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年03月10日 分類:經濟論文 次數:
摘 要: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傳統金融行業與技術手段已經無法滿足客戶日益增長的需求,而區塊鏈技術作為一種全新模式,因其在計算、存儲等方面都有著不可替代性等優勢被廣泛應用到各個領域。本文針對區塊鏈技術下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的防范和創新進行研究,希望推動我國金融業更快、更強地向前發展。
關鍵詞:區塊鏈;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
引言近年來,互聯網與各行業相互融合,互聯網金融在發展過程中,基于區塊鏈基礎上的新型網絡交易平臺相繼問世。民眾對傳統貨幣和電子現金進行對比產生懷疑并逐漸接受這一新事物,同時由于目前我國尚未建立完善信用體系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導致網上虛擬財產存在安全隱患,帶來巨大投資風險與困擾。
金屬論文范例: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銀行業的影響研究
一、區塊鏈技術下的互聯網金融
(一)區塊鏈技術
區塊鏈技術在一定程度上被稱之為第四次工業革命的重要成果,其本質是維護一個可靠的數據庫的技術,區塊鏈是指將數據信息組合成不同類型的數據庫,將來在進行查找時,能夠隨時獲取數據信息的儲存記錄。這些數據信息存在著不可逆的性質,因此,使用人員只能使用這些數據信息,而無法對數據信息進行更改。這種狀態下,數據信息變得更加安全可靠,在大數據時代下,區塊鏈技術獲得了大量的關注,并取得了一定的的發展。
區塊鏈技術的工作原理是先進行交易創建,之后進行交易全網廣播,再進行交易驗證進行驗證結果廣播后,最后進行全網寫入賬本的操作。區塊鏈技術廣泛應用到了各行各業,在運營商行業中,可用區塊鏈技術實現實名認證的用戶數據庫,在教育領域,可儲存各類教育信息以及推動教學資源的流通,并且能對知識產權做出保護,打破了傳統知識產權登記方式的局限性,在電子政務領域,記錄了對政務信息以及行政資金的流動,提升了政府的行政效率以及辦公水平。
(二)區塊鏈技術與互聯網金融的融合
區塊鏈技術與互聯網金融的強強聯合下,對民眾的征信信息體系進行了規劃建設。兩者的融合是新時代下大膽的創新,互聯網金融在大規模的發展下出現信息不對稱的現象,這為區塊鏈技術與互聯網金融的融合創造了條件,通過區塊鏈技術的工作原理,能夠準確地獲得互聯網金融行業的信息,并對這些數據進行分析,推動互聯網金融行業的信息共享,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同時降低了金融機構的經營成本。在我國金融領域,區塊鏈技術已經應用到跨境支付、證券市場、貿易金融的場景之中。
區塊鏈在互聯網金融行業的演化過程分為三個部分,首先是以局域網作為核心的階段,上個世紀末期,西方國家將區塊鏈技術與國家數據庫信息結合,實現了互聯網金融服務,我國也根據對互聯網的發展研究引入區塊鏈技術;之后自21世紀以來,互聯網金融行業結合區塊鏈技術將第三方支付擴展進來,網絡證券市場逐步形成;最后隨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區塊鏈技術已經成為互聯網金融的核心技術,電子匯款項目正式普及[1]。
二、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的防范和創新
(一)互聯網金融信用的風險
1.技術導致信用風險區塊鏈技術雖然發展多年,但依舊不夠成熟,并且作為一項互聯網技術,其本身也存在著網絡安全的風險,一旦出現網絡安全事故例如密鑰丟失泄露,會導致大量私密數據泄露,危害民眾的個人信息安全以及人身財產安全,造成難以挽回的后果,致使出現金融信用危機現象。目前我國的互聯網金融行業使用的區塊鏈技術平臺對位開源平臺,是針對第三方的區塊鏈平臺進行進一步的開發以及利用,這種技術性的依賴導致我國在區塊鏈的系統管理過程中存在風險,技術的過度依賴也限制了我國對與互聯網金融市場的管理,從而導致交易效率底下或信息安全泄露等現象,影響了我國金融業務發展。
2.市場監管不力導致信用風險區塊鏈技術下的互聯網金融行業法律法規不夠健全,目前許多情況下的法律條文存在漏洞,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國家對于互聯網金融市場的監管,同時,區塊鏈下的互聯網金融是面向世界的,這就導致在進行跨國交易過程中,區塊鏈金融體系會面臨國內外政策的差異出現一定的風險。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行業的監管大不相同,傳統行業的監管面向各類金融機構,而區塊鏈下的金融監管則是對區塊鏈平臺的監管,這種監管體系的不同也為區塊鏈技術下的互聯網金融信用體系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3.業務信用風險區塊鏈下的互聯網金融存在著操作風險,例如交易雙方由于對技術或者業務的了解不足導致誤操作,從而產生金融信用風險,或者金融單位自身無法與客戶達成一致,造成金融業務遲遲無法辦理產生的信用危機。互聯網金融在業務辦理過程中,由于區塊鏈技術的復雜可能會產生欺騙現象,由于對交易過程的忽略,導致交易協議及程序產生欺騙性,從而影響各項業務的進行,造成不可逆的影響[2]。
