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年08月03日 分類:專利轉讓 次數:
專利轉讓權生效之后,受讓人就會取得專利權人的地位,專利轉讓有三種表現形式,分別是整體的專利轉讓、專利實施排他許可、專利實施普通許可,企業和個人可通過專利轉讓網、專利服務機構等專業平臺實現專利轉讓。企業和個人未委托專業人員辦理轉讓的,首先需注意專利能否轉讓、轉讓備案等問題。
我國專利轉讓通常以以下三種表現形式:
1、整體的專利轉讓,實施獨占許可,所謂的轉讓專利的所有權,10年的自主產權。如專利權人(發明人)將整 體專利轉讓給一個企業,在雙方簽訂轉讓合同之后,發明人(專利權人)僅剩發明權。
2、專利實施排他許可,是一家企業買斷該專利,僅專利權人與這個家企可以使用該項技術,不可以將該專利再 次轉方給第三方。
3、專利實施普通許可,是專利權人授權于某個企業或個人生產該專利,亦可授權多家企業或個人。
授權未繳費實用專利:
2016214131*** 一種適用于轉運箱的監控設備
2016213179**X 一種用于支撐管道式光生物反應器運轉的支架
20162140***1X 一種基于技術咨詢的快遞單電子掃碼器
2016213478*** 一種節能型工藝家居加工用烘干裝置
20162134762** 一種用于批發業的智能倉庫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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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可以在專利局官網上或其他專利網站上檢索,有權的實用新型專利是可以查到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辦理途徑國家知識產權局是我國唯一有權接受專利申請的機關。