(六)掌握審計專業知識。參加全國高級審計師資格專業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三、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取得中級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擔任審計項目的組長、副組長或主審 5次以上。
(二)主持實施省級行業審計或審計調查 3項以上;市級行業審計或審計調查 4項以上;縣級審計調查 5項以上。
(三)擔任審計署或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專案審計項目的組長、副組長或主審 2次以上;擔任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專案審計項目的組長、副組長或主審3次以上。
(四)主持或承擔由審計署、國務院其它有關部門或省政府、省審計廳、省級政府其它有關部門、市級政府下達的審計科研課題、政策研究課題、調查研究課題 1項以上(如果僅參與課題研究,其排名須排在前 3位)。
四、業績、成果條件取得中級職稱后,應具備下列條件中二條:
(一)獨立或作為主要合著者(前 3名),公開出版本專業著作 1部(獨立撰寫不少于5萬字),或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專業論文 3篇以上。
(二)獲市(廳)級“科學技術獎”1項以上(以獎勵證書為準,限額定人員)。
(三)在擔任組長、副組長或主審的審計項目中,有 1項以上在省級以上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評選中被評為優秀審計項目,或有 2項以上在市級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評選中被評為優秀審計項目。
(四)參與主持的審計或審計調查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具有典型性或預見性,所提出的建議、意見對工作有指導意義,其中有 1項以上被審計署或國務院其它有關部門、省政府采用,或有 2項以上被省審計廳或省政府其它有關部門、市政府采用,或有 4項以上得到被審計單位或委托單位采用,并取得顯著成效。
(五)審計或審計調查中發現并向司法機關、紀檢監察部門移送案件線索 2次以上,且其審計結果成為案件審理的重要依據。
(六)創新審計方法或先進經驗總結,被市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認可,予以推廣。
(七)作為主要執筆人制定的市級以上行業審計工作方案,并經主管部門批準實施。
對不具備規定學歷學位,符合現職稱規定年限要求,或具備規定學歷學位,取得現職稱 2年以上,業績突出,做出重要貢獻,具備下列條件的,可破格申報:
(一)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 1項以上,或三等獎 2項以上(以獎勵證書為準,限額定人員)。
(二)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公開出版本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專著 1部(不少于 8萬字),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獨立完成的本專業學術論文 3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2000字)。
五、附則
(一)本條件中涉及的年限均按周年計算。
(二)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級(本數量級)。
(三)省(部)級:省是指行政劃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部是指國務院的部、委、總局等。市(廳)級:市是指設區市;廳是指省政府的廳、局、委、辦等。
(四)年度考核按博士研究生學歷近 2年、本科學歷近 5年、專科學歷近 6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
(五)學歷是指教育部承認的審計專業(或相近專業)的學歷。取得不同專業學歷(學位),但其中一個專業學歷(學位)為審計專業或相近專業的,其學歷(學位)可按取得的最高學歷(學位)認定。
(六)科學技術獎是指國家或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或被授權的行業學(協)會舉辦的各種專業評獎,及省職改辦認定的其他市廳級獎勵,是對專業技術人員在科學研究成果和業務工作方面突出業績和創新性的肯定。獎勵的級別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和市廳級。
(七)省(部)級獎是指本專業省科技獎(5個子項)、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優秀成果獎、省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獎。市(廳)級獎是指由省委、省政府所屬各廳、委、局,省社科院、科學院,各設區市科技局、社科聯頒發的成果獎,以及被授權的行業協會舉辦的本專業評獎活動所頒發的成果獎。
(八)主持:項目或課題的總負責人,是指負責該課題的全面工作,并在課題中承擔主要工作,撰寫成果總報告的人員,一般為項目第 1名,參與主持為前 3名。
(九)課題是指國家、省、市各級政府指定的科研行政單位代表政府發布立項的研究課題,代表著學科和科技發展前沿,具有重大理論和實踐意義。按照課題立項來源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市廳級課題。專業技術人員承擔完成的課題要與其專業或崗位工作相關。
(十)公開出版的著作指具有 ISBN書號的學術著作,是指作者在某一學科領域內從事多年系統深入的研究,撰寫的在理論上有重要意義或實驗上有重大發現的學術研究成果,不包括編著。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是指經新聞出版部門批準,在我國境內出版的具有 ISSN刊號和 CN刊號的正式學術期刊。核心期刊是指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收錄的期刊。論文應通過“萬方數據資源系統、清華同方中國知網、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等主流數據庫進行論文信息的檢索,不含增刊、特刊、專刊、專輯、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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