(二)信用風險防范創新措施
1.加強網絡技術安全
目前我國的區塊鏈網絡金融服務缺少自主的科技知識產權,大多數情況下,要斥巨資購買國外的平臺技術,這也意味著我國金融行業的核心數據信息面臨著被其他國家盜取捕捉的信用風險。因此,我國要積極研發區塊鏈網絡金融服務技術,創造自己的科技知識產權利,將數據信息保存在我國的區域鏈技術臺之中,從而進一步維護我國第三方支付軟件中個人信息、賬號密碼以及財產安全。為構建互聯網金融安全防范體系,必須加大研發計算機CPU力度,構建專業的數據加密平臺,運用多加密技術,使密鑰管理等級上升。
從而進一步保障互聯網金融環境健康,規避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同時,我國要培養專項技術人才,開展區域鏈知識的普及,以及其技能培訓工作,防范由于技術缺陷所導致的區塊鏈金融信用風險,區塊鏈金融行業的優秀企業要發揮帶頭作用,選拔職員定期在科研機構進行培訓,培養區塊鏈技術專業人才,加大職員對區塊鏈技術的開發使用。
同時,國家可在各高校教學課堂中進行密碼學,金融學及計算機技術相結合的課程,培養區塊鏈專項人才,設置區塊鏈技術項目,充分利用高校平臺對區塊鏈技術進行開發,儲備區塊鏈互聯網金融創新型人才[3]。區塊鏈技術作為一項網絡技術,其能夠發揮積極作用的前提是必須保證網絡安全,區塊鏈技術存在可信點被攻擊風險,從而導致系統動蕩。因此國家必須加強對網絡安全的管理工作,除培養區塊鏈專項技術人員還需培養網絡安全技術人員,是區塊鏈技術應用到網絡金融過程中,能夠擁有安全的網絡環境,保證用戶信息以及各項數據信息不被泄露,進一步推動區塊鏈技術下聯網金融信用安全的健康發展。
2.完善市場監管機制
為保證區塊鏈技術下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健康發展,我國區域鏈金融信用風險需要從金融業內部監管著手,要構建科學的區塊鏈監管體系,健全互聯網金融市場的法律法規。國家要重視企業的信用評估以及互聯網電子商務身份的確認,從而保障互聯網金融信用能夠得到有效的防范。國家要保證區塊鏈技術下互聯網金融行業信息的對稱輸出,從而構建更加科學的信用風險管理體系。國家要加強對社會征信體系的管控,并強化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內部控制,建立社會征信。互聯網金融行業目前已經實現了金融服務的廣泛覆蓋業務,但同時也使許多金融知識匱乏的用戶進入了金融市場,從而使金融市場出現信用危機,許多用戶提供的金融服務并不符合金融行業的風險管控規則。
針對金融行業新的業態環境,政府要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對互聯網金融市場提出監管思路。使互聯網金融行業能夠實現金融消費者適當性的原則,政府要對金融產品服務進行動態管理,完善并預估消費者風險程度,從而使更合適的金融產品服務提供給消費者,進一步保證消費者的財產安全,建立合法合理的互聯網金融市場環境。區塊鏈技術支持下的互聯網金融行業若想做到有序進行,必須修改不符合行業發展情況的法律法規,并適當地強化法律法規的量刑條件,要充分展現互聯網交易主體信息憑證方面的詳細規定,避免一些不法分子隨意改變行業規則。
3.規范行業標準
區塊鏈技術能夠借助加密手段,對互聯網金融交易過程進行一定的跟蹤和分析,從而確保交易的安全進行,為保證交易方在整個區塊鏈交易過程中不受欺騙,區塊鏈的交易協議和程序都要進行物化操作,使交易風險更加嚴格的進行把控,避免人為操作過程中的失誤。區塊鏈交易的最大特征是其有不可逆的特性,因此,能夠降低欺騙的發生概率,同時,區塊鏈技術構建了一個全網絡定時刷新的記賬系統,為每一筆交易做出了獨立的標記,使交易具有唯一性。可查性因此能夠避免金融機構偽造交易記錄,從而實現互聯網金融的欺騙行為監管工作[4]。
目前的區塊鏈技術并不完善,因此在互聯網金融行業中,其操作風險是不可避免的,由于我國對于區塊鏈技術掌握不完全。因此,其系統設計存在一定的風險,在區塊鏈系統中各個系統的開發存在漏洞,因此容易引起區塊鏈互聯網金融交易操作過程中的風險。
例如:某企業計劃貸款,銀行需要對企業各項資質進行審查,銀行可基于區塊鏈技術,在貸款前調查、貸款中審核,通過電子化流程處理,但若貸款調查審核過程中,銀行人員操作失誤,會導致整個業務的崩潰,造成信用危機。因此,國家要規范行業標準,加快各項規則的實施,督促相關人員監管執行,設置區塊鏈金融行業標準,抽查業務工作,建立更加健康的金融行業環境[5]。
結論
區塊鏈技術使互聯網金融變得更加方便快捷的同時,也存在著一定的技術風險以及監管風險,為了使我國互聯網金融行業更加科學健康的發展下去,必須對其所存在的風險進行評估,對其信用風險進行防范,并對風險控制手段加以創新,做好風險防控工作。
參考文獻:
[1]張春涵,王曦.區塊鏈技術下互聯網金融的風險防范[J].中國經貿導刊(中),2021(1):94-95.
[2]劉佳昕.互聯網金融的風險及防范路徑分析[J].今日財富(中國知識產權),2021(1):58-59.
[3]單康康,袁書宏,張紫徽,等.區塊鏈技術及應用研究綜述[J].電信快報,2020(11):17-20.
[4]賴繼秋.關于加快推廣運用區塊鏈技術的思考[J].發展研究,2020(11):51-53.
[5]李沐.區塊鏈+供應鏈金融應用中的模式及風險研究[J].物流工程與管理,2020,42(12):65-67.
作者:林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