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年09月30日 分類:專利轉讓 次數:
專利作為一項重要的知識產權,受到個人和企業的青睞,申請專利的人員也越來越多,那么專利申請數量有限制嗎?這主要看是個人申請,還是企業申請,個人申請數量要以單位要求為主,可能需要1-2個專利;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也需要一定數量的專利。
專利申請數量還有一種含義是同時提交申請的數量,目前全國各地保護中心對預審案件數量要求并不同,例如:浙江保護中心需要備案申請主體(即申請人)預先按照需求向中心提報發明預審數量,然后根據中心審批數量及時間遞交預審。在沒有數量限制的保護中心,只要依照相關規定遞交案件即可。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主體不能出現非正常申請、相關行政處罰以及違反對應保護中心相關預審規定的情形。
例如,批量遞交可能涉及非正常申請、預審案件多次審查仍未能合格、預審后遞交版本與預審合格版本不同、未按時繳費、多次遞交明顯不具備新創性的申請等,可能會受到保護中心的處罰,暫停或者終止其預審資格。
第二種含義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需要多少專利,總結來看有兩種說法:第一種: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第二種:15-18個專利。
第一種: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只要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
這個說法是有明確的依據的。即高新技術企業評審標準中,主觀量化考核指標中相關規定。即我們常說的打分系統中,總分100分,其中知識產權部分為30分。而知識產權部分的評分由知識產權類型、數量、先進性、與主營產品關聯性、獲取方式等幾個方面組成。其中知識產權數量里的量化標準為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專利可以獲得知識產權數量方面的滿分(8分)。這里是高企審核制度中對知識產權數量最明確的量化要求。以此為評判標準,可以得出,高企申報只要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
第二種: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需要15-18個專利
這種說法不完整。完整的說法應該是以企業成立年限計算,成立3年以上的企業需要擁有15-18個專利,而成立3年以內的企業擁有的專利數應該是企業成立的自然年的年度數*5。也就是說若企業成立2年就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企業需要擁有不低于10個專利,若企業成立1個年度,則需要不低于5個專利。
在目前國內相對寬松的專利審核制度下,如果連專利都無法申請的技術點,其技術含量和被認可的程度很容易引起懷疑。因此,在沒有專利證明下的科技成果更容易被否,為了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的被認可度,科技成果轉化的核心部分:科技成果的證明材料用專利證書而不是所謂的技術訣竅,顯得更為有利。而高企一般情況下審核的是企業前三年的材料。由此計算:每年不低于5個科技成果轉化,即15-18個專利,相對是保險的。
以上就是“專利申請數量有限制嗎”相關知識,個人或者企業在競爭中,不僅表現在整體實力以及產品和其他服務上,專利數量也起到了較大的作用,因此建議有需求的個人或者單位還是要盡早的安排專利申請事宜,使自己在同行競爭中能夠脫穎